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比大地盃的時候 遇到一個令我們很訝異的判決
情況為:
對方舉球貼網 第三次擊球不敢正常攻擊 於是用撥(或頂)高的方式處理
在擊球後 馬上被我方攔網球員攔在對方場內落地 (在對方場內觸球)
此時裁判吹我方越網擊球 犯規 對方得分
我方隊長稍作抗議後 在賽後再度找裁判討論此一判決
裁判表示 雖然是第三次擊球 但他球的路線並不是明顯朝著我方場地過來
而可能是作一個拉回的動作 所以不一定會過網 所以我方越網擊球犯規
並且說這是他在某次機會下 向其他裁判老師請教的結果
而且說他在大專聯賽看過相同的判決
想請問各位排球界的朋友的意見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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