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A執法英雄?酷吏殺手?角色錯亂的裁判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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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rianna
at 2014-02-24T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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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A執法英雄?酷吏殺手?角色錯亂的裁判 回天無力的孤臣

Posted 2014-02-24 06:54 記者 李寶 |分類:籃球.UBA

http://msnews.n.yam.com/mkarticle.php?article=20140224018043#replytext

天人交戰多日後,還是決定寫點東西,縱然生米已成熟飯,再怎麼批、怎麼罵,乃至被
海扁、挨告,很快就會接到法院傳票,都無法改變既成事實,都救不了台師大、義守大學
,都幫不上接下來3年,也即105學年度前,兩校既有的31球員、教練團,將失去UBA戰場,
徒擁一身武功,苦無揮灑舞台。

我同意,只要動手就不對,無論揮拳、還擊、衝撞,都該罰!但罰,不宜跟時尚、流行商
品一樣,只有one size,率先打人的、衝上去推人的、跳進場拉架的、安分待在板凳上的
,有罪的、無辜的,每人先各打五十大板,然後本場比賽沒收、本季資格取消、下季全面
禁賽,且不准轉學改打他隊,還想回UBA,別急,104學年再說,從甲二級起步。

也就是說,量刑沒有標準,只要扯上邊的,無論主犯、從犯,不分輕重,一律處以極刑,
該「槍斃」的少數一、兩個點火犯外,其餘數十人,一起活埋、陪葬,以上,號稱UBA大專
籃賽的「單行法」。

這讓人聯想,有人無端掉到海裡,雙手亂抓一通,好不容易抓到一根浮木,保住小命,狼
狽爬上岸後開始拿槍胡亂掃射,不是沒能力揪出元兇,就是找不到足夠證據。

木既已成舟,仍甘冒大不韙,寫東西罵人,得冒多大風險,尤其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
起碼將惹毛4個單位、個人,一是「家中老是無大人」的大專體總,二為頻頻「變身」、
短短幾分鐘內連換3個不同身分的主裁判陳傳仁、兩名搭配的檢察裁判,外加幾乎壟斷國內
各大小運動轉播的電視台,最後是形同不食人間煙火的審判委員諸公。


陳傳仁,大家的好朋友,第一時間膽敢判台師大、義守兩隊最重刑,賽後成了大英雄,一
缸子人按讚、誇他有guts。

但,身為資深國際裁判,大小場面見過無數,陳傳仁似沒嚴守分際,有點讓自己的角色錯
亂,該做的做了、不該做的也做。

先釐清一個觀念,台師大、義守之役的三名裁判,充其量只是這場比賽的執法者,而非台
師大、義守本季與賽資格是否取消、下季是否禁賽的執法者。

也即,三裁判的權限僅此於此役,陳傳仁堅持己見,根據UBA的「單行法」,認定兩校行為
構成「鬥毆」,沒收比賽,於法有據,大家應予尊重,佩服他的膽識、勇氣。

但當時裁判該做的,無論給雙方球員幾個U(unsportsmanlike foul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幾個T(technical foul技術犯規),乃至奪權驅逐出場,沒收比賽,接下來只能把判決
交付大會也即大專體總,後續的,屬大專體總的家務事,最終要不要取消兩隊本季與賽資
格、下季是否禁賽,都跟三名裁判無關,三裁判也無權置喙。

結果是,陳傳仁抓著麥克風,手拿大會秩序冊,逐字逐句照裡頭競賽規則的罰則三,公開
宣謮「比賽中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含)以上)鬥毆事件,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
及已賽成績不計,次年停止該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

執法裁判,儼然搖身一變為大會或大專體總「發言人」。

這麼重要比賽,尤攸關晉級決賽資格,大專體總秘書長、副秘書長,乃至執行秘書,卻無
人在現場,唯一在場的競賽組長,從未碰過類似狀況,沒能站出來處理,反由外人代為當
家做主,這踰越裁判的職權,兵家大忌。

