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在打循環賽的時候
如採積分取勝制
也就是"循環賽各點勝一點得兩分,敗一點得一分,棄權以零分計算。"(95大專盃羽球章程)
如果甲跟乙積分相近 但甲略勝一籌
這時如果乙跟丙比賽 勝五點則積分勝甲 勝四點積分輸甲的狀況下
丙宣佈棄權
那麼積分該如何算?
其實問題就是如果在"正式團體比賽中"
有隊伍宣佈棄權比賽 則該隊積分該如何?
包括其他隊伍與該隊已賽積分
及該隊目前比賽隊伍已賽積分
是要保留呢?
還是刪除?
還是有個規則好依循?
最重要的就是能講求"公平"
還請有經驗的人不吝指教
Update:
如果我這樣算積分的方法有誤
可以補充正確的算法嗎?
勝三點就打完的話
我是有看到大專盃規定裡面有這條
"每一點都必須賽完"
所以應該無論如何都是要打完的
如採積分取勝制
也就是"循環賽各點勝一點得兩分,敗一點得一分,棄權以零分計算。"(95大專盃羽球章程)
如果甲跟乙積分相近 但甲略勝一籌
這時如果乙跟丙比賽 勝五點則積分勝甲 勝四點積分輸甲的狀況下
丙宣佈棄權
那麼積分該如何算?
其實問題就是如果在"正式團體比賽中"
有隊伍宣佈棄權比賽 則該隊積分該如何?
包括其他隊伍與該隊已賽積分
及該隊目前比賽隊伍已賽積分
是要保留呢?
還是刪除?
還是有個規則好依循?
最重要的就是能講求"公平"
還請有經驗的人不吝指教
Update:
如果我這樣算積分的方法有誤
可以補充正確的算法嗎?
勝三點就打完的話
我是有看到大專盃規定裡面有這條
"每一點都必須賽完"
所以應該無論如何都是要打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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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甲和乙比數如下3:2
所以甲和乙的積分如下6:2
在一般的羽球比賽裡面,團體賽只要有一隊勝3點就結束比賽了,所以並不會出現乙勝丙5點的情況發生,頂多是3:0的情況,所以積分應該是6:0,所以如果有哪隊棄權的話,也是以6:0來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