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桃園縣桃園市市長盃滑輪溜冰錦標賽 - 溜冰 Skating
By Ophelia
at 2008-10-15T12:29
at 2008-10-15T12:29
Table of Contents
一、活動目的:1.推廣全民運動、帶動熱情與活力
2.提升溜冰運動風氣,走向世界舞台
3.各縣市直排輪團體之交流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三民運動公園
三、競賽時間:97年 10 月 26 日
選手比賽資格:
全國喜愛直排輪溜冰運動者,皆可組隊參加!
個人項目:
以下組別未滿八人皆為表演賽,不列入積分計算亦不頒發獎牌和獎狀。
I. 競速選手組:
人數不足,將與競速休閒組及休閒鞋合併成為一組!
*幼童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1.國小一、二年級組(男/女):
a. 500公尺爭先賽
b.1000公尺計時賽
c.2000公尺開放賽
2.國小三、四年級組(男/女):
a. 500公尺爭先賽
b.1000公尺計時賽
c.3000公尺開放賽
3.國小五、六年級組(男/女):
a. 500公尺爭先賽
b.1000公尺計時賽
c.3000公尺開放賽
II. 競速休閒組:
1. 競速休閒鞋組限輪子不得大於90mm,鞋身不得低於腳踝以
上5公分之休閒鞋參加(Bont Alpha定義為競速休閒鞋)
2.人數不足,將與競速鞋及競速休閒組合併成為一組
*幼童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1. 國小一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2. 國小二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3. 國小三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4. 國小四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5. 國小五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6. 國小六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III. 休閒直排輪組:
1.休閒鞋組限輪子不得大於80mm,鞋身不得低於腳踝以上5公
分之休閒鞋參加
2.人數不足,將與競速鞋及競速休閒組合併成為一組
*幼童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1. 國小一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2. 國小二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3. 國小三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4. 國小四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5. 國小五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6. 國小六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團體項目接力賽:
國小男子(女子)甲組(4~6年級): 2400公尺接力賽
國小男子(女子)乙組(1~3年級): 2400公尺接力賽
說明:
1. 國小及幼童組每人最多參賽二項。
休閒鞋組限輪子不得大於80mm,鞋身不得低於腳踝以上5
公分之休閒鞋參加。
2. 競速休閒鞋組(Bont Alpha定義為競速休閒鞋)限輪子不得大於90mm,鞋身不得低於腳
踝以上5公分之休閒鞋參加。
3. 團體項目接力賽,國小以學校為單位報名,不足人數的單位可聯合組隊,但不列入團
體積分計算。
4. 接力每隊可報六人,四人上衣同一式樣,四人下場比賽完成接力。
5. 參賽選手,個人項目不得越降組比賽,團體項目(接力)可越級參賽,但必須先於領
隊會議報備。
6. 每組參賽人數未達三人(含三人),且主辦單位可視情況取消該項競賽。
7. 比賽當天,若遇下雨則順延一周,無法參加者,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8. 參賽人員之交通、午餐及保險請各單位自理。
9. 比賽進行中若有異議須由該領隊或教練提出且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提出書面報
告,並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抗議成立則保證金退回,若不成立則沒收保證金,以供作大會
之經費。
10. 凡參加比賽者則視為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相關事項提出任何異議及抗議,如有不合
賽程事宜,得經審判委員會同意後修訂之。
報名方式:
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10月06日起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七年10
月17日止,將報名表及費用一併繳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為考
慮時效性及安全性,建議以掛號寄送至「桃園市中興街119號2
樓 蘇總幹事收」,以傳真方式報名:(03)3238779
聯絡電話:0922610667,E-mail:「[email protected]」。
請將報名費電匯至以下帳號,並將單據傳真至(03)3238779即可
戶名:廖智傑
郵局【700】局號【0281168】帳號【0156891】
報名手續:
1. 詳填報名表,如附報名表,完成報名手續之後,請將報名表E-mail至主辦單位
[email protected]。
2. 身分證明文件,足以證明參加組別之合理身分證明件,但請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
妥帶至比賽場地,大會得隨時抽驗之。
3. 比賽當天,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費:
1. 個人單項:每位選手300元可參賽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元。
2. 接力項目:每隊接力下場費用500元。
3. 繳交報名費方視同完成報名手續,最遲於領隊會議當
天需將報名費全數繳交完畢,違者將取消參賽之格。
競賽規則: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相關競賽規則。
領隊會議:
中華民國97年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四點三十分於三民運
動公園溜冰場舉行 。(暫定,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獎勵:
1. 各單項競賽前三名於比賽名次確定後,在溜冰場各頒金、銀、銅牌表彰之。
2. 各單項之前八名頒發獎狀乙張(參賽人數需超過8名)
3. 各單項比賽人數未達八人,列為表演賽,不列入積分計算亦不頒發獎牌和獎狀。
4. 美式團體接力各組前三名頒給個人獎牌4面獎狀4 張,候補人員無獎牌、獎狀。
5. 國小組以『學校』單位為單位(不分縣市,僅以學校為單位),設團體總錦標前三名(
男女合併計算),於閉幕時由大會頒發冠、亞、季軍獎盃各一座,其餘組別不設團體組成
績。
6. 國小組成績計算方式:
個人項目:
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團體項目:
第一名18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2分、第四名10分
第五名8分 、第六名6分 、第七名4分 、第八名2分
競賽細則:
如有未盡事宜,則以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相關競賽規則解釋
之。
--
2.提升溜冰運動風氣,走向世界舞台
3.各縣市直排輪團體之交流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三民運動公園
三、競賽時間:97年 10 月 26 日
選手比賽資格:
全國喜愛直排輪溜冰運動者,皆可組隊參加!