客串「發言人」後,陳傳仁又立即受邀上直播電視台的轉播台,不管稱來賓或名嘴,live
解釋他的判決、取消兩隊本季資格、下季禁賽,諸如此類的話題。

這形同在台師大、義守的傷口上灑鹽,或許,裁判應邀上電視,屬個人自由,談執法、吹
判理念,都很OK,以陳傳仁的裁判資歷、素養,應也很受歡迎,但球賽甫結束,尤其具高
度爭議性的比賽才被沒收,旋上現場直播節目暢談個案,不是不可、而是不宜。

到底,多數現場球迷、廣大的電視機前面觀眾,泰半不了解競賽規則、罰則,陳傳仁由此
役裁判,變身大會發言人,又換成現場直播的來賓或名嘴,跳tone式的做法、跳躍式的思
維,可能被或聽、或看到他所做、所說的觀眾,誤以為他代表官方或大專體總,是判決的
終結者。

第一次親眼目睹一個裁判,幾分鐘內連換不同角色做這麼多事,我們認為,可拒絕卻未拒
絕、可避免卻未避免,而回歸基本面,大專體總其時「沒大人」,讓裁判由場內執法者變
為場外代言人,是最大盲點。


電視台為了擴大「鬥毆」效果,飆高直播收視率,下猛藥、重手,技術性給陳傳仁機會,
公開向國人解釋台師大、義守兩校的犯行、罪刑,第一時間網路、電子媒體、報紙及時報
導,第二天的平面媒體,無不以最顯赫版面、最重要位置、最辛辣標題,早早及逕自定調
,台師大、義守,已遭「取消資格、禁賽兩年」。

而茲事體大,即便大專體總21日事發當天發出緊急聲明稿,強調22日一早將召開審判委員
會,做最後判決,但「比陳傳仁遲了一天」的委員會議,儘管討論、辯解熱烈,卻幾已無
任何迴旋空間,可針對「陳傳仁的直接宣讀、各媒體的間接判刑」,做局部修正,乃至補
妝,最終大勢已去、難挽狂瀾。

我們要說的是,陳傳仁依法執行,OK、不容質疑,他應也沒預設立場,或有私心,但就結
果論,在「UBA的執法英雄」、「台師大、義守的酷吏殺手」之間,筆者模糊、猶豫了。

尤其,沒任何灰色地帶,一翻兩瞪眼!

我們要說的是,這樣的憾事、結局,如同一個非大會官方身分的人片面宣讀,可能決定了
兩所學校的命運、幾十個球員的未來籃球路,乃至成千上萬參與的UBA今後運勢、發展。

當然,有人盡可以說,誰叫你要揮拳、衝撞,脫序、衝動,就該付出慘痛代價,管你是否
拖一海票無辜者下水,都一樣,活該!

但,一定得談談判例,出事後裁判沒收比賽,接受媒體採訪,強調主裁判扛全部責任,且
認定台師大有三人、義守兩人動手,含動作屬「衝撞」的義守陳昱翰。

檢察裁判龐雲漢說,他與另一檢察裁判都認為,「衝撞」不構成「鬥毆」,不宜判那麼重
,兩票對一票,理應龐雲漢等兩人「勝出」,陳傳仁卻堅持己見,強調主裁判決定一切。

這OK,尊重裁判的行規。

但幾分鐘後,三名裁判看法突然一致,理由是重看錄影帶後,認定陳昱翰的行為可構成
「鬥毆」,符合UBA「單行法」裡頭前述的「比賽中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含)以上
)鬥毆事件,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次年停止該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


也即判定台師大有三人、義守有二人「鬥毆」,只是,幾分鐘前,陳昱翰還是「衝撞」,
幾分鐘後就變「鬥毆」,說穿了,不是三裁判想箭頭一致對外,即坐實欲加之罪,何患無
詞。

一時間,懷念起台師大領隊石明宗、教頭陳子威、義守女教練謝玉娟的共同問號,
「鬥毆」的標準在哪?

別傻了!裁判說了算、前後不一都算,投「鬥毆」票的6名審判委員追認也算!

