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奧林匹克運動始於1924年。由法國聽障朋友Mr. E. Rubens-Alcais和一些熱心聽障運動的人士們在巴黎舉辦首次聽障世界級賽會,為國際無聲運動會(International Silent Games)。當時只有來自歐洲的9個國家和145位運動員參賽。 1967年在德國召開的第19屆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Sports for the Deaf, ICSD,以下簡稱ICSD/CISS)會員大會,決議將國際無聲運動會(International Silent Games)改名為世界聾人運動會(World Games for the Deaf),並於1969年在南斯拉夫舉行的第11屆賽會開始採用這個名詞。 1979年在瑞士召開的第35屆ICSD/CISS會員大會,決議將世界聾人運動會之英文賽會名稱World Games for the Deaf給改為Deaf World Games。 2001年5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有鑒於在ICSD/CISS主導之下的世界聾人運動會辦得極具規模且保有聾人文化的特色,決議同意更名為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DEAFLYMPICS),並自當年7月義大利羅馬第19屆起實施。全球聽障體壇的每一份子看到聽障體育獲得IOC的肯定,都振奮莫名。 聽障奧運會進行比賽時,需要拿下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接收器,以確保比賽的公平性,每一個人都在無聲的環境中追逐最高榮譽。 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 1924年8月10-17日,來自歐洲的9個國家和145位運動員參加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1屆國際無聲運動會,比賽種類為田徑、自由車、跳水、足球、射擊、游泳及網球共8個項目(31項種類)。 1981年7月23日,第16屆聽障奧運會在德國科隆舉辦。國際奧委會主席薩瑪蘭奇出席了這個聽障體壇的盛會。 隨後,參賽的國家和人數不斷增加,到了2005年澳洲墨爾本第20屆時,已經有70個國家2150位聽障運動員參賽了,其比賽種類也擴大為17個種類(147個項目),包括:田徑、羽球、籃球、沙灘排球、保齡球、自由車、足球、手球、定向越野、射擊、游泳、桌球、網球、排球、水球、角力自由式及角力希臘式。其競技水準也不斷提升,男子100米徑賽的聽障世界紀錄10秒21、400米徑賽45秒29這些紀錄皆優於我國聽人的全國紀錄。 冬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 在夏季聽障奧運會舉辦了10屆後,1949年1月26-30日,來自歐洲的5個國家33位運動員參加在奧地利Seefeld舉行的第1屆國際無聲運動會,比賽種類為阿爾卑斯式滑雪和越野滑雪共2個種類(5個項目)。 2007年冬季聽障奧運會,在2月1-10日在美國鹽湖城舉行,有23個國家298位運動員,其比賽項目也從原先的2個種類(5項項目)演變到5個種類(28個項目),包括:阿爾卑式滑雪、越野滑雪、冰上曲棍球、雪板及冰壺。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宗旨如下: 展現聽障運動員健全的身心健康。 提供聽障人參加優質的體育競賽。 提供來自全世界的選手四年一次同場競賽的機會。 宣導DEAFLYMPICS信念至全球,營造友好和善的聽障人社會。 A.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四年舉辦一次。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與冬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兩年交叉舉辦。
B.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得延至次年舉行,亦不得與奧林匹克運動會(Olympic Games)同年舉行。
C.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國並不事先指定,而是由候選的國家協會向DEAFLYMPICS會員大會提案申辦。
D. 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得超過十天,冬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得超過七天。開幕典禮與賽前表演節目以及資格選拔賽不包含在內。
E.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一切權責均歸屬DEAFLYMPICS。DEAFLYMPICS得將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相關權利(益)授權辦理。
F. 經DEAFLYMPICS執行委員會同意,DEAFLYMPICS財務長於徵求主辦國家之前應詳列主辦國在宣布取得承辦資格後三個月內需負擔的授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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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奧林匹克運動始於1924年。由法國聽障朋友Mr. E. Rubens-Alcais和一些熱心聽障運動的人士們在巴黎舉辦首次聽障世界級賽會,為國際無聲運動會(International Silent Games)。當時只有來自歐洲的9個國家和145位運動員參賽。
