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的新規則 - 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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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05-09-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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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時代曾經是排球校隊但排球規則之後有重大變化特別是自由球員部份希望懂排球的大大解說一下新的規則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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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ina
at 2005-09-05T21:56
1994年 9月23日,國際排球總會在雅典召開理事會,通過由規則委員會提出的
國際排球規則修正案,以下是修正部份:
發球:(Serve)
將三公尺範圍的發球區域廢除,只要在端線後的任何地點,皆可實施發球。
接球:(Receive)
目前的規則明訂,僅允許以低手接由對方來球的第一次擊球時,「連擊」不
犯規,現在修訂放寬用高手接球時,連擊亦不犯規,但持球仍然是犯規動作。
身體觸球:
取消在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會期間所通過的「膝蓋以下觸球犯規」的規定,
修正為「身體任何部位均可接觸球」。
觸網:(Net Touch)
不是故意接觸到球網網不視為犯規。
以上四點規則部份修可,將從1995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實施。去年十一月
的在日本的「世界超級四強賽」已經首度採用此項新修正的規則。
我個人推測關於發球跟接球的規則修正,大概是一些基本動作比較差的一些
歐美國家提出來的吧!發球區改成 9 X 9米的超大發球區,會使跳發更容易,
而且更具威力,手腕稍唯一轉球的角度就很難抓了,相信以後會有多人採用跳
發,關於接球可以採高手且可連擊,我想可能會使球員對基本動作的要求變低
,以上的兩點修正會使體型好攻擊佳的,但基本動作較差的西方球隊受益,相
對的,基本動作較好,防守佳的東方球隊就比較不利的,不過這樣也可以增加
比賽的緊湊性、連慣性及刺激性,但是對基本動作的技術要求就變低了。
我覺得問題比較大的是關於觸網的認定 "不是故意接觸到球網不視為犯規" ,
實在是很難說,有哪一個球員會 "故意" 去觸網?攻擊時、封網時大概不會故
意去觸網吧,那以後大概不會有人被判觸網了,我想應該說是沒有攻擊意圖或
是沒有擊球意圖的觸網不算觸網吧,簡單的說應是與球無關的觸網就不算吧,
?至於改成全身接可觸球,我想以後飛身撲球可能會變成 "起腳射門" 或是有
人用 "倒掛金鉤" 來攻擊了。( Just kiding....呵呵呵)
「另外還有一項新規則,在1994年的世界女子排球大賽台北站時有採用,不知道
是何時通過的,新的規則是:國際排總的最新規則為使比賽更緊湊刺激,凡每
一局領先的球隊得分至五分時,就自動視為第一次技術暫停,且由裁判員主動
鳴笛,時間為一分鐘;第二次技術暫停則為領先方得分至十分時,時間也是一
分鐘,而每局每一隊另有一次由教練提出的休息暫停,時間圍三十秒,因此每
一隊在一局的比賽過程中均有三次暫停的機會。新的規則教練只有一次可運用
的暫停,所以這對教練的作戰指揮將是一種考驗。 」
取自交大資科 Les 之作
    ┌───────────────┐
    │轉載(排球協會規則委員會)公告│
    └───────────────┘      
1.在(世運會)、(奧運會)比賽中,無障礙空間為:
  左右方:邊線起至少六公尺。
  前後方:端線起至少九公尺。
2.發球區:端線後九公尺寬的區域內。以3*15cm的短線標示,
畫在端線兩邊20cm處之延長線。(全區開放)
3.球衣之(顏色及清晰度)須與(球衣號碼)有明顯對比。
4.球得觸及身體之(任何部位)。
