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星期六農16鄉民同樂賽 - 壘球

By Frederica
at 2015-03-31T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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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一、名 稱:2015年八週年盃同樂賽
二、贊助廠商:
三、主 旨:歡慶農16同樂團八週年之盃賽
四、比賽時間:104年4月4日(星期六,兒童節)12時30分
五、參賽辦法:1. 104年4月4日(六,兒童節)於農16,召募對象為所有當天來團打球
之鄉民朋友,當天現場報名或站內信預約報名,不需報名費。
2. 預約報名者,如因故無法參賽,請於4月4日上午11時前站內信告
知,無故未到者將不得參加隔年同樂賽事。
3. 本屆同樂賽將視報名人數決定三隊或四隊之賽程。
4. 每隊登錄人數上限為12人,曾參與過同樂賽事之正規球員優先安排
本屆賽事之參賽球員。
5. 收正規30~48人,人數達40人即分為四隊,上限為48人;人數僅30人
則分三隊,上限為36人。(以上人數含原正規之球員)
6. 首次登錄參賽之球員將由各隊隊長選秀。
7. 本屆第一順位選秀權為怪盜隊,第二順位振哥隊,第三順位達達隊,
第四順位彌彥隊。
8. 球隊出席人數若未達上限之半數,正規球員可於選秀前自行選擇加入
其他球隊。
9. 選秀完可自由交換球員,每隊以交換三名球員為限,幾換幾不限,人
數需在三人內,交換後請由隊長代表向大會紀錄組登記,如無登記之
私下交換者,經發現均不得參加本次賽事。
10.冠軍250ml飲料二箱,亞軍250ml飲料一箱,季軍及殿軍感謝您的熱情
參與。
六、大部規則:1. 參賽球員之服裝無限制。
2. 採50分鐘完整制,無摳鬥,無局數限制,正規50分鐘結束比分相同,
延長賽採突破僵局制(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最多延長一局,延
長賽結束比分仍相同,則裁定和局。
3. 限用木棒,請自行攜帶木棒或使用大會提供之公木棒,借棒者損壞請
自行與球棒主人洽談賠償事宜,大會恕不負責。
4. 跑壘無限制,外野飛球經周界球友碰觸後,主審得依據距離及跑壘者
之位置直接裁定為二壘安打、三壘安打或全壘打,攻守雙方均不得異
議。
5. 無比賽之球隊請出三人擔任裁判。
6. 每位先發野手下場後可再上場一次,代打、代跑及代守球員下場後不
得再上場,投手下場後不得再上場。投手與野手交換位置而未下場者
,可換回擔任投手一次。
7. 如參賽人數不足,則降為例行性同樂團活動,本年度同樂賽將取消不
再舉辦。
8. 投出之球必須成弧形球路,其高度距地1.83公尺(6呎)至3.65公尺
(12呎)。
七、站內信報名表填寫方式:
賽事進行約至下午17時30分,如須提前離席、無法參與完整賽事之鄉民朋友,請於
備註欄寫明,以利各隊隊長於賽事進行時斟酌調度。
┌─────┬───────┬─────────────┬─────┐
│ ID │ 暱稱 │ 防守位置 │ 備註 │
├─────┼───────┼─────────────┼─────┤
│ DreamFall│ 阿賢 │ SS、CF、P │ │
└─────┴───────┴─────────────┴─────┘
I D:PTT之ID
暱 稱:便於紀錄組施作紀錄辨識
可守位置:第一個請填寫個人擅長之守位,後續寫可防守之守位,方便隊長調度
備 註:如需早退或其他狀況請在此填寫
八、各隊球員名單
振哥隊 達達隊 彌彥隊 怪盜隊
瑪爾濟斯 達 達 彌 彥 六 九
帥 舜 阿魯巴 阿 賢 阿 源
進 桑 小 肥 阿 嘉 小 邱
小 鐵 猴 弟 阿 男 阿 澤
小公主 開 開 東 哥 阿 旭
三分吳 浩 翔 公務員 阿 葉
Kevin 阿 發 重 年 佟 威
JT 小 峻 小 魚 阿 鴻
阿 尊 阿 草 康 康 阿 富
阿 興 阿 宏 阿 傑 雅 翔
阿 豪 阿 靠 建 銘 阿 龐
阮 仔 康武雄 丸 妹 阿 成
阿 毛 小 猴 系 草 崇 和
小 黑 打獵的 大久保 阿 道
賤 兔 企 鵝 阿 猴 育 豪
阿 旻 剪 刀 阿 旭 MAX
劉 備 阿 幹 一 路 猴 子
糾 大 嘉 彬 圓 仔 阿 達
阿 維 小 憲 子 彬 阿 蘇
路人B 隊 長 信 宏 壁 虎
鴨 子 存 恩 阿 霖 小 京
強 尼 阿 龐 俊 陽 秦 生
恰 恰 小 韋 老 鬼
IT 子 濟 阿 平
