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比賽中發生的問題
對方攻擊,狀況:1出局,二、三壘有人
打者打出左外高飛球,被接殺出局
二三壘跑者起跑,各往前一個壘包
但我方發現二壘跑者提早離壘
於是在投手往本壘板投球前,提出二壘促請裁決
壘審判出局,但三壘回本壘得分算
這時我方提出應該是得分不算
裁判解釋說又不是空過壘的促請裁決,三壘回本壘得分跟提早離壘的促請裁決無關
當時因為我們分數還領先,所以就沒繼續爭議
這幾天找了一下規則,想證明是否判決有誤
======================
得分(Scoring of Runs):
(1) 跑壘員在三出局之前,合法踏觸一、二、三及本壘,就得到一分。
註:當突破僵局的首位跑壘員進佔二壘時,不須循序觸踏一壘壘包。
(2) 第三出局是下列情形者,得分不算。
(a) 擊跑員在合法踏觸一壘前被判出局。
(b) 跑壘員被封殺出局時,這包括擊球員成為擊跑員被促請裁決出局時。
(c) 跑壘員違規離壘被宣告出局時。
(d) 前位跑壘員被宣告出局時。(空過壘、提早離壘、被判出局)。
=======================
當時的情況應該是符合(2)(d)這一條吧
想請問各位球友,不知道這個判決有沒有問題?
謝謝
--
對方攻擊,狀況:1出局,二、三壘有人
打者打出左外高飛球,被接殺出局
二三壘跑者起跑,各往前一個壘包
但我方發現二壘跑者提早離壘
於是在投手往本壘板投球前,提出二壘促請裁決
壘審判出局,但三壘回本壘得分算
這時我方提出應該是得分不算
裁判解釋說又不是空過壘的促請裁決,三壘回本壘得分跟提早離壘的促請裁決無關
當時因為我們分數還領先,所以就沒繼續爭議
這幾天找了一下規則,想證明是否判決有誤
======================
得分(Scoring of Runs):
(1) 跑壘員在三出局之前,合法踏觸一、二、三及本壘,就得到一分。
註:當突破僵局的首位跑壘員進佔二壘時,不須循序觸踏一壘壘包。
(2) 第三出局是下列情形者,得分不算。
(a) 擊跑員在合法踏觸一壘前被判出局。
(b) 跑壘員被封殺出局時,這包括擊球員成為擊跑員被促請裁決出局時。
(c) 跑壘員違規離壘被宣告出局時。
(d) 前位跑壘員被宣告出局時。(空過壘、提早離壘、被判出局)。
=======================
當時的情況應該是符合(2)(d)這一條吧
想請問各位球友,不知道這個判決有沒有問題?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