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打者擊出之球被跑者誤觸 - 壘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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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dyliang (艾荻)》之銘言:
: 如題,我們都知道打者擊出之球,在界內區被跑者誤觸到(跑者不在壘包上),
: 是死球狀態,判被擊中的跑者出局,其他跑者回原壘,打者則記安打上一壘。
: 但是日前打球時,發生比較特殊狀況,無人出局,二、三壘有人:
: 打者擊出強勁平飛球,投手欲接,卻只擦到球皮(手套有稍微碰到球),
: 就因投手只稍微碰到球,所以球仍十分強勁,就這樣,二壘跑者閃避不及而誤觸到球,
: 請問這一樣是死球狀態,判跑者出局,三壘跑者回三壘,打者安打上一壘,
: 還是說為活球狀態,一切正常,或還有別的判法?
: PS. 跑者被擊中之時,守方游擊手在跑者正後方準備接球。

引用2009~2011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八、8

八、8跑壘員在下列情況下被宣告出局

(12)當跑壘員,妨礙企圖處理擊出球的野手,無論該球是否有第一次碰觸其他的防守隊員

,包含投手,或故意妨礙傳出之球時。該跑壘員出局。如果該妨礙的行為,經由裁判認定

,據有明顯阻止雙殺之企圖,則該跑壘員與最接近的後位跑壘員,也一併被判出局。

故此case應以妨礙守備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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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4-21
重點是故意...這種case不算是故意吧...
Kelly avatarKelly2011-04-22
重點並不是故意好嗎 全文故意只有在"故意妨礙傳出之球時"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4-23
這裡的故意舉的是傳出之球~例如跑者被夾殺時~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4-27
跑者故意把球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