5.球必須(擊打)之,而不得持、抓、擲。
6.該隊的第一次觸擊球,如果發生在(同一動作情況下),
  球得(連續)觸及身體各部位。
7.觸網犯規:當球員(偶然)、(無意)、(無擊球企圖)的觸網行為,
       不判為觸網犯規。
***本規則國際上於元旦(一月一日)實施,國內於六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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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ama
at 2005-09-08T21:23
排球規則
1999-2000年新修(增)規則簡述 :
本會規則裁判技術委員會議議決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起實施國際排球總會頒布新規則,茲將新增(修)規則條文簡述如下 :
比賽特性 :
排球比賽中,球隊贏得一球即獲得一分(得球得分制);當接發球隊贏得一球時,則該隊得到一分並得到發球權。
1.球的標準
球的顏色 : 採用國際排球總會(FIVB)及亞洲排球聯合會(AVC)核可之MIKASA MVL200組合色彩排球。
2. 每一球隊須從12名決定名單中選出一位登記自由球員
3. 球衣胸前號碼至少15公分高,背後號碼至少20公分高,號碼筆畫至少2公分寬。
4. 國際排球總會舉辦的世界性比賽,在右腿球褲上需繡上號碼至少4至6公分高,寬至少1公分。
5. 教練可以在球員席前的無障礙區至熱身區之間站立或走動進行指導。
6. 犯規結果
(a)若接發球隊犯規,則發球隊得一分且繼續擁有發球權。
(b)發球隊犯規,則對隊得一分且得到發球權。
7. 勝一局
第一至第四局,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2分則勝一局(第五局除外),若比數為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隊2分為止,(26:24;27:25…..)。
8. 局數2:2時,決勝局(第五局)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
9. 若球隊經由裁判員警告後仍拒絕出場,則宣布沒收並取消該場比賽資格,每局以0:25及該場0:3的比數由對隊獲勝。
10. 若球隊選擇登記自由防守球員,則自由防守球員的球衣號碼必須在第一局時與6位先發球員的號碼一同標示在陣容單上。
11.位置錯誤
位置犯規的球隊失一分並喪失發球權。
12. 輪轉錯誤
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並由對隊得一分並擁有發球權。
13. 例外替補
球員受傷無法繼續比賽時,應作合法替補,如該隊已無合法替補之可能,則可使用例外替補,例外替補是指不在場內之任一球員(自由防守球員除外)替補受傷之球員,受傷之球員該場不得再進場比賽。
14. 非法替補
非法替補判處對隊得一分且擁有發球權,非法替補期間所得分數一律取消。
15. 自由防守球員
自由防守球員於賽前必須用明顯線條標示於記錄表,號碼亦必須於第一局的陣容單上標示。
16. 自由防守球員的特殊規定
a. 裝備
自由防守球員必須穿著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顏色或不同樣式的比賽服。
b. 比賽行為
自由防守球員可以替補任何一位後排球員。
自由防守球員只能扮演後排球員的角色,並且不能將高於網上端的球擊向對區(含場內及無障礙區)。
自由防守球員不得發球、攔網或試圖攔網。
自由防守球員於前區及延長區域內,使用高手手指傳球時,則隊友不得將高於網上端的球擊向對區。
如果自由守球員於後區以高手手指傳球時,則隊友可以任意擊球。
c. 球員替補
自由防守球員的替補不計為合法正常替補次數;其替補次數、對象不限,但其退場必須與原球員相互替補,再替補時必須經過一次死球。
自由防守球員的替補只能在比賽中成死球時或在每一局開賽前第二裁判查驗陣容單之後及第一裁判鳴笛發球之前實施。
自由防守球員替補進出只能在球員席前介於攻擊線與端線之間進行。
自由防守球員進出場區不須經由裁判員同意,但替補時不得延誤比賽。
d. 自由防守球員受傷的替補
經第一裁判允許,自由防守球員受傷可以由未登錄為該局先發陣容之球員進行替補,而受傷之自由防守球員該場不得再次出場比賽。國際排總或洲際性之比賽,被指定替補受傷的自由防守球員之選手,在該場所剩下之比賽中只能擔任自由防守球員。
