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應該是記者誤會
這件事的不公平處在於
金牌的舊會員不管是移轉或是終止權益都受損
A.若移轉成加州會員:
1.原先金牌可提供的全世界600多點旅遊卡加州無法提供
2.雖然說金牌自始至終都只有一個點
不過因為"劍湖山"跟"美國金牌"簽約的條件之一
就是要在台灣10年內開不知幾家分店
(http://media.career.com.tw/industry/industry_main.asp?no=348p162&no2=57)
所以業務也是以以上說法,以賣全點卡的方式來行銷
大家在考慮未來可以使用全點的情況下
認為3萬+月繳988合理所以才簽的
所以要是移轉成加州會員後只能使用原點
很多金牌會員真的是覺得有損失
當然
我認為這些條件應該是商家在談判及議價時的重點
我並不認為加州會有啥大錯
只能說金牌沒有為老會員爭取到好條件
B.若終止會籍
金牌單方面訂出以合約上沒有的1888為標準月費
預付3萬月繳988的會員
若依金牌單方面訂出的標準
每月享有900元的優惠(1888-988)
所以金牌單方面就把預付的3萬拿去攤平每月900元的差額
所以在會籍開始後33個月3萬塊就被完全攤光了
因此金牌認為不用退費
1888標準月費及三萬塊拿來攤平用
這兩點都是合約上沒寫的
此外
若照金牌的標準
若使用超過33個月後解約的988會員
是否要補償金牌第34個月起的每月900元價差?
若有人月繳超過1888
金牌是否應該要退費呢?
有會員在使用未超過33個月的情況下按金牌的比例退還3萬元
既然這三萬塊是可退的
就不應該依金牌單方面訂出的不合理標準來退
以上是主要的爭議所在
※ 引述《fumiotw (新暱稱構想中)》之銘言:
: 我覺得這個不合理的地方在於
: 如果不滿意加州的自己定的新規則, 為什麼不能退費呢?
: 要嘛就維持原合約, 每月988元月費且終身會員, 至於限不限店的問題
: 我覺得因為加州其他會員都能來用金牌
: 已經損害到原金牌會員的權益了
: 所以應該是不限店為佳
: 至於現在這種要終止合約卻不退費
: 或者是維持合約但是每個月還要再加繳900元的作法..
: 不合理
: 這太貴了吧,算那門子的終身會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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