個人項目:
以下組別未滿八人皆為表演賽,不列入積分計算亦不頒發獎牌和獎狀。
I. 競速選手組:
人數不足,將與競速休閒組及休閒鞋合併成為一組!
*幼童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1.國小一、二年級組(男/女):
a. 500公尺爭先賽
b.1000公尺計時賽
c.2000公尺開放賽
2.國小三、四年級組(男/女):
a. 500公尺爭先賽
b.1000公尺計時賽
c.3000公尺開放賽
3.國小五、六年級組(男/女):
a. 500公尺爭先賽
b.1000公尺計時賽
c.3000公尺開放賽
II. 競速休閒組:
1. 競速休閒鞋組限輪子不得大於90mm,鞋身不得低於腳踝以
上5公分之休閒鞋參加(Bont Alpha定義為競速休閒鞋)
2.人數不足,將與競速鞋及競速休閒組合併成為一組
*幼童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1. 國小一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2. 國小二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3. 國小三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4. 國小四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5. 國小五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6. 國小六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III. 休閒直排輪組:
1.休閒鞋組限輪子不得大於80mm,鞋身不得低於腳踝以上5公
分之休閒鞋參加
2.人數不足,將與競速鞋及競速休閒組合併成為一組
*幼童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1. 國小一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2. 國小二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3. 國小三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4. 國小四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5. 國小五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6. 國小六年級組(男/女):
a. 200公尺爭先賽
b. 400公尺爭先賽
c. 600公尺開放賽
團體項目接力賽:
國小男子(女子)甲組(4~6年級): 2400公尺接力賽
國小男子(女子)乙組(1~3年級): 2400公尺接力賽
說明:
1. 國小及幼童組每人最多參賽二項。
休閒鞋組限輪子不得大於80mm,鞋身不得低於腳踝以上5
公分之休閒鞋參加。
2. 競速休閒鞋組(Bont Alpha定義為競速休閒鞋)限輪子不得大於90mm,鞋身不得低於腳
踝以上5公分之休閒鞋參加。
3. 團體項目接力賽,國小以學校為單位報名,不足人數的單位可聯合組隊,但不列入團
體積分計算。
4. 接力每隊可報六人,四人上衣同一式樣,四人下場比賽完成接力。
5. 參賽選手,個人項目不得越降組比賽,團體項目(接力)可越級參賽,但必須先於領
隊會議報備。
6. 每組參賽人數未達三人(含三人),且主辦單位可視情況取消該項競賽。
7. 比賽當天,若遇下雨則順延一周,無法參加者,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8. 參賽人員之交通、午餐及保險請各單位自理。
9. 比賽進行中若有異議須由該領隊或教練提出且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提出書面報
告,並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抗議成立則保證金退回,若不成立則沒收保證金,以供作大會
之經費。
10. 凡參加比賽者則視為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相關事項提出任何異議及抗議,如有不合
賽程事宜,得經審判委員會同意後修訂之。
報名方式:
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10月06日起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七年10
月17日止,將報名表及費用一併繳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為考
慮時效性及安全性,建議以掛號寄送至「桃園市中興街119號2
樓 蘇總幹事收」,以傳真方式報名:(03)3238779
聯絡電話:0922610667,E-mail:「[email protected]」。
請將報名費電匯至以下帳號,並將單據傳真至(03)3238779即可
戶名:廖智傑
郵局【700】局號【0281168】帳號【0156891】
報名手續:
1. 詳填報名表,如附報名表,完成報名手續之後,請將報名表E-mail至主辦單位
[email protected]。
2. 身分證明文件,足以證明參加組別之合理身分證明件,但請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
妥帶至比賽場地,大會得隨時抽驗之。
3. 比賽當天,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費:
1. 個人單項:每位選手300元可參賽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元。
2. 接力項目:每隊接力下場費用500元。
3. 繳交報名費方視同完成報名手續,最遲於領隊會議當
天需將報名費全數繳交完畢,違者將取消參賽之格。
競賽規則: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相關競賽規則。
領隊會議:
中華民國97年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四點三十分於三民運
動公園溜冰場舉行 。(暫定,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獎勵:
1. 各單項競賽前三名於比賽名次確定後,在溜冰場各頒金、銀、銅牌表彰之。
2. 各單項之前八名頒發獎狀乙張(參賽人數需超過8名)
3. 各單項比賽人數未達八人,列為表演賽,不列入積分計算亦不頒發獎牌和獎狀。
4. 美式團體接力各組前三名頒給個人獎牌4面獎狀4 張,候補人員無獎牌、獎狀。
5. 國小組以『學校』單位為單位(不分縣市,僅以學校為單位),設團體總錦標前三名(
男女合併計算),於閉幕時由大會頒發冠、亞、季軍獎盃各一座,其餘組別不設團體組成
績。
6. 國小組成績計算方式:
個人項目:
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團體項目:
第一名18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2分、第四名10分
第五名8分 、第六名6分 、第七名4分 、第八名2分
競賽細則:
如有未盡事宜,則以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相關競賽規則解釋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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