有人常被嘲謔,吃米不知米價(其實我也不知)。


談談審判委員。

跑籃球新聞久到快不行(自曝年紀),敢拍著胸脯大言不慚說:「筆者在現場經歷、採訪
的國內外籃賽群架(用最夯、最時髦的詞兒『鬥毆』也行),絕對比很多人畢生看過的球
賽場次還多,這「很多人」當然包括部分UBA審判委員。

試問,你們有誰親睹2000年5月12日晚上,在已拆除的北體體育館(白館)進行的88學年
UBA準決賽輔大對台體大,終場前6分25秒爆發UBA史上最大群架,數十個人大打出手,十幾
個人掛彩,光台體大就七人送台安醫院救治,含勸架的柯斐馨鼻樑當場被打斷,血流如
「海」、渲洩難抑,時隔14年迄今未癒,最終四十幾人被處一至兩年不等的球監。

請問,你們有誰親睹2001年7月23日大陸上海第21屆男籃亞錦賽,複賽大陸對黎巴嫩終場前
2秒,連爆三波大規模群架,造成嚴重流血事件,大陸兩球員含被「領導」欽點擔任前一年
2000雪梨奧運開幕典禮掌旗官的劉玉棟及李楠,被黎巴嫩指控拿防護員的利剪傷人,造成
黎隊四球員重創送醫,含曾效力中華職籃CBA宏福的美籍歸化中鋒喬伊(Joseph Vogel)
,頭部縫七針、手臂剪傷。

黎巴嫩一狀告到上海公安單位及市政府,群架演變成刑事、國際政治案件,出事當晚大陸
公安、警衛一再制止,但場面已失控,尤其黎巴嫩跟大陸隊「打」完,還留在球場繼續與
球迷僵持、對幹,球迷怒火被挑起,包圍球場各出入口,不讓黎隊離開,最終動用大批武
警才解圍。

更早的1999年8月初台北第22屆瓊斯盃,中、菲上演經典大亂鬥,雙方近二十個球員互毆,
多人掛彩就醫,菲隊接著跟觀眾席的球迷互擲大型鈍具、框架,三角亂鬥一直沒完沒了,
直到多層警力保護下,菲隊才驚險回到選手村,漏夜打包,翌日一早找到緊急機票返菲,
大會取消菲隊戰績,判它排名墊底(已無意義),而此情此景,應很多人記憶猶新。

以上,陳年往事、嘮叨一堆,應沒人有興趣,也沒人想看完。

但,我們要說的是,籃球場上,群架不勝枚舉、輕重各有不同。

誠如文初所言,就怕雞毛當令箭,明明是一椿「還可以」的少數人揮拳衝撞推擠、多數人
進場勸架、兩隊共11人仍乖乖留在板凳上的一般亂鬥,卻硬把它搞得跟UBA的世界末日一樣
,裁判似非得毫轉圜餘地不可,審判委員更高舉「UBA是教育的一環」大帽,狠狠扣住台師
大、義守。

不健忘、夠擔當的話,當著媒體前,裁判證實雙方各還有5、6人留在板凳,理論上,只要
把該判死刑、無期徒刑的肇事者定罪,奪權趕出場後,那5、6人(籃球規則,兩隊如各還
有兩人可相互傳球,比賽繼續進行)應可接替打完最後4分25秒,完成這場比賽,然後裁判
把判決交給大會,就可簽名閃人,接下來由大專體總善後,含資格取消、禁賽問題,裁判
無須跳進去淌此渾水。

但裁判堅持沒收比賽,這屬他們權限,可被尊重、接受,只是,當不宜拿麥克風卻拿麥克
風當場公開宣讀、不宜上電視卻上電視對全國解釋,等同台師大、義守提前「三審定讞」
,即便審判委員並沒如外傳,有無類似球隊晉級的利益迴避問題,卻仍如同前述,壓根很
難回頭,尋求給台師大、義守留個活口,乃至一絲絲喘息空間。

我們要說的是,教授、老師合體的審判委員會,22日其實是很棒的翻身機會,除自我證明
目光如豆的並非學者、委員,更重要的是,他們「也食人間煙火」,可惜,沒幾個人就事
論事、就情節論情節,肯幫台師大、義守講講話,願給兩校一條生路的,終究少數,各方
但見,多數委員寧可選擇鷹派,執意讓事件簡單化,或許,這非唱和裁判,卻硬要定調為
「鬥毆」,6:3票數因此而來。

