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回函(本人向消保官申訴事件後續) - 有氧運動 Aerob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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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維京群島商家週健康事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函

受文者: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副本受文者:Godmode君、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消費者服務中心)

發文日期: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九日

主旨:覆本公司與Godmode君間因建築物整修衍生之消費爭議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公司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01號健身中心於近期重新裝修完工,
並將於位於地下一樓之男性更衣室、蒸汽室、按摩浴池移至三樓,相
關鍋爐及蒸氣機設備安裝聘有專業廠商負責、平時亦有輪班維修人員
定時巡邏檢查,至今運作良好,並無異樣。

二、為加強公共安全,本公司安裝瓦斯及一氧化碳偵測器有自動切斷功能
及警示燈通報櫃臺人員處理,並依規定定期完成公共、消防安全檢修
申報。特以此函說明告知。



英屬維京群島商家週健康事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負責人:科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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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官方的說法,我不是很意外,我想我不是奧客,不是為了要求退費而向消保官申訴

,只是要有一個更安全的環境,在愈加擁擠的浴室的現況下,本人不期待會有什麼改

變,只是單純希望亞力敦南事件不要在加州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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