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很討厭在商言商的態度。但扯到強暴和咖啡廳實在是太遠了。沒有講到核心的觀念衝突。
為了方面想end的人,我先講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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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超音速事件的本質,是一家享受公共成本,同時為社區帶來效益的公司,因為商業考量決定轉移陣地,而遭到當地居民抗議。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明確規範球隊這類享受外部成本的私人企業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或打從一開始就不要讓私人企業負責這種關乎大規模居民權益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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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超音速是一間以股份決定經營權,對社區有極大影響的公司。
是的,他是公司。
理論上公司是很盈利取向的,成本自己出,虧錢自己吞下去。但這只是理論上的狀況,實際上一家公司的成本和效益並不可能這麼的私人。我們來看看西雅圖超音速好了:
外部成本:
利用市政府觀光部門、打著西雅圖的旗號吸引客人,降低廣告費。
租借公共運動場,降低場地營運費。
利用捷運公車系統,降低客人到商店門口的難度。
店門口的動線和人潮控制,交給市政府警察處理。
逢年過節時動員學校軍人表演,降低餘興節目的人事費。
......請自行舉例
所以我們可以了解一件事:就算是一家私人公司,他還是用了很多人民的資源賺錢,而且是無成本的取得。但反過來說,西雅圖也有從中獲得利益。
對社區的正面效益:
球星為學校募款。
球隊帶動城市觀光。
球隊賺錢整修球場外部環境。
球隊歷史讓市民驕傲,增加土地認同感。
......以下也請繼續發揮。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一件事,事實上這間公司是和城市互利共生的。但這個共生本身沒有任何保障,雙方合約不會寫這麼細,居民也沒有股票能夠參加股東會。所以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小結論:
「球隊與城市看似互利共生,但雙方對彼此都沒有明確的承諾和責任。」
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只要合約沒有寫清楚,這家公司便可以用「在商言商」的藉口任意調整經營模式,影響全體市民的利益。反過來說,政府也可以用合約手段無視企業多年的付出,把他踢出去。西雅圖超音速,或者是遠雄?他曾經享受人民帶來的利益。但他現在為自己的利益打了新算盤,毅然決然拋下以前的所有共生關係。他是私人公司,只要一句在商言商就可以忽視所有對居民的衝擊。
面對這樣的關係破裂,居民會憤怒,會難過,會感到被背叛。但這一切都無助於解決事情。因為當初市民「把對人民很重要的事情交給企業經營」。企業化聽起來多帥啊?感覺又有效率又會賺錢。現在人家要在商言商了,市政府沒有把合約寫清楚,市民沒有股份不能投票,能做的就只有邊哭邊發文而已。沙加緬度很幸運,國王球迷和市長跑去紐約包圍史騰開會的辦公室,逼史騰用聯盟的名義硬把球隊留下來,又找到願意出錢贊助國王的印度大老闆。西雅圖市民什麼都沒做,球隊就這樣走了。這是資本社會不可避免的問題,我們不能說西雅圖市民不努力,只能說沙加緬度市民
太幸運,找到權力破口製造了特例。
真正要解決事情的方法我目前想到兩個。
第一個是一開始就和經營的公司把合約簽好,城市與球隊互相的責任與獲利,要待多久要怎麼回饋社區都要寫清楚(大巨蛋就是合約亂寫一通的結果)。
第二個方式是打從一開始就不要給公司,讓市政府來經營這類對居民有重大影響的事業。但球隊對社區的影響,到底有沒有大到應該要成為公共財,這又各說各話了。
把這些對居民有重大影響的事情丟給企業,本來就是會有對方在商言商,任意更改內容影響人民的風險。要和企業合作就要想清楚,他們是來賺錢的,不是來做慈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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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我們的政府也在討論要把保險、老人機構、體育館、海岸線、森林和古蹟都丟給企業讓他們在商言商。西雅圖的例子歷歷在目。大家可以關心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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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面想end的人,我先講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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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超音速事件的本質,是一家享受公共成本,同時為社區帶來效益的公司,因為商業考量決定轉移陣地,而遭到當地居民抗議。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明確規範球隊這類享受外部成本的私人企業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或打從一開始就不要讓私人企業負責這種關乎大規模居民權益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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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超音速是一間以股份決定經營權,對社區有極大影響的公司。
是的,他是公司。
理論上公司是很盈利取向的,成本自己出,虧錢自己吞下去。但這只是理論上的狀況,實際上一家公司的成本和效益並不可能這麼的私人。我們來看看西雅圖超音速好了:
外部成本:
利用市政府觀光部門、打著西雅圖的旗號吸引客人,降低廣告費。
租借公共運動場,降低場地營運費。
利用捷運公車系統,降低客人到商店門口的難度。
店門口的動線和人潮控制,交給市政府警察處理。
逢年過節時動員學校軍人表演,降低餘興節目的人事費。
......請自行舉例
所以我們可以了解一件事:就算是一家私人公司,他還是用了很多人民的資源賺錢,而且是無成本的取得。但反過來說,西雅圖也有從中獲得利益。
對社區的正面效益:
球星為學校募款。
球隊帶動城市觀光。
球隊賺錢整修球場外部環境。
球隊歷史讓市民驕傲,增加土地認同感。
......以下也請繼續發揮。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一件事,事實上這間公司是和城市互利共生的。但這個共生本身沒有任何保障,雙方合約不會寫這麼細,居民也沒有股票能夠參加股東會。所以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小結論:
「球隊與城市看似互利共生,但雙方對彼此都沒有明確的承諾和責任。」
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只要合約沒有寫清楚,這家公司便可以用「在商言商」的藉口任意調整經營模式,影響全體市民的利益。反過來說,政府也可以用合約手段無視企業多年的付出,把他踢出去。西雅圖超音速,或者是遠雄?他曾經享受人民帶來的利益。但他現在為自己的利益打了新算盤,毅然決然拋下以前的所有共生關係。他是私人公司,只要一句在商言商就可以忽視所有對居民的衝擊。
面對這樣的關係破裂,居民會憤怒,會難過,會感到被背叛。但這一切都無助於解決事情。因為當初市民「把對人民很重要的事情交給企業經營」。企業化聽起來多帥啊?感覺又有效率又會賺錢。現在人家要在商言商了,市政府沒有把合約寫清楚,市民沒有股份不能投票,能做的就只有邊哭邊發文而已。沙加緬度很幸運,國王球迷和市長跑去紐約包圍史騰開會的辦公室,逼史騰用聯盟的名義硬把球隊留下來,又找到願意出錢贊助國王的印度大老闆。西雅圖市民什麼都沒做,球隊就這樣走了。這是資本社會不可避免的問題,我們不能說西雅圖市民不努力,只能說沙加緬度市民
太幸運,找到權力破口製造了特例。
真正要解決事情的方法我目前想到兩個。
第一個是一開始就和經營的公司把合約簽好,城市與球隊互相的責任與獲利,要待多久要怎麼回饋社區都要寫清楚(大巨蛋就是合約亂寫一通的結果)。
第二個方式是打從一開始就不要給公司,讓市政府來經營這類對居民有重大影響的事業。但球隊對社區的影響,到底有沒有大到應該要成為公共財,這又各說各話了。
把這些對居民有重大影響的事情丟給企業,本來就是會有對方在商言商,任意更改內容影響人民的風險。要和企業合作就要想清楚,他們是來賺錢的,不是來做慈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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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我們的政府也在討論要把保險、老人機構、體育館、海岸線、森林和古蹟都丟給企業讓他們在商言商。西雅圖的例子歷歷在目。大家可以關心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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