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如下不再做任何回應,
如果板友都相信purplevinci用聽說來的話謊造case賴給裁判,
不是在毀謗裁判而是在說一個事實,
如果板友都覺得是網路上言論可以攻擊別人不用提證據,
而是要被攻擊的人自己提證據證明沒做,
如果板友認為所謂的證據是可以單靠一支球隊說什麼就是什麼,
而不用求證其他人或是提出具體證據,
如果板友都接受那種隨意謾罵字眼出現而沒感覺,
那我認為這個版也沒什麼好待的了,
如果板友認為不該是如此,請在本文推文讓我知道還是有理性的人存在,
如果推人人數七天內不到100人,我就直接退出熱火裁判團,
相信如果我只是一般慢聯的裁判,板上絕對不會有人硬要把沒做的事賴給我,
不會因為觀念跟他不同就用力把我罵到要死,
不會有球隊覺得熱火裁判不好就發動一堆平常不推文的人來罵裁判,
如果我堅持的理想不適用在本板,那就離開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以下闡述自己心得,想看的再看,如果推文沒過100人,我以後也不會在本板po文了
頂多推推文,反正事不關己,不用查明真相,想說什麼就說多爽快;
沒有一個裁判敢說自己從來不會看錯,不會有失誤,
沒有一個裁判敢說自己的跑位都會到位,都看的仔細,
萬無一失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努力讓自己做到失誤機率最低,
努力讓自己跑到最好的角度,叮嚀自己努力跑的更近,
我不會自視甚高,但是我對自己要求很高,
我對跑位的觀念在以前的文章就都有提到,
細節的部分我也很要求自己團員努力去做到最好,
然而這次彰化正光的這種指控,
是我認為不管再站幾次都不會出現的問題,(如果出現過早就在板上被砲了)
這種指控真是諷刺至極,依然會有人要相信,
用裁判生涯做保證竟然敵不過williamH板友個人認知,
一個裁判敢說出這種話也可以變成幼稚??
如果已經先入為主認為怎樣,又何必要我解釋
同樣一個case的跑位方式(一壘case主審補位),
就有三種看法;
1.leeyiwei:看到第一個CASE 我在想主審若要看有沒TAG 是否應該站在界 08/29 12:44
→leeyiwei:外區跟著跑者然後面朝中外野 這樣才有辦法看有沒TAG吧 08/29 12:45
2. OD1109:聽你這樣講起來那根本不用壘審 你一個人跑就好了 08/29 11:33
→ OD1109:一壘tag跑者要跑到內野去看 那離一壘比較近的壘審在幹嘛 08/29 11:34
3. HadesX:非正規跑位時,我也會在打者擊出跑向一壘後站在本壘前方 08/28 20:49
→ HadesX:因為沒有其他人輔助判決,站在場內比較好掌握各壘包的動向 08/28 20:50
→ HadesX:不過應該都會離本壘有段距離~視場上的動像做左右位移 08/28 20:51
我的看法是第三種,還是一壘審判決,但是一壘審沒看到時可以詢問主審有沒有tag到
但是三種看法都有人,就會有人覺得我就是錯的,很弱,連跑位都不會
老實講,拿這個問題去問各地裁判長,答案也不會一樣
好裁判很好當,只要能做到人和,很多人就會覺得今天裁判沒喇賽
相信很多板友常常遇到跟裁判講規則,他會跟你說;啊~那個沒關係啦
但是要當個公正的裁判勢必就會得罪某些打慣好裁判的球隊,
我認為裁判是公平、公正、公開的
我的理念依舊是嚴格執法,該判就判,而不會因為怕得罪球隊就不判,
我也明白這種判法會讓裁判團招惹不少球隊,甚至面臨過打電話叫人打裁判的事情,
但我覺得該做的還是要做,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
由於我個人是個非常實事求是的人,而且認為名譽非常重要
所以我常常會為了事實、名譽跟別人爭辯不休,
剛好常常會遇到抓我一句話就幫我聯想出一堆話的人,
造成板友會看到戰文感到抱歉,對不起
最後希望壘球板還是多點和氣少點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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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板友都相信purplevinci用聽說來的話謊造case賴給裁判,
