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 更新] 今天開辯論庭,辯論終結,預訂 10/26 5pm 宣判。
路協今天的主要說法是他們因安全,已依簡章做必要之處置。
我方的主張是全馬的距離是全馬的重要特徴,只跑半馬符合民法上的不完全
給付,應按比例退還費用。我們請求全馬和半馬的報名費價差 100 元。
今天出庭前剛好看到苗栗星光馬因為引導錯誤,全馬少了 5K,主辦單位公開
道歉,並主動退每個人 100:
http://ironman.org.tw/index.php/48-2015-0907
正好也支持我方的論點,所以也一併送給法官考量。
不管勝負如何,這場太馬糾紛終將有個正式的法院認證。
希望台灣的路跑環境會愈來愈好。
再次感謝安永圓方法律事務所為公益無償協助。
※ 編輯: Edouard (1.34.45.105), 09/24/2015 17:14:55
推 prodd: 100元金額雖不大,但絕對是正義的象徵!!!加油!!! 09/24 17:16
推 runorfat: 推 09/24 17:17
→ Edouard: 我承認我最不開心的點是路協用公款購物袋打發我們。 09/24 17:20
推 batistuta823: 推 09/24 17:23
※ 編輯: Edouard (1.34.45.105), 09/24/2015 17:25:44 推 hokl: 用公款購物袋做補償比不退100元更有問題 09/24 17:26
→ Edouard: 路協就寧可花錢重製購物袋,也不願退跑者錢。 09/24 17:43
推 zilkle: 謝謝你 一路跟消息到現在 希望會有好結果 購物袋超扯 09/24 18:09
→ zilkle: 公私機關都不分的 拿國家資源打發路協的活動 09/24 18:10
推 stratford: 推! 09/24 18:14
推 anexas: 加油 09/24 18:35
→ Edouard: 今天路協律師結尾說,路協創立一來,一直是台灣風評最好 09/24 18:37
→ Edouard: 的主辦單位(沒聽到說之一),我忍不住笑了出來,一直搖頭。 09/24 18:37
※ 編輯: Edouard (1.34.45.105), 09/24/2015 18:39:39 推 irealist: 加油 09/24 18:41
推 doublecross: 純假設,當初路協補償的是衣物保管袋呢? 09/24 20:44
→ Grammy: 台灣風評最好的主辦單位 XDDD 跟某政黨一樣自我感覺良好 09/24 21:48
推 regeirk: 推 路協濫到靠杯還一堆人報 09/24 22:07
推 leaveaway: 09/24 22:16
推 Moodys: 抵制路協很久了 支持你們 09/24 22:20
→ Edouard: 如果是衣保袋我會覺得好一點,那時台上說等值環保袋, 09/24 23:14
→ Edouard: 我也以為會和衣保袋很像,所以拿到一整個傻眼。 09/24 23:14
推 allen12126: 加油 09/25 07:32
推 ian55662001: 加油~ 09/25 09:12
推 whface: 加油 09/25 12:26
推 QmoDog: 加油! 09/25 13:14
推 slowmusic: 辛苦了!謝謝你們! 09/25 13:26
推 hightech1112: 辛苦你們了 09/25 18:50
推 cyr1216: 謝謝 09/26 11:24
推 catkoala: 謝謝辛苦了 09/26 15:39
推 cheevan: 謝謝,辛苦了! 09/27 23:18
推 doublecross: 小弟我認真的把2013太馬規程看過很多遍,真心認為應 10/01 19:57
→ doublecross: 該要請求退還一半。 10/0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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