1967年在德國召開的第19屆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Sports for the Deaf, ICSD,以下簡稱ICSD/CISS)會員大會,決議將國際無聲運動會(International Silent Games)改名為世界聾人運動會(World Games for the Deaf),並於1969年在南斯拉夫舉行的第11屆賽會開始採用這個名詞。
1979年在瑞士召開的第35屆ICSD/CISS會員大會,決議將世界聾人運動會之英文賽會名稱World Games for the Deaf給改為Deaf World Games。
2001年5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有鑒於在ICSD/CISS主導之下的世界聾人運動會辦得極具規模且保有聾人文化的特色,決議同意更名為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DEAFLYMPICS),並自當年7月義大利羅馬第19屆起實施。全球聽障體壇的每一份子看到聽障體育獲得IOC的肯定,都振奮莫名。
聽障奧運會進行比賽時,需要拿下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接收器,以確保比賽的公平性,每一個人都在無聲的環境中追逐最高榮譽。
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
1924年8月10-17日,來自歐洲的9個國家和145位運動員參加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1屆國際無聲運動會,比賽種類為田徑、自由車、跳水、足球、射擊、游泳及網球共8個項目(31項種類)。
1981年7月23日,第16屆聽障奧運會在德國科隆舉辦。國際奧委會主席薩瑪蘭奇出席了這個聽障體壇的盛會。
隨後,參賽的國家和人數不斷增加,到了2005年澳洲墨爾本第20屆時,已經有70個國家2150位聽障運動員參賽了,其比賽種類也擴大為17個種類(147個項目),包括:田徑、羽球、籃球、沙灘排球、保齡球、自由車、足球、手球、定向越野、射擊、游泳、桌球、網球、排球、水球、角力自由式及角力希臘式。其競技水準也不斷提升,男子100米徑賽的聽障世界紀錄10秒21、400米徑賽45秒29這些紀錄皆優於我國聽人的全國紀錄。
冬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
在夏季聽障奧運會舉辦了10屆後,1949年1月26-30日,來自歐洲的5個國家33位運動員參加在奧地利Seefeld舉行的第1屆國際無聲運動會,比賽種類為阿爾卑斯式滑雪和越野滑雪共2個種類(5個項目)。
2007年冬季聽障奧運會,在2月1-10日在美國鹽湖城舉行,有23個國家298位運動員,其比賽項目也從原先的2個種類(5項項目)演變到5個種類(28個項目),包括:阿爾卑式滑雪、越野滑雪、冰上曲棍球、雪板及冰壺。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宗旨如下:
展現聽障運動員健全的身心健康。
提供聽障人參加優質的體育競賽。
提供來自全世界的選手四年一次同場競賽的機會。
宣導DEAFLYMPICS信念至全球,營造友好和善的聽障人社會。
A.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四年舉辦一次。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與冬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兩年交叉舉辦。
B.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得延至次年舉行,亦不得與奧林匹克運動會(Olympic Games)同年舉行。
C.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國並不事先指定,而是由候選的國家協會向DEAFLYMPICS會員大會提案申辦。
D.
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得超過十天,冬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不得超過七天。開幕典禮與賽前表演節目以及資格選拔賽不包含在內。
E.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一切權責均歸屬DEAFLYMPICS。DEAFLYMPICS得將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相關權利(益)授權辦理。
F.
經DEAFLYMPICS執行委員會同意,DEAFLYMPICS財務長於徵求主辦國家之前應詳列主辦國在宣布取得承辦資格後三個月內需負擔的授權費用。
G.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並非國家之間的兢爭,比賽成績上不會就國家等級作分類註記。
H.
參加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運動員資格限制如下:
(a) 聽障優耳聽力損失55分貝以上。(ANSI於1969年的標準:三音頻500、1000和2000Hertz 之平均值)
(b) 必須是DEAFLYMPICS會員國的公民。
(c) 在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期間不得使用任何聽力輔助戴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