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是起源於美國的體育運動,發明者是加拿大人奈史密斯(Dr. James Naismith)。他原是麻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學院體育教練,最初的動機在研究冬季室內球戲,希望能與春季的棒球與冬季的美式足球媲美,為了消除學生們上冬季體育訓練課所產生的厭煩情緒,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 ,故於1891秋創立此項運動。 奈史密斯費盡心思,忽然想到「打石子」的遊戲。那是一個人設法打落另依人手中的石子,一打落的數量多寡決定勝負的競賽。奈史密斯決定以球代替石子,改用球去投擲某一個目標,以頭重次數多者為優勝。他本來計劃使用兩只木箱裝球,但因找不到,便改用兩只桃籃,因此稱這種新的球類運動為籃球。籃是有底,球投進後,球停籃內不能落下,需登梯取出,至感不便,其後逐漸改良。1912到1913年,才開始使用無底網兜。 1892年,春田市舉行世界首度籃球賽,初時每隊並無限制,後經改為九人,七人,至今五人。當時所用規則均由艾氏親自擬訂,後經古力克博士(Dr, Guliek) 修訂,始稍完善。至1915年美國籃球規則聯合會成立,乃告統一。
Vanessa2005-03-24
籃球是起源於美國的體育運動,發明者是加拿大人奈史密斯(Dr. James Naismith)。他原是麻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學院體育教練,最初的動機在研究冬季室內球戲,希望能與春季的棒球與冬季的美式足球媲美,為了消除學生們上冬季體育訓練課所產生的厭煩情緒,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 ,故於1891秋創立此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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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史密斯費盡心思,忽然想到「打石子」的遊戲。那是一個人設法打落另依人手中的石子,一打落的數量多寡決定勝負的競賽。奈史密斯決定以球代替石子,改用球去投擲某一個目標,以頭重次數多者為優勝。他本來計劃使用兩只木箱裝球,但因找不到,便改用兩只桃籃,因此稱這種新的球類運動為籃球。籃是有底,球投進後,球停籃內不能落下,需登梯取出,至感不便,其後逐漸改良。1912到1913年,才開始使用無底網兜。
1892年,春田市舉行世界首度籃球賽,初時每隊並無限制,後經改為九人,七人,至今五人。當時所用規則均由艾氏親自擬訂,後經古力克博士(Dr, Guliek) 修訂,始稍完善。至1915年美國籃球規則聯合會成立,乃告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