小 春 韋 程 餅 乾
歐 老 黑 人
阿 成 漢 堡
阿 榮
7Q
維尼比比
阿 翰
小 璜
建 毓
九、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
二、贊助廠商:
三、主 旨:歡慶農16同樂團八週年之盃賽
四、比賽時間:104年4月4日(星期六,兒童節)12時30分
五、參賽辦法:1. 104年4月4日(六,兒童節)於農16,召募對象為所有當天來團打球
之鄉民朋友,當天現場報名或站內信預約報名,不需報名費。
2. 預約報名者,如因故無法參賽,請於4月4日上午11時前站內信告
知,無故未到者將不得參加隔年同樂賽事。
3. 本屆同樂賽將視報名人數決定三隊或四隊之賽程。
4. 每隊登錄人數上限為12人,曾參與過同樂賽事之正規球員優先安排
本屆賽事之參賽球員。
5. 收正規30~48人,人數達40人即分為四隊,上限為48人;人數僅30人
則分三隊,上限為36人。(以上人數含原正規之球員)
6. 首次登錄參賽之球員將由各隊隊長選秀。
7. 本屆第一順位選秀權為怪盜隊,第二順位振哥隊,第三順位達達隊,
第四順位彌彥隊。
8. 球隊出席人數若未達上限之半數,正規球員可於選秀前自行選擇加入
其他球隊。
9. 選秀完可自由交換球員,每隊以交換三名球員為限,幾換幾不限,人
數需在三人內,交換後請由隊長代表向大會紀錄組登記,如無登記之
私下交換者,經發現均不得參加本次賽事。
10.冠軍250ml飲料二箱,亞軍250ml飲料一箱,季軍及殿軍感謝您的熱情
參與。
六、大部規則:1. 參賽球員之服裝無限制。
2. 採50分鐘完整制,無摳鬥,無局數限制,正規50分鐘結束比分相同,
延長賽採突破僵局制(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最多延長一局,延
長賽結束比分仍相同,則裁定和局。
3. 限用木棒,請自行攜帶木棒或使用大會提供之公木棒,借棒者損壞請
自行與球棒主人洽談賠償事宜,大會恕不負責。
4. 跑壘無限制,外野飛球經周界球友碰觸後,主審得依據距離及跑壘者
之位置直接裁定為二壘安打、三壘安打或全壘打,攻守雙方均不得異
議。
5. 無比賽之球隊請出三人擔任裁判。
6. 每位先發野手下場後可再上場一次,代打、代跑及代守球員下場後不
得再上場,投手下場後不得再上場。投手與野手交換位置而未下場者
,可換回擔任投手一次。
7. 如參賽人數不足,則降為例行性同樂團活動,本年度同樂賽將取消不
再舉辦。
8. 投出之球必須成弧形球路,其高度距地1.83公尺(6呎)至3.65公尺
(12呎)。
七、站內信報名表填寫方式:
賽事進行約至下午17時30分,如須提前離席、無法參與完整賽事之鄉民朋友,請於
備註欄寫明,以利各隊隊長於賽事進行時斟酌調度。
┌─────┬───────┬─────────────┬─────┐
│ ID │ 暱稱 │ 防守位置 │ 備註 │
├─────┼───────┼─────────────┼─────┤
│ DreamFall│ 阿賢 │ SS、CF、P │ │
└─────┴───────┴─────────────┴─────┘
I D:PTT之ID
暱 稱:便於紀錄組施作紀錄辨識
可守位置:第一個請填寫個人擅長之守位,後續寫可防守之守位,方便隊長調度
備 註:如需早退或其他狀況請在此填寫
八、各隊球員名單
振哥隊 達達隊 彌彥隊 怪盜隊
瑪爾濟斯 達 達 彌 彥 六 九
帥 舜 阿魯巴 阿 賢 阿 源
進 桑 小 肥 阿 嘉 小 邱
小 鐵 猴 弟 阿 男 阿 澤
小公主 開 開 東 哥 阿 旭
三分吳 浩 翔 公務員 阿 葉
Kevin 阿 發 重 年 佟 威
JT 小 峻 小 魚 阿 鴻
阿 尊 阿 草 康 康 阿 富
阿 興 阿 宏 阿 傑 雅 翔
阿 豪 阿 靠 建 銘 阿 龐
阮 仔 康武雄 丸 妹 阿 成
阿 毛 小 猴 系 草 崇 和
小 黑 打獵的 大久保 阿 道
賤 兔 企 鵝 阿 猴 育 豪
阿 旻 剪 刀 阿 旭 MAX
劉 備 阿 幹 一 路 猴 子
糾 大 嘉 彬 圓 仔 阿 達
阿 維 小 憲 子 彬 阿 蘇
路人B 隊 長 信 宏 壁 虎
鴨 子 存 恩 阿 霖 小 京
強 尼 阿 龐 俊 陽 秦 生
恰 恰 小 韋 老 鬼
IT 子 濟 阿 平
小 春 韋 程 餅 乾
歐 老 黑 人
阿 成 漢 堡
阿 榮
7Q
維尼比比
阿 翰
小 璜
建 毓
九、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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