老祖宗說,孤臣無力可回天,現今社會,不乏孤臣,散在各個角落,他(她)們都屬鳳毛
麟角,而遺憾,此次UBA事件,蹦出一位無限上綱、到處被按「讚」的裁判新英雄,反之,
無力的孤臣們,又一次被踩在地上,甚至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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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2014年2月21日UBA台師大vs.義守,堪稱史上「最輕的鬥毆、最重的懲罰」,且第
一天就由裁判先宣讀犯行、罪刑,翌日審判委員會最終判決,結果一樣,這應是效率最
高的第一名,也算另類「台灣奇蹟」。

■但提供參考:國內外籃史,連NBA都不例外,多數群架、亂鬥發生後,第一天或現場,通
常絕不會有判決出來,更不可能有裁判的角色陷在其中,而由聯盟、大會第二天或更久
,召開相關會議,裁定相關肇事者,該受啥懲處、該繳多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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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4-02-25T08:00
台籃板李祖杰????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4-02-25T22:52
屁話連篇 根本沒搞清楚裁判當下是做什麼 就在品頭論
足 陳傳仁是依大會指示拿秩序冊來宣讀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4-02-26T18:13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4-03-01T00:08
談主犯、從犯,為何在板凳區其他人是看隊友衝出去
不是拉住隊友別讓他們衝出去?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4-03-03T18:00
簡單的幾句話也可以寫這麼一大堆真是辛苦啊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4-03-08T02:02
家中老是無大人?鬥毆這條規則就是依之前打架事件而定
頻頻變身? 一直就只有做好自己本分的三位裁判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4-03-09T16:56
孤臣無力可回天是這樣用的喔? 記者的素質.....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4-03-11T18:02
其他事情是有做多嗎?連宣讀秩序冊都是大會提的
第三、關電視台屁事?亂槍打鳥啊?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4-03-13T05:42
第四、談不食人間煙火,可能還沒石領隊、蔡裁判以及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4-03-16T21:25
各種鍵盤評論家出張嘴站在"情"那邊 真相就不管了
沒嚴守分際、角色錯亂 都你的毛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4-03-20T10:38
身為執法者"有權沒收這場比賽" 後面做的只是"宣讀"
關於"鬥毆"的條例 並沒有任何執行的動作 腦補太過!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4-03-22T15:25
如果沒大人 又怎會拿秩序冊請陳傳仁宣讀?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4-03-24T16:23
如果不出來說明他的想法,今天諸家就有更多的話要吵了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4-03-26T08:15
這種文章才是對這些執法裁判的"殺招" 酷吏殺手就是指
這類自我感覺良好的筆者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4-03-29T00:28
記者素質要加強!!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4-03-30T19:33
聽你在屁,規則寫了不能判????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4-03-31T19:21
所以非要打到有人掛彩送醫縫針 有人骨折才叫鬥毆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4-04-01T11:51
又一個捏造故事亂講話... 這種人真多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4-04-02T19:00
才可以鬥毆論處 這麼嚴格的規章不就是要防止這樣的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4-04-07T10:30
情況發生嗎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4-04-11T13:01
陳傳仁並沒有做錯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4-04-13T03:23
不過認同量刑沒有標準 ,但這算是規則的問題
不是陳傳仁的問題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4-04-16T06:52
前面幾段是不是在罵連坐法...這法也不是台灣才有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4-04-16T15:19
志願役酒駕 義務役洞八一個月 這才叫連坐法極致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4-04-19T09:41
這篇文章太過於主觀...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4-04-21T01:35
這篇太過主觀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4-04-21T21:06
感覺良好!?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4-04-26T16:15
今天他要對兩隊奪權總要有條文依據,否則到時又被說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4-04-27T09:00
便沒收比賽的罪名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4-04-28T20:37
2另外如果裁判沒有權認定是否鬥毆,那要像當年北體師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4-05-02T06:14
有些記者的素質真的不太意外會很這種文章出現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4-05-04T04:42
戰等開會結果出來,11.2點再回來打?等到打到流血,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4-05-04T17:59
判又要被安沒有及時控制場面的罪名?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4-05-05T03:36
作者批陳傳仁一直上節目解釋 偏偏陳傳仁解釋了一堆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4-05-06T23:36
這篇作者還是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子虛烏有的亂批XD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4-05-10T13:00
噓..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4-05-12T07:46
自我感覺良好 你是板凳還跑出球員席 搞三小??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4-05-14T14:03
沒把隊友抓住 瞎 沒看過NBA也知道不能跑出去好嗎
既然有意見幹麻不在季前提出?? 規則寫好看的??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4-05-15T22:54
自我感覺良好的文章 都扭打在一起了還不叫鬥毆?
難道要打到見骨見血才算鬥毆?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4-05-16T11:30
還引用一堆不恰當的例子 難怪大家都要X妓者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4-05-19T12:06
這樣都能騙稿費,記者真好當。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4-05-22T12:56
...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4-05-25T10:38
ZZZ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4-05-27T09:49
.....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4-05-28T17:13
這記者到底有沒有看錄影帶!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4-05-29T07:36
..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4-05-29T20:03
輔大的那個和這沒辦法比 天差地遠 超恐怖!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4-06-01T15:25
有看吧…怎麼會沒看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4-06-02T19:21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4-06-06T10:25
這記者除了看影片 他還在現場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4-06-08T22:32
勒功殺洨 看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4-06-11T01:13
這篇說的很好啊!只是很多急著幫UBA互航,故意當看不懂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4-06-13T14:42
受害者律師喔,雞蛋裡挑骨頭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4-06-14T22:14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4-06-17T09:01
喔!

