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不夠有名還是不檢點?為什麼棒球名 - 棒球
By Quintina
at 2021-01-29T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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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標題:球員不夠有名還是不檢點?為什麼棒球名人堂2021年會從缺?
作者:陳光立
歷經病毒肆虐之際,即使連棒球聖殿Coopertown也遭波及,今年棒球名人堂(Baseball Hal
l of Fame)無人通過入選門檻,2021年名人堂沒新成員,這是2013年以來的第一次。消息
傳出引起波瀾,入圍者名單洋洋灑灑,沒想到在全美棒球記者協會(Baseball Writers' As
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BBWAA)眼中都不有名…或者說不夠高尚?我沒投票資格,但
只想以球迷身份發表己見。
今年入圍名單裡有誰,可能連非大聯盟鐵粉的人都認識這幾個名字:席林(Curt Schilling
)、邦茲(Barry Bonds)和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貼上譯名的原因,是很多人透過
中文報章雜誌得知:「喔!那個人我知道啊!」是的!連一般人都知道的棒球名人,卻不具
備名人堂資格,我開始思索到底進名人堂的標準是什麼?我們或可透過幾個角度探討。
首先,我們瞭解一下棒球名人堂的表揚立意為何。根據章程,協會是根據球員締造的紀錄與
戰績、品行正直、運動精神,特質,以及對所屬球隊的貢獻投票。(Based upon the playe
r’s record, playing ability, integrity, sportsmanship, character, and contribut
ions to the team(s) on which the player played.)入圍球員的資格,是必須要至少有
十年以上大聯盟資歷,並在退休五年後未再重返大聯盟者。
按照我的理解,棒球名人堂遴選的標準未必僅為生涯成績一項,還包括該球員道德標準,以
及對所屬球隊的貢獻等。不過,即便是符合以上條件,最終仍得通過BBWAA會員75%同意票才
行。假設,入圍後有一年得票率低於5%,或連續10年未達標,即自動喪失資格。之後,除非
名人堂資深委員會(Veteran's Committee,簡稱VC)推薦才有機會翻身。
好吧!我不知道身為美國的棒球記者有如此大的權力,能夠決定那些流汗流血的棒球員成就
高低。譬如以「血襪」揚名的波士頓紅襪隊投手Curt Schilling,生涯摘下三座世界大賽冠
軍,打破貝比魯斯魔咒,這樣一位人物竟然離通過門檻75%少了16票,我很好奇另外25%不
投票的人,是基於什麼理由認定他沒資格或不值得表彰。
對球迷而言,我們真正在乎是Curt Schilling六屆全明星的身手,能否在關鍵大賽守住、一
夫當關,一提到2004年10月19日,他無視右腳踝手術後的傷口滲血,在美聯冠軍賽第六戰力
投7局,最終與球隊逆轉,打破86年魔咒奪冠的故事就興奮非常。以我觀點,符合紀錄、成
績、品行、運動家精神、個人特質,以及對球隊的貢獻,試問這跟他反穆斯林,變性人等仇
恨言論有何關係?想想國立棒球名人堂與博物館(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
useum)與芬威球場就四小時車程,在這以傳頌棒球百年歷史的聖地竟沒Curt Schilling的
大名顯得諷刺。
另一位「不算名人」的Barry Bonds ,今年拿到61.8%選票,和七屆塞揚獎得主Roger Clem
ens的61.6%雙雙落馬。受到禁藥風波影響,他們兩人九度入圍均失敗,明年若無法闖關即
自動失去資格。但是,這兩人在90、2000年的表現不僅搖撼大聯盟,也影響世界棒球。
南韓的全壘打王朴炳鎬曾高調表示,自己的偶像是Barry Bonds,而「台灣之光」王建民昔
日於紐約洋基隊時,亦坦承最愛是Roger Clemens,兩大巨星的活躍造就日後年輕一代崛起
,能說他們對棒球沒貢獻嗎?
