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比賽時場上的情況是
打者擊出游擊滾地球,游擊手沒接好(是miss還是打到手套沒看清楚)
然後跑者剛好跑過游擊手後方,腳去踢到球,球往三壘後方滾。
當時主審是判Out
(場上一個教練、兩個有裁判資格的在爭 XD)
我印像中跑者觸球的防礙守備是
守備員有守備機會、而在守備機會過後跑者觸到球 (不成立?)
守備員如果沒有守備機會或是守備機會之前跑者觸球
死球、打者計安打、跑者出局?
另外,如果防礙守備不成立時場上還是活球狀態嘛?
又如果在不成立的情形下,跑者"刻意"把球踢走
又該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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