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A禁賽判決三不妥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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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3/today-o1.htm 自由廣場

◎ 陶以哲

21日UBA大專籃球聯賽義守大學與臺灣師大部份球員場上衝突,當天裁判沒收比賽,並判
定兩隊因團體鬥毆取消參賽資格;隔天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召開審判委員會最後確認,對兩
隊除禁賽一年並後年降為甲二級出賽。針對這樣的判決,筆者相當不認同,原因有三:

一、有少數鬥毆事實但比例過低:畫面會說話,真正參與鬥毆的球員只有少數幾位(義守
陳昱翰、盧哲毅與台師大黃文鉅、何易軒、陳俊軒),絕大部份的球員都是上去勸架。也
就是說,兩支球隊超過15名以上的隊職員,但只有兩隊各自不到六分之一的球員是真正參
與了肢體衝突事件。雖然明文規定球隊集體(同隊2人以上)鬥毆事件必須重懲,但今天
UBA是一個教育賽事,每位大學生都只有四年大專打球比賽時間,若因少數犧牲了多數的
權益,這其實對未涉入球員參賽權益與未來運動發展,以至於整個學校的名譽,都是莫大
的傷害。因少害多,不符合比例原則。

二、教練專業分寸拿捏得宜:事發當下,電視畫面與聲音不斷聽到臺灣師大陳子威教練第
一時間大聲喊著:不要這樣,不要這樣!並看到他進入球場阻止球員衝突行為。證明教練
平息球員糾紛的積極作為。另外,義守大學謝月娟教練透過鏡頭展現出的教練專業悍度,
訓斥球員的畫面,在在顯示這些專業教練平時治軍的嚴謹。最重要的是,教練心平氣和的
接受大會判決,尊重態度值得肯定。大專運動教練的辛苦,若因年輕球員一時的衝動化為
烏有,相當可惜。

三、UBA裁判當下未能注意細節,影響球員情緒:雖然UBA裁判都是一時之選,但比賽都是
魔鬼藏在細節裡。吹判裁判(共三位)應該能在現場察覺兩隊緊張氣氛與衝突動作,如能
在第四節衝突前明察秋毫,嚴厲的用口頭警告或犯規哨音,來制止兩隊部份球員的不當行
為,應該能有效降低比賽衝突性。身為比賽的秩序主事者,裁判應該在這次事件負上相當
責任,審判委員會不該護短,或為樹立權威,應該也要將裁判效能納入球員衝突事件判決
考量。

籃球運動本身就是一個因肢體接觸頻繁,容易會有情緒與衝突的團隊運動。但若因少數球
員不當行為,或有爭議的裁判效能,因而影響多數人未來打球權益,其實還是違反比例與
公平類推原則。教育終究是希望給學生與多些機會,並持續提供夢想實現舞台,不是嗎?
如果可以,大專體總應該還是要針對相關比賽規定做出更適切性修正,以對未來的賽事球
隊球員做出合理保障。(作者為澳洲昆士蘭大學運動教練學博士,國立政大附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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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罰則可以依照鬥毆人數分級

