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路協的答辨,洋洋灑灑十多頁,大概分成兩部份。
第一部份:來告的跑者都跑完了,代表跑者接受路協的處置,所以不應再要
求賠償。
第二部份:當天真的沒辦法辦全馬,理由有重跑兩次有部分路段已停止管制、
要重測量要找 AIMS沒時間、路線太窄危險等
第二部份我聽很多次了,台灣和路協大部份比賽都沒有 AIMS 認證,路線窄
就不應該冒險把 8,000 人變成 12,000 人在中間一起折返 (我很無聊地畫了
張圖),而且可以依簡章乾脆取消退一半。
而第一部份我很佩服路協直接形諸文字,給我的感覺就是路協主辦路協說了
算,報名代表同意他們任何處置,縮成半馬不跑沒得退,有跑是我們賺到。
有興趣讀答辯書的跑友,請和我連絡。9/24 歡迎到場。
我畫的圖:
http://imgur.com/E773WI5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