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et: 空氣最好的花蓮幾乎不辦路跑 真奇怪 04/07 22:30
不知道跟這件事有沒有關係....
簡單一句可能就縣府沒錢想從路跑賽這塊肥肉挖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04/35871516/
2014年06月04日
傅崐萁收回賽事路權發包遭批評。
【李光濱╱花蓮報導】太誇張!花蓮縣長傅崐萁在卸任前,竟然推出全台首創的路跑、自
行車等賽事路權統一委外由單一公司舉辦,且得標廠商一次就取得十五年的經營管理權,
且還可再續約十五年;由於傅崐萁即將卸任,且標案營收規模每年高達上億元,議員昨在
議會質詢要求公布得標廠商,但卻遭傅崐萁拒絕。議員痛罵:「到底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黑
幕?」學者也質疑卸任綁定此獨佔標案,「有違法疑慮!」
花蓮縣府日前針對路跑、馬拉松及自行車賽事等活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上網公告,規定
縣內未來的這類活動,統一由一家廠商舉辦,一約期限十五年,且屆滿後還可續約一次(
十五年)。
收路權賺回饋金
計劃書提及每年至少得辦理十二次路跑、自行車及馬拉松賽事,每場活動均須繳交營收總
額的百分之十回饋金,該標案並於日前標出;但對於是哪家廠商得標,縣府觀光處昨卻以
公文尚在進行中為由,拒絕透露。
縣府觀光處表示,得標廠商要繳回饋金一點八億元,及每場活動百分之十的回饋金,估算
一年就可收到一千二百萬元,十五年就可為縣庫帶來三點六億到五億元的收入。
追問得標商遭拒
上周五議員劉曉玫在議會中質詢傅崐萁,「為何讓一家公司,獨攬十五年路權生意?」縣
長傅崐萁則表示,過去花蓮經常舉辦路跑、自行車等道路商業賽事,主辦單位都會找廠商
贊助、向參賽者收取報名費,但縣府卻得動用警察交管,還得配合封路造成縣民不便,甚
至還有經常性的道路維修問題,因此才會將路權回收,採使用者付費方式,要求主辦單位
繳交回饋金。
但昨劉曉玫繼續追問,要求公布得標廠商,但傅崐萁僅回答:「謝謝!」議長楊文值就敲
議事槌說:「本議程結束。」議員在議場內怒喊:「請議長維護議會尊嚴,縣長接受監督
。」隨後議事廳麥克風聲音就被拉掉,議員們氣得罵:「到底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黑幕?」
限制招標涉違法
曾承攬路跑活動的呂姓廠商說,辦活動要繳回饋金給縣政府,對於經費有限的團體壓力很
大,以後考慮不到花蓮辦活動了。
對此,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楊通軒批評,縣府委由一家公司獨攬十五年生意,
此獨佔、又排外的勞務混合契約標案,已有違法疑慮。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施正鋒表示,
限制性招標更應該讓大家知道得標廠商是誰?為什麼這家公司可以得標?但縣府態度竟是
「躲躲藏藏」,很難不讓人聯想有「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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