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守該被如此對待嗎?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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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很多人的爭論點在於裁判是否判得過重,對其他無辜的學生不公平?
個人認為與其討論是否判得過重,可以討論的重點應該是"規則是否訂得太嚴"?

裁判或大會今天會做出如此判決,依據的是白紙黑字的規則,
有人說就算是法官判決,也要考量情理法...
但今天法官判決時,不管是考量情理法還是法理情,
都同樣必須依據法條的規定來判,
至於為何會有刑度輕重的差異,
那是因為法條上有給予裁量權的空間,或一些但書中常見的"......得減輕其刑"。

如果今天大會的規則訂得就是這麼死,沒有彈性處理的空間,
那這次的判決不過就是照規定來罷了!裁判即使想輕判也不行...

當然,個人也認為"這條規定"對於那些未違反規定的球員的確是不太公平...
(不過會訂得這麼嚴,看之前板友的說明,似乎是有前因後果的)
比較適當的罰則覺得可以訂為:
「參與鬥毆之球隊取消參加本屆剩餘比賽之資格,已賽獲得之積分不計算;
另參與鬥毆之球員不得報名下屆比賽。」
如A隊球員有8人違反此規定,那就8人下屆禁賽;B隊有4人違規,那就4人下屆禁賽...

這樣既有針對鬥毆球員特別懲罰,亦可避免對無辜球員造成籃球生涯上的過度傷害...

不過規則要怎麼訂,這是後續可以討論的問題,
這屆規則既然是如此,那就該如此判罰,否則以後會繼續有人膽敢挑戰大會權威。

我想從這次事件後,不管是哪一層級的教練,
都應該學到在參加比賽前要求自己與球員至少將大會規則看一遍,
(這跟籃球規則不一樣,不是犯規與違例的差別)
每一場比賽(不限於籃球)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
弄清楚這場比賽有哪些規則是參加前該做的基本功課,
就好比「A考試規定不得使用直尺等工具,否則零分計算。」
你違反規定後卻說「不知道有這規定,B考試規定只會扣10分。」
我想這點雖然是基本功課,但很多人其實都疏忽了,
即使是職業球員,大多數人恐怕也只知道怎麼打球,卻從未去了解比賽規則有哪些..

以上是個人對這次事件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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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2-26
其實就是鬥毆跟板凳球員是否進場的文字問題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3-01
一樓點出問題啦!就看執法者,是否要用殺雞儆猴,不
通情理的<鬥毆>.還是用<離開板凳>給球員機會的方式判
決.畢竟<鬥毆>這個太主觀認定了!
Sarah avatarSarah2014-03-02
有錯就該罰,但兩條結果完全不一樣!但大會選的是,
最重的那條!
Una avatarUna2014-03-03
規則講的很清楚 超過兩個人打架=鬥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3-07
義大15是推開衝突球員,還是毆打對方球員,這就很模
擬兩可,畢竟這和黃直接揮拳差太多!那如果照明文,
往後只有場上雙方兩人以上互推,也比照本次鬥毆判決
處理喔!
Poppy avatarPoppy2014-03-11
你說裁判對判決模擬兩可 那是否我也能說義大推師大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3-15
場上跟板凳傻傻不分..場上互推有規則 板凳上去推屁
Lydia avatarLydia2014-03-16
球員是攻擊行為? 說穿了~板凳別上去亂 事情不就了解
Harry avatarHarry2014-03-19
今天假使義大板凳別上去 我相信處罰上會有很大的空間
你兩邊球員都上去亂了 都有所謂肢體動作 那...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