但現在這一批的判決不應改變 因為白紙黑字寫清楚了

也並不是非常合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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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2-24
這篇中肯 文末也說了 希望未來賽事規範能更好
Una avatarUna2014-02-26
教練在旁邊喊不要這樣就是積極作為?謝玉娟?謝月娟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3-02
我笑了,球員突然理智斷線,裁判能預先知道?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3-03
1.校譽是打架的人踐踏的 不是uba規章
Mason avatarMason2014-03-03
不打架不就好了,怪裁判身上……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3-04
2.教練管不動人 不該負責嗎 紅中:責任都我扛
Mason avatarMason2014-03-07
這次裁判當機立斷很棒阿,處理得當
Yuri avatarYuri2014-03-10
放他一條生路 3.裁判先前哨音跟吹判尺度容有商榷空間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3-15
但電視轉播場 有幾場的尺度更糟 顯見非個人問題
Lydia avatarLydia2014-03-17
我覺得在拉手的當下裁判就要去推開,這手拉的蠻久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3-20
第一時間裁判就要宣判極刑了 不是等技術委員拿規章
才要去宣布
Belly avatarBelly2014-03-22
二樓請問你沒看到陳子威教練也衝出去把人支開嘛?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3-25
不就不打架就沒事了嗎?又不是小孩子了!
Jacob avatarJacob2014-03-28
不過陳子威竟然後來說只有一個動手而已這種鬼話。
Doris avatarDoris2014-04-02
這個規定本身不符合比例原則
Jack avatarJack2014-04-05
不符比例原則? 怎麼賽前都沒人有意見?
Linda avatarLinda2014-04-06
所以沒有意見規定就一定正確?
Ethan avatarEthan2014-04-09
這次判決沒有意見 但是如果揮拳的沒其他更重懲處
Doris avatarDoris2014-04-12
會覺得根本就在處罰學弟
Carol avatarCarol2014-04-15
賽前沒意見不代表賽後沒有意見
Dora avatarDora2014-04-19
覺得不適當,賽前可以提出來啊,怎麼都沒人提?
Belly avatarBelly2014-04-20
所以處罰給你罰了阿 現在覺得有意見不能?
Una avatarUna2014-04-22
所以今年還是用這個判決, 但下學年的委員會會將這條
提出來討論
Kama avatarKama2014-04-23
假如今天SBL沒有處罰規章 有人打架了 就沒被罰款
然後大家才開始討論打架應該要罰款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4-24
那這個時候 是否可能「賽前就提出來」?
Annie avatarAnnie2014-04-29
而在欠缺規定的情況下 能否處罰第一批打架的人?
給大家一個參考的思考方向
Zanna avatarZanna2014-05-01
不要這樣是信號懂?
Kyle avatarKyle2014-05-01
應該修改一下,至少要朝嚴懲當事人,而非嚴懲到學弟
但這次判了就不該改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5-02
這種教師難怪學生教不好 裁判吹不好所以才會不爽
不爽才會打人 他X的怎麼不說就是你們這些老師教不好
才會打人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5-06
鬥毆本來就不該出現 這不是商業活動 這是學生比賽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5-08
義守大學謝月娟教練?
Mia avatarMia2014-05-12
師大打完人還在那邊笑咧,根本沒反省,還師大治軍嚴
謹咧,笑死人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5-13
「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5-18
覺得中肯!
Isla avatarIsla2014-05-22
哪國的比例原則??
Megan avatarMegan2014-05-26
沒看過教練勸架不拉自己球員反推對方的
Jacob avatarJacob2014-05-30
很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樓上何不說說錯在哪?
Yuri avatarYuri2014-06-01
看到第一點就噓,場下球員不能離開板凳區,專欄,有
看過球嗎???
Necoo avatarNecoo2014-06-02
場下球員離開板凳區的處罰理應是奪權+禁賽一場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6-07
將動手打人的球員判奪權加禁賽一年是合理的
Hazel avatarHazel2014-06-09
但將 留在場下沒動手的球員和 離開板凳區勸架的球員
Enid avatarEnid2014-06-12
就不太符合比例原則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6-15
但將 留在場下沒動手的球員和 離開板凳區勸架的球員
一起禁賽一年,就不太符合比例原則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6-17
規定就是這樣囉,大專體總也說以後開會會提出來討論
Agatha avatarAgatha2014-06-22
對啊,所以希望下學年委員會能夠討論是否修改
Emily avatarEmily2014-06-22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6-26
錯就錯了還在護航
Jack avatarJack2014-07-01
此篇中肯
Yuri avatarYuri2014-07-02
中肯僻
James avatarJames2014-07-06
還在勸架反推對方球員,影片那麼清楚自己球員已經被
John avatarJohn2014-07-07
拉住當然反推對方球員分開雙方
Liam avatarLiam2014-07-08
不過允許小動作存在的垃圾運動也不用太討論細節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7-11
又再怪裁判了,球員不滿裁判尺度就要開扁嗎
Donna avatarDonna2014-07-14
二也很奇怪,為何要拿教練平時的訓練態度替球員護航
Ina avatarIna2014-07-19
既然覺得都很爛 規則給你訂 裁判給你選 阿不就好棒棒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7-22
寫到後來像是球員拖累了教練,教練最可憐一樣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7-23
比較想知道這位專欄左者認為要擠人以上鬥毆才該重懲?
作 幾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7-27
比例原則是用來算「只有不到1/6的球員參與衝突」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7-29
heatthree 的說法才通 原作者的比例應該是個誤會
Donna avatarDonna2014-07-31
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吧 XD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8-01
只是該懲罰的沒懲罰 不該懲罰的卻受懲
也說明了這個規則制訂上的漏洞
Leila avatarLeila2014-08-02
欠噓專欄沒看過籃球吧,只要是球員都應該有攔住身旁
隊友不要衝出去的理智,而不是一起衝出去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8-05
中肯
Doris avatarDoris2014-08-08
政大附中有這種老師,哈,還好我姪子當初選離家近的
Hazel avatarHazel2014-08-10
你知道這種群體事件刑法上在旁助勢一樣論罪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8-11
如果不是板凳清空今天也只有兩組"被打"而不會是群毆
如果不是板凳清空場上哪會那麼混亂 禁止板凳上去就是
Emily avatarEmily2014-08-13
要預防這種混亂場面發生,不要老以為規則太過是你他X
的學生行為太超過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8-15
對方反對的我們就要支持 對方支持的我們就要反對
Kama avatarKama2014-08-19
看最上面大概就知道 一定是反對處分決定
Olive avatarOlive2014-08-21
這篇是沒什麼大問題,本來沒動手被牽拖下來處分的就
無辜,鬧事的反而畢業,這不合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8-23
看到一堆哭教練 老師的,真的覺得好可憐,被老師肛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8-24
光一點就可以打趴這篇了 規則就寫在是在憤慨什麼??
Zanna avatarZanna2014-08-28
規則本身不符比例原則啊
大專體總也決定在委員會提出這條來討論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8-30
那跟判決沒有關係啊 判完再來討論比例原則 但原po在
爭判決不合理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9-04
這位是誰? 連義守教練名字都打錯
絕大部分球員上去勸架→根本就不應該離開板凳 還上前
Elma avatarElma2014-09-05
第三點又推給裁判判罰不公不精了 裁判都帶賽就是了
Carol avatarCarol2014-09-07
如果在鬥毆事件發生前就寫這篇,那就叫真知灼見
Zanna avatarZanna2014-09-12
還有,競賽規則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命令,不需要受到
Elma avatarElma2014-09-16
憲法基本原則(如比例原則)的拘束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9-21
行政措施好像也需要符合比例原則?
Jacky avatarJacky2014-09-23
我看了一下有2個裁判是在外面根本沒進去制止
Enid avatarEnid2014-09-23
呵呵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9-23
這是哪位? 不知所云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9-26
問題是這不是行政措施
Thomas avatarThomas2014-10-01
護航文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10-02
本來就要嚴懲 讓鬥毆學生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連累全校
Una avatarUna2014-10-02
選手品德教育差 怪裁判!?
Ivy avatarIvy2014-10-06
這你也懂?
Edwina avatarEdwina2014-10-07
博士好個馬後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