對不起
我對秩序冊第39頁衣物保管的解釋有疑問
他說:競賽組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路跑協會專用的紅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
然後最後面又說了現場有販售袋子,一個一百。
所以這是大家都只能用那個袋子去衣物保管,沒有的話就一定要買的意思嗎??
因為我參加的比賽不夠多,不知道是不是每一場比賽都有這種規定。
我一直覺得我自己的後背包比較方便......
所以說我不是要被迫購買那個袋子,就是要在自己找地方放東西了嗎???
請大家給我一點建議
ps還有一點是因為那天跑完半馬組,我要趕著去比羽球賽,所以攜帶的東西會有點多 orz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