不是在毀謗裁判而是在說一個事實,
如果板友都覺得是網路上言論可以攻擊別人不用提證據,
而是要被攻擊的人自己提證據證明沒做,
如果板友認為所謂的證據是可以單靠一支球隊說什麼就是什麼,
而不用求證其他人或是提出具體證據,
如果板友都接受那種隨意謾罵字眼出現而沒感覺,
那我認為這個版也沒什麼好待的了,
如果板友認為不該是如此,請在本文推文讓我知道還是有理性的人存在,
如果推人人數七天內不到100人,我就直接退出熱火裁判團,
相信如果我只是一般慢聯的裁判,板上絕對不會有人硬要把沒做的事賴給我,
不會因為觀念跟他不同就用力把我罵到要死,
不會有球隊覺得熱火裁判不好就發動一堆平常不推文的人來罵裁判,
如果我堅持的理想不適用在本板,那就離開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以下闡述自己心得,想看的再看,如果推文沒過100人,我以後也不會在本板po文了
頂多推推文,反正事不關己,不用查明真相,想說什麼就說多爽快;
沒有一個裁判敢說自己從來不會看錯,不會有失誤,
沒有一個裁判敢說自己的跑位都會到位,都看的仔細,
萬無一失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努力讓自己做到失誤機率最低,
努力讓自己跑到最好的角度,叮嚀自己努力跑的更近,
我不會自視甚高,但是我對自己要求很高,
我對跑位的觀念在以前的文章就都有提到,
細節的部分我也很要求自己團員努力去做到最好,
然而這次彰化正光的這種指控,
是我認為不管再站幾次都不會出現的問題,(如果出現過早就在板上被砲了)
這種指控真是諷刺至極,依然會有人要相信,
用裁判生涯做保證竟然敵不過williamH板友個人認知,
一個裁判敢說出這種話也可以變成幼稚??
如果已經先入為主認為怎樣,又何必要我解釋
同樣一個case的跑位方式(一壘case主審補位),
就有三種看法;
1.leeyiwei:看到第一個CASE 我在想主審若要看有沒TAG 是否應該站在界 08/29 12:44
→leeyiwei:外區跟著跑者然後面朝中外野 這樣才有辦法看有沒TAG吧 08/29 12:45
2. OD1109:聽你這樣講起來那根本不用壘審 你一個人跑就好了 08/29 11:33
→ OD1109:一壘tag跑者要跑到內野去看 那離一壘比較近的壘審在幹嘛 08/29 11:34
3. HadesX:非正規跑位時,我也會在打者擊出跑向一壘後站在本壘前方 08/28 20:49
→ HadesX:因為沒有其他人輔助判決,站在場內比較好掌握各壘包的動向 08/28 20:50
→ HadesX:不過應該都會離本壘有段距離~視場上的動像做左右位移 08/28 20:51
我的看法是第三種,還是一壘審判決,但是一壘審沒看到時可以詢問主審有沒有tag到
但是三種看法都有人,就會有人覺得我就是錯的,很弱,連跑位都不會
老實講,拿這個問題去問各地裁判長,答案也不會一樣
好裁判很好當,只要能做到人和,很多人就會覺得今天裁判沒喇賽
相信很多板友常常遇到跟裁判講規則,他會跟你說;啊~那個沒關係啦
但是要當個公正的裁判勢必就會得罪某些打慣好裁判的球隊,
我認為裁判是公平、公正、公開的
我的理念依舊是嚴格執法,該判就判,而不會因為怕得罪球隊就不判,
我也明白這種判法會讓裁判團招惹不少球隊,甚至面臨過打電話叫人打裁判的事情,
但我覺得該做的還是要做,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
由於我個人是個非常實事求是的人,而且認為名譽非常重要
所以我常常會為了事實、名譽跟別人爭辯不休,
剛好常常會遇到抓我一句話就幫我聯想出一堆話的人,
造成板友會看到戰文感到抱歉,對不起
最後希望壘球板還是多點和氣少點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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