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又出了一次庭,還是沒結果。
兩點進度報告:
1. 和解部份由於路協拒絕發道歉聲明,也不願退款,所以今天對方僅由律師
出庭,要求 2 週的答辯時間。
2. 法官決定 9/24 (四) 3pm正式開辯論庭,預計會當庭判決。由於庭訊公開,
歡迎大家 (不管有沒有加入訴訟) 到場。
地址:台北士林簡易庭 (士林區重慶北路四段 2 號)
今天法官有提到我方可以再增加請求,這點想請各位懂法律的提供意見。目
前我們是用民事「損害」,但也許還有什麼別的條文可引,請不吝私訊我。
最後,我承認我今天有一點點激動,我突然覺得全馬那天已取消,我們被迫
跑半馬,但為什麼我們要比別人多花 100 元?我們做錯了什麼?我真是想不
通。
感謝大家這段時間的支持,看樣子真的會用判決結束。
※ 編輯: Edouard (1.34.45.105), 08/27/2015 18:21:32
兩點進度報告:
1. 和解部份由於路協拒絕發道歉聲明,也不願退款,所以今天對方僅由律師
出庭,要求 2 週的答辯時間。
2. 法官決定 9/24 (四) 3pm正式開辯論庭,預計會當庭判決。由於庭訊公開,
歡迎大家 (不管有沒有加入訴訟) 到場。
地址:台北士林簡易庭 (士林區重慶北路四段 2 號)
今天法官有提到我方可以再增加請求,這點想請各位懂法律的提供意見。目
前我們是用民事「損害」,但也許還有什麼別的條文可引,請不吝私訊我。
最後,我承認我今天有一點點激動,我突然覺得全馬那天已取消,我們被迫
跑半馬,但為什麼我們要比別人多花 100 元?我們做錯了什麼?我真是想不
通。
感謝大家這段時間的支持,看樣子真的會用判決結束。
※ 編輯: Edouard (1.34.45.105), 08/27/2015 18:21:32
推 batistuta823: 不懂法律,但推一下. 08/27 18:32
推 an123456781: 08/27 18:56
推 peil: 推你的精神毅力 08/27 19:08
推 a1121210: 加油 08/27 19:16
推 juniorpenny: 辯論庭不會當庭判決喔,通常是14天後宣判 08/27 19:38
→ Edouard: 那只好乖乖等待了,好長久的馬拉松 08/27 19:49
推 jato: 一樣推精神毅力 08/27 20:48
推 Moodys: 真是辛苦了 08/27 21:07
→ poopllll: 都有因颱風天被迫停賽也沒退費的場次 我認為這場..唉 08/27 21:12
→ poopllll: 我當日也有參加 不過路斜也有給環保袋給全馬組><a 08/27 21:14
→ poopllll: 當然這強迫接受 真的感覺不大好 08/27 21:15
推 zilkle: 我當初最不爽的事就是路協一副我有關係所以就沒關係的態度 08/27 22:47
→ zilkle: 然後拿太魯閣管理處的贈品(公家機關的喔)借花獻佛 08/27 22:48
→ zilkle: 明明有更圓融的處理方法 完全感受不到誠意 08/27 22:49
→ zilkle: 最後謝謝這位認真的跑友 感謝你的付出 08/27 22:50
推 leaveaway: 08/27 23:01
推 whaleliu: 在下有疑問 路協是民間還是政府單位? 08/28 07:09
→ Edouard: 路協是法人,但理事長是前立委,和政府關係應該不錯 08/28 07:15
→ Edouard: 有幾個獨家熱門賽事主辦權:台北馬、國道馬 08/28 07:16
→ Edouard: 但太馬在主辦十多屆後,被花蓮縣府收回自辦 08/28 07:17
→ Grammy: 推 08/28 09:58
推 CO2: 推 08/28 10:07
→ Edouard: 補個輕鬆的,在等待的時候,律師和我仔細看了一下成績 08/28 10:44
→ Edouard: 我2小時13分墊底,其他人幾乎都在2小時內,90分的也好多 08/28 10:45
→ Edouard: 請受小弟一拜 Orz 08/28 10:46
推 dennis331533: 推! 08/28 11:19
推 WFSGT: 必推. 08/28 12:14
※ 編輯: Edouard (1.34.45.105), 08/28/2015 12:37:14 推 willie2317: 2小時內的人,請受小弟一拜 Orz 08/28 22:34
推 hightech1112: 推,辛苦了 08/28 23:02
推 stratford: 加油! 08/29 13:50
推 VTsuyoshi: 推 08/29 19:20
推 whface: 推 08/29 22:16
推 doublecross: 從第一次調解,就覺得路協不會妥協,應該是為了面子 09/01 17:46
→ doublecross: 畢竟請律師也得花錢啊!寧可請律師不願賠二千八。 09/01 17:46
→ doublecross: 但,小弟我覺得跑者會贏啦! 09/01 17:48
→ doublecross: 另外請教原PO,你們有要追加聲明請求路協公開道歉嗎 09/01 17:49
→ doublecross: 要的話,裁判費會變成17434元喔!跟律師討論看看吧! 09/01 17:52
→ Edouard: 謝謝樓上意見,會跟律師討論 09/01 22:51
→ Edouard: 路協的創辦人之一是律師,把案子接下交給自己事務所的律 09/01 22:52
→ Edouard: 師辦,也許他們也不用花律師費。 09/01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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