轉自奇摩 UBA終極判決:心痛之後變痛心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4-02-24T16:41
UBA大專籃賽義守vs.台師大之戰判決「極刑」定案, 大專體總審判委員會認定雙方衝突「鬥毆」確定, 兩隊取消本季資格,下季禁賽,下下季從第二級打起。 等於說,未來兩年,台師大、義守都得另外找舞台練兵, 目前大二球員未來可能也打不到第一級賽事。 接下來還有更不好的消息就是,全隊連座處分禁賽已經很糟, 這把火還 ...

UBA鬥毆個人偏見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4-02-24T16:03
規章就寫在那邊 如同前面有人說過 上UBA籃球場前不是拉拉鞋帶 試練投球 而是熟悉規程,你認同就打,不認同就離開, 太平洋也沒加蓋,不然就去NCAA,或到大陸大學打CUBA 台灣很多地方都是情理法潛規則在運作,不然就是比坎塹,看誰實力雄厚 老是在規章寫明後,又要鑽文字漏洞看又沒有人情可以轉圜的地方 對不對就 ...

達欣 裕隆 金酒季後3搶1 仍存懸念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4-02-24T13:50
SBL 台啤 77 : 74 達欣 【蔡裕隆╱新北報導】SBL(Super Basketball League,超級籃球聯賽)例行賽只剩2周, 季後賽門票也只剩1張,「3搶1」的裕隆、達欣與金酒,昨天出賽都有不能輸的壓力,達 欣還因不滿裁判吹判洋將歐卡沙奪權犯規出場,差點鬧罷賽,結果3隊同日吞敗原地踏步 ,這 ...

台中研習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4-02-24T13:34
台中市上一次辦C籃研習已經是101年7月了 請問有版上大大知道下一次研習的時間嗎? 因為工作關係不太可能跑外縣市.. 但又很想考C籃裁判 麻煩版上知道相關消息的大大能否透露一下 我想版上也一堆人在等台中市辦C籃研習 謝謝囉 ~ - ...

SBL和裁判的問題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4-02-24T12:44
制度問題 現在裁判是SBL養的嗎?? SBL有提供裁判的勞健保退休退職金跟升遷管道嗎?? 很多裁判是各級學校具裁判證老師支援 領吹判車馬費用 來吹SBL比賽 要吹SBL的裁判本身也是國內一流跟經驗豐富 扣除賺外快的經濟思維 我想也是本身要有籃球熱情跟或許想要對籃球有所貢獻的 會願意學校跟家人以外的時間,週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