我們再來聊使用禁藥這檔事,我的觀點是「假設那時代用藥屬常態,那被Barry Bonds敲全
壘打的投手,有多少人用藥或不用藥?那成績算有用藥的,還是沒用藥的?」這樣扯真的會
扯不完。假設Barry Bonds因禁藥被拒名人堂外,那麼用藥但沒被抓到的投手呢?我聽過ESP
N一位球評在廣播中的觀點。他說,若非禁藥時代眾多誇張的投打紀錄和演出,90年代走過
罷工風波的大聯盟恐深陷泥沼,既然投手、打者都用藥,如何劃定界線誰對或誰錯?紀錄純
不純,不是等數據出來再說,不具資格就不該上場,該被懲罰還有那年代的藥檢制度。
邦茲承認自己用藥,但不代表他用藥前的紀錄就得被否定,你可以唾棄他單季73轟的紀錄,
但是生涯762支全壘打七折八扣之下,加上締造的非全壘打數據,難道沒資格進名人堂嗎?
平心而論他球員時代的成就,仍足以巨星或者是名人相稱。
相對地,你會去討論Roger Clemens的禁藥疑雲(至今無證據說他用藥),很可能是因為你
沒看到這位巨投在20歲出頭、80到90年代有多厲害,看了你可能沒時間思考禁藥,而是欣賞
那誇張的投球表現。我們這樣說吧!就算真的Roger Clemens在生涯末期開始用藥(米契爾
報告指他1998年起注射藥物),那麼光拆解他生涯前半(意思是成就折半)1984年至1997年
的表現:平均防禦率3.09、213勝、三振人次2882、40場完封,1998年前的四座塞揚獎、一
次美聯MVP、五屆防禦率王、三次勝投王、四次三振王、一次投手三冠王,以及六屆全明星
的成就已經足以進名人堂吧?
我可以理解今日社會正義運動大行其道,包括體育界在內均加強對選手行為不端或不當言論
的關注,特別是影響力甚鉅的社群媒體。不能不承認,協會對品行、運動家精神著重的程度
增加。不過,我反對用剝奪棒球成就的方式,去懲罰種族主義、作弊和罪犯,這並非變相鼓
勵選手不檢點,而是棒球名人堂不應扮演品格仲裁的角色,終究惡徒自有司法和輿論撻伐,
用抹消生涯成就的作法難以令人苟同。
原文: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80824
--
作者:陳光立
歷經病毒肆虐之際,即使連棒球聖殿Coopertown也遭波及,今年棒球名人堂(Baseball Hal
l of Fame)無人通過入選門檻,2021年名人堂沒新成員,這是2013年以來的第一次。消息
傳出引起波瀾,入圍者名單洋洋灑灑,沒想到在全美棒球記者協會(Baseball Writers' As
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BBWAA)眼中都不有名…或者說不夠高尚?我沒投票資格,但
只想以球迷身份發表己見。
今年入圍名單裡有誰,可能連非大聯盟鐵粉的人都認識這幾個名字:席林(Curt Schilling
)、邦茲(Barry Bonds)和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貼上譯名的原因,是很多人透過
中文報章雜誌得知:「喔!那個人我知道啊!」是的!連一般人都知道的棒球名人,卻不具
備名人堂資格,我開始思索到底進名人堂的標準是什麼?我們或可透過幾個角度探討。
首先,我們瞭解一下棒球名人堂的表揚立意為何。根據章程,協會是根據球員締造的紀錄與
戰績、品行正直、運動精神,特質,以及對所屬球隊的貢獻投票。(Based upon the playe
r’s record, playing ability, integrity, sportsmanship, character, and contribut
ions to the team(s) on which the player played.)入圍球員的資格,是必須要至少有
十年以上大聯盟資歷,並在退休五年後未再重返大聯盟者。
按照我的理解,棒球名人堂遴選的標準未必僅為生涯成績一項,還包括該球員道德標準,以
及對所屬球隊的貢獻等。不過,即便是符合以上條件,最終仍得通過BBWAA會員75%同意票才