17. 界外球
球體全部通過網下垂直面即構成界外球。
18. 不得進行試圖發球,第一裁判員鳴笛指示發球後,發球員必須在8秒鐘內完成發球。
19. 攻擊時,若觸球動作乾脆而球迅速離手,沒有推(壓)球或擲球動作,頂球是合法的行為。
20. 攻擊的犯規
自由防守球員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即為犯規。
21. 攔網犯規
自由防守球員試圖或參與完成攔網,即為犯規。
22. 暫停及技術暫停
第一局至第四局每局各有二次技術暫停,時間各為90秒鐘,當任一球隊先獲8分或16分時自動暫停,每隊每局另有一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鐘,第五局無技術暫停,每局每隊各有2 次休息暫停,時間各為30秒鐘。
23. 延誤的判罰
(a)同一場比賽中同隊任何成員第二次延誤比賽應處以延誤處罰並失一分。
(b)所有延誤處罰皆需記載於記錄表內,全場比賽累計。
24. 局間休息
國際性或洲際性比賽,第二局及第三局間需休息十分鐘。
國際性或洲際性比賽,第二局及第三局間需休息十分鐘。
25. 罰則等級
依據第一裁判的判決,不當行為的程度的判罰皆需記載於記錄表內。
(a) 警告
第一次不禮貌的行為給予口頭或手勢警告,但不立即施以處罰。
(b) 處罰
同一場比賽中,同一隊成員第二次不禮貌行為,處以對隊得一分並擁有發球權。
(c) 驅逐出局
同 一場比賽中,同一隊成員第三次不禮貌行為,處以驅逐出局,無其他判罰。
第一次冒犯行為處以驅逐出局,無其他判罰。
被處以驅逐出局球員可以坐在球員席上。
(d) 取消資格
第一次侵犯行為處以取消資格。
同一場比賽中同一隊員第二次冒犯行為處以取消資格,無其他判罰。
同一成員被處以第二次驅逐出局即視為取消資格。
同一場比賽中同一成員第四次不禮貌行為即判處取消資格,無其他判罰。
被取消資格的球隊成員必須離開比賽區域、球隊席及熱身區,不再參加該場比賽。
26. 罰則的適用
所有處罰在全場比賽中持續有效
27. 所有處罰含警告都需記錄載在記錄表內
28. 第一次不禮貌行為的警告,視為對球隊整體的警告,其後各人再犯時均應受罰。
29. 同一局或同一場中同一成員重複不當行為,依罰則等級漸進判罰。
30. 處罰卡
警告-口頭或手勢,不須使用處罰卡。
處罰-黃卡
驅逐出局-紅卡
取消資格-紅卡加黃卡(同時示出)
裁判責任及手勢
31. 如果由第二裁判鳴笛,則第二裁判需依序作出:
(a) 犯規性質
(b) 犯規球員
第一裁判無須作出錯誤或犯規手勢重複第二裁判手勢,在此狀況下,只作出發球隊手勢。
32. 記錄員
第二裁判需要求記錄員記載 :
例外替補(規則8-2) 復原時間(規則18-1-2) 延長中斷(規則18-3) 外在因素(規則18-2)。

乒乓球的發球為何沒有優勢?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05-09-01T00:00
網球、羽球、排球的發球一方,即使漏失也不會損失分數,只是換對方發球而已,乒乓球的發球為何不一樣,一旦漏失就送分給對方?
Update:
抱歉� ...

奧運運動!!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5-09-01T00:00
有哪些運動是有參加奧運的呢???
我想知道。。。。。。。
例如棒球拉還有籃球等等那些的~
--------------------�� ...

關於社團經營,該如何留住新進社員,並規化社團活動?20點喔!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5-08-29T00:00
我是某校排球社的成員,算是學長吧!
我在二年級結束後休學一年,今年復學於一年級..
先大致敘述一下目前我們社團的情況,一個字:慘!
尤於學 ...

中山女的社團??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05-08-27T00:00
感覺看起來好像每個都很好玩的樣子
有這些社團,哪個比較好呢????
炫音社
管樂隊
國樂社
桌球社
女童軍社
手語社
口琴社
中�� ...

排球名稱的由來???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05-08-26T00:00
為什麼會叫排球阿???
排球都是用手打的阿
為啥不叫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