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馬共同訴訟正式起跑,跑者請站出來 - 路跑 Road R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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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ublecross (南阿里)》之銘言:
: 明天要開調解庭,
: 不曉得路協的態度如何,
: 調解成立的話對大家都好,
: 但某種程度希望調解不成立,
: 畢竟怎麼想都覺得跑者勝算很大,
: 其他沒跟到的跑者,就別共同訴訟了,
: 一個一個告,
: 畢竟100塊錢不多,
: 但分開告,每件裁判費1000元由被告負擔。
: 想到就覺得開心!
: 唉,最終還是希望路協拿出誠意啊!
大家好,今天調解庭結束了,先講結論:路協請求法官再延兩週,他們要討論我方的和解
條件:退款 + 發道歉聲明。

坦白說今天在和解庭並不太順利,因為代表來的陳祕書長和彭律師並沒有讓步的準備 (或
授權),大多的時候只是重覆他們之前的論述,像是為了安全、為了怕大家白跑一趟才變半
馬,但無法回答為何不照簡章辦理取消、延期,而且要拿公物給參賽者,再繞一大圈去重
製歸還。

我們 (我和圓方陳律師) 告訴陳祕書長,路協不用再留在兩年前了,我們都走到訴訟了,
不可能被說服,而突然覺得路協、太管處好棒棒。

我們現在可以和解讓事件劃下句點,或是法庭宣判誰輸誰嬴,這兩者對我們都沒差;但對
路協而言,也許應該想一下怎麼做比較好。

後來在進法庭之前,陳祕書長決定回去討論,於是由兩邊律師向法官申請延庭。法官很直
接的說,他讀過訴狀,知道這不是為了錢,他希望兩邊有機會好好溝通,同意延庭至 8/2
7。

真高興法官也看出來了。事實上,今天我說了一些個人的經驗。我說,我練了 3 年才有能
力跑全馬,有那麼一整年,我每一天至少跑 5K。而為了太馬,我練了很多次 20-30k,而
我知道別人比我付出更多努力。

我撐到這一步,是因為我不覺得路協有認真看待這項運動和參賽者:危險就該取消或延期
,沒辦法辦全馬也該取消或延期,沒什麼全馬變半馬這種事,我才不在乎那 100 元差額或
環保袋。

我今天也說了,我對路協是有期待的,台灣這幾年運動風氣興盛,路協功不可沒。事實上
,我和陳律師的初半馬很巧是同場國道馬。雖然很折騰,但這次太馬事件也許是上天的禮
物,讓大家重新省思馬拉松這項運動,以及參賽者、主辦單位之間的關係。我們現在的確
走到對立,但也許接下來可以一起向前。

再兩週再來向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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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5-08-17
加油,一路走來真辛苦
Kumar avatarKumar2015-08-20
辛苦了!推熱血熱心!!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8-24
推你的想法和行動!希望我們的路跑環境、主辦和跑者一起
Erin avatarErin2015-08-27
進步!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8-30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9-02
加油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9-06
謝謝,加油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9-09
辛苦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9-12
相對的,路協似乎也不是為了錢。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9-16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9-19
Dinah avatarDinah2015-09-22
相對的,延期對已經訂車票住宿的跑者相當困擾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9-26
取消退款? 只能說事事不能盡如人意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9-29
不過推你的毅力,希望您的努力能帶來未來各活動的完善發展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0-02
Jacob avatarJacob2015-10-06
加油!
Tracy avatarTracy2015-10-09
給您一個讚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10-12
Andy avatarAndy2015-10-16
回pttx3,我覺得如果部份取消,可以讓跑者自己選要不要跑
Damian avatarDamian2015-10-19
如果全部需要因為安全取消,那車票住宿跑者應該願意認虧
Belly avatarBelly2015-10-22
2013的注意事項(二)安全事項(1)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
Annie avatarAnnie2015-10-26
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0-29
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換句話說,路協可以取消、擇期、改路線。
Ursula avatarUrsula2015-11-01
但是沒有縮短路線的選項!
Madame avatarMadame2015-11-05
現在的版本為: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11-08
其他替代路線及縮短路線。變成有縮短路線的選項
Jake avatarJake2015-11-11
如果沒按照簡章說明就明顯違約 這個就跟消保法有關了吧
Jake avatarJake2015-11-15
加油
Ethan avatarEthan2015-11-18
新加上縮短兩字我昨天有反應,我說這太針對性了
Ula avatarUla2015-11-21
另外還有把全馬和半馬設成同價也是。
John avatarJohn2015-11-25
謝謝您!辛苦了~
Enid avatarEnid2015-11-28
Ethan avatarEthan2015-12-01
加油,辛苦您了
Ivy avatarIvy2015-12-05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12-08
加油
Doris avatarDoris2015-12-11
推推 辛苦了
Jacob avatarJacob2015-12-15
Doris avatarDoris2015-12-18
原來是因為這件事情太馬半程才變貴 科科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2-21
辛苦了 真的謝謝你!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2-25
加油呀,支持你
Tracy avatarTracy2015-12-28
其實太馬已經不是路協辦了,而且幾乎全台都漲了
Jack avatarJack2015-12-31
但把全馬和半馬設成同價的不多就是了。
Hedy avatarHedy2016-01-04
陸蟹玩不過花蓮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1-07
推~
Ethan avatarEthan2016-01-10
大推!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1-14
謝謝你,看完很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