行。假設,入圍後有一年得票率低於5%,或連續10年未達標,即自動喪失資格。之後,除非
名人堂資深委員會(Veteran's Committee,簡稱VC)推薦才有機會翻身。
好吧!我不知道身為美國的棒球記者有如此大的權力,能夠決定那些流汗流血的棒球員成就
高低。譬如以「血襪」揚名的波士頓紅襪隊投手Curt Schilling,生涯摘下三座世界大賽冠
軍,打破貝比魯斯魔咒,這樣一位人物竟然離通過門檻75%少了16票,我很好奇另外25%不
投票的人,是基於什麼理由認定他沒資格或不值得表彰。
對球迷而言,我們真正在乎是Curt Schilling六屆全明星的身手,能否在關鍵大賽守住、一
夫當關,一提到2004年10月19日,他無視右腳踝手術後的傷口滲血,在美聯冠軍賽第六戰力
投7局,最終與球隊逆轉,打破86年魔咒奪冠的故事就興奮非常。以我觀點,符合紀錄、成
績、品行、運動家精神、個人特質,以及對球隊的貢獻,試問這跟他反穆斯林,變性人等仇
恨言論有何關係?想想國立棒球名人堂與博物館(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
useum)與芬威球場就四小時車程,在這以傳頌棒球百年歷史的聖地竟沒Curt Schilling的
大名顯得諷刺。
另一位「不算名人」的Barry Bonds ,今年拿到61.8%選票,和七屆塞揚獎得主Roger Clem
ens的61.6%雙雙落馬。受到禁藥風波影響,他們兩人九度入圍均失敗,明年若無法闖關即
自動失去資格。但是,這兩人在90、2000年的表現不僅搖撼大聯盟,也影響世界棒球。
南韓的全壘打王朴炳鎬曾高調表示,自己的偶像是Barry Bonds,而「台灣之光」王建民昔
日於紐約洋基隊時,亦坦承最愛是Roger Clemens,兩大巨星的活躍造就日後年輕一代崛起
,能說他們對棒球沒貢獻嗎?
我們再來聊使用禁藥這檔事,我的觀點是「假設那時代用藥屬常態,那被Barry Bonds敲全
壘打的投手,有多少人用藥或不用藥?那成績算有用藥的,還是沒用藥的?」這樣扯真的會
扯不完。假設Barry Bonds因禁藥被拒名人堂外,那麼用藥但沒被抓到的投手呢?我聽過ESP
N一位球評在廣播中的觀點。他說,若非禁藥時代眾多誇張的投打紀錄和演出,90年代走過
罷工風波的大聯盟恐深陷泥沼,既然投手、打者都用藥,如何劃定界線誰對或誰錯?紀錄純
不純,不是等數據出來再說,不具資格就不該上場,該被懲罰還有那年代的藥檢制度。
邦茲承認自己用藥,但不代表他用藥前的紀錄就得被否定,你可以唾棄他單季73轟的紀錄,
但是生涯762支全壘打七折八扣之下,加上締造的非全壘打數據,難道沒資格進名人堂嗎?
平心而論他球員時代的成就,仍足以巨星或者是名人相稱。
相對地,你會去討論Roger Clemens的禁藥疑雲(至今無證據說他用藥),很可能是因為你
沒看到這位巨投在20歲出頭、80到90年代有多厲害,看了你可能沒時間思考禁藥,而是欣賞
那誇張的投球表現。我們這樣說吧!就算真的Roger Clemens在生涯末期開始用藥(米契爾
報告指他1998年起注射藥物),那麼光拆解他生涯前半(意思是成就折半)1984年至1997年
的表現:平均防禦率3.09、213勝、三振人次2882、40場完封,1998年前的四座塞揚獎、一
次美聯MVP、五屆防禦率王、三次勝投王、四次三振王、一次投手三冠王,以及六屆全明星
的成就已經足以進名人堂吧?
我可以理解今日社會正義運動大行其道,包括體育界在內均加強對選手行為不端或不當言論
的關注,特別是影響力甚鉅的社群媒體。不能不承認,協會對品行、運動家精神著重的程度
增加。不過,我反對用剝奪棒球成就的方式,去懲罰種族主義、作弊和罪犯,這並非變相鼓
勵選手不檢點,而是棒球名人堂不應扮演品格仲裁的角色,終究惡徒自有司法和輿論撻伐,
用抹消生涯成就的作法難以令人苟同。
原文: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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