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是誰發明的呀!! - 運動
By Delia
at 2005-08-13T00:00
at 2005-08-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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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運動超流行的,所以想問問看!!
而且我也很愛打,但是都打暴力籃球<跟女生>
Update:
謝謝唷!!動作好快唷!!都還沒1分鐘就回答了!!感恩唷
而且我也很愛打,但是都打暴力籃球<跟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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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05-08-14T23:21
at 2005-08-14T23:21
James Naismith發明籃球運動的源由時,各報章雜誌略有報導,為求真實,本文採取國內素有NBA專家之稱的區自立先生文獻為主。以下摘錄自區自立先生(民83)的介紹。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籌措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頒冠軍杯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知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Naismith在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給孤苦伶仃的太太,一直未能解決
二、重要籃球史簡介
在籃球運動歷史中為求方便呈現,以下採自湯銘新(民80)行列陳述做成表格簡介。
年代 重要事件
1891 James Naismith在美國麻省春田學院發明籃球運動
1897 美國AAU(業餘運動聯盟)、YMCA(青年會)籃球聯賽開始
1898 六個籃球隊組成"了早期NationalLeague(全美職業籃球聯盟)
1901 長春藤大學聯盟開賽lvyLeagu。
1904 三屆奧運在美國聖路易城舉行,籃球首次列為示範表演項目
1905 十大學聯盟(BigTen)開賽
1907 米蘇里流域聯盟開賽MissouriValley
1910 我國南京第一居全國運動會籃球為正式錦標賽
1911 州立高中聯盟開賽State High School
1913 馬尼拉第一屆遠東運動會設有籃球錦標賽
1914 西南聯盟(SouthwestLeague)開賽
1915 太平洋聯盟(Pacific Coast)開賽;
1919 由美軍發起在巴黎舉行國際賽由美國義大利法國參加
1920 南方聯盟(SouthernLeague)開賽
1922 山區各州聯盟開賽,原名Skyline改為Mountain States
1930 第一屆南美錦標賽在烏拉圭蒙特維地舉行
1932 國際業餘籃球總會在日內瓦成立
1935 第一屆歐洲錦標賽在日內瓦舉行
1936 第十一屆柏林奧運會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1938 全國大專聯賽NIT、NAIA成立
1939 全美大學聯盟成立NCAA
1945 全美專科學校聯賽成立JCAAA
1949 全美職業籃球聯盟成立NBA-NationalBasketballAssociation
1950 第一屆男子世界杯賽在阿根廷布里諾艾利斯舉行
1953 第一屆女子世界杯賽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
1976 第二十一屆蒙特婁奧運會女子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1992 第二十五屆西班牙巴賽隆納奧運會允許職業選手參加
參考資料
http://www.coachliu.idv.tw/www/%C4x%B2y%BE%FA%A5v....
By Emma
at 2005-08-17T08:54
at 2005-08-17T08:54
嘿,熱愛運動,天天打籃球的你,知道籃球是誰發明的嗎?
不知道?!沒關係,發哥告訴你。1891年加拿大的一名體
育老師「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在美國麻州史普林菲德學
院(Springfield),發明了籃球運動。
當時奈史密斯揉合印地安長曲棍球和英國足球的遊戲規則,球
不用棍子打、不用腳踢,而是自己用手運球,或把球傳給其他
人,最後把球投進目標。由於奈史密斯是以裝桃子的空籃作為
投球目標,因此這項新的運動就被稱為「籃球」。
我國最早在清末民初的一個青年會學校,也開始有了籃球運動。
民國四年舉行的第二屆遠東運動會,我國即派遣了男籃隊參加
比賽。
資料2.籃球運動的發明
James Naismith發明籃球運動的源由時,各報章雜誌略有報導,為求真實,本文採取國內素有NBA專家之稱的區自立先生文獻為主。以下摘錄自區自立先生(民83)的介紹。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籌措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頒冠軍杯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知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Naismith在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給孤苦伶仃的太太,一直未能解決
二、重要籃球史簡介
在籃球運動歷史中為求方便呈現,以下採自湯銘新(民80)行列陳述做成表格簡介。
年代 重要事件
1891 James Naismith在美國麻省春田學院發明籃球運動
1897 美國AAU(業餘運動聯盟)、YMCA(青年會)籃球聯賽開始
1898 六個籃球隊組成"了早期NationalLeague(全美職業籃球聯盟)
1901 長春藤大學聯盟開賽lvyLeagu。
1904 三屆奧運在美國聖路易城舉行,籃球首次列為示範表演項目
1905 十大學聯盟(BigTen)開賽
1907 米蘇里流域聯盟開賽MissouriValley
1910 我國南京第一居全國運動會籃球為正式錦標賽
1911 州立高中聯盟開賽State High School
1913 馬尼拉第一屆遠東運動會設有籃球錦標賽
1914 西南聯盟(SouthwestLeague)開賽
1915 太平洋聯盟(Pacific Coast)開賽;
1919 由美軍發起在巴黎舉行國際賽由美國義大利法國參加
1920 南方聯盟(SouthernLeague)開賽
1922 山區各州聯盟開賽,原名Skyline改為Mountain States
1930 第一屆南美錦標賽在烏拉圭蒙特維地舉行
1932 國際業餘籃球總會在日內瓦成立
1935 第一屆歐洲錦標賽在日內瓦舉行
1936 第十一屆柏林奧運會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1938 全國大專聯賽NIT、NAIA成立
1939 全美大學聯盟成立NCAA
1945 全美專科學校聯賽成立JCAAA
1949 全美職業籃球聯盟成立NBA-NationalBasketballAssociation
1950 第一屆男子世界杯賽在阿根廷布里諾艾利斯舉行
1953 第一屆女子世界杯賽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
1976 第二十一屆蒙特婁奧運會女子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1992 第二十五屆西班牙巴賽隆納奧運會允許職業選手參加
參考資料
http://www.coachliu.idv.tw/www/%C4x%B2y%BE%FA%A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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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者: 檸檬牛奶 ( 研究生 4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03 21:46:59
籃球運動是創始於1891年美國麻賽諸州春田市的YMCA所屬訓練學校,由該校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著手研究發明。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因而設計富有娛樂和競爭性質的運動來取代體操活動。奈氏設計出綜合美式橄欖球、曲棍球及足球等球類遊戲的方法與原則,以投擲進籃計分方式判定勝負的新式球類活動。
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3.05 公尺)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簡,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1893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NBA是世界上最迷人、運動競技水準最高的籃球比賽,其技巧、爆發力、速度、融合各個球員特殊技藝所展現的驚心動魄球賽。NBA職籃源自1949年至今已有50年歷史。其採用獨特籃球規則,不同於國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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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者: ◎↗Nina~妮☆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03 21:56:21
籃球發源於美國春田市,
是在1891年由加拿大人(Dr. Naismith)奈斯密斯博士所發明,
當時的室內運動相當缺乏,
而在下雪的日子裡又無法從事戶外運動,
他就將小時常玩兩隊爭奪石頭丟進凹洞的遊戲為基礎,
以足球代替石頭,將梨桶釘在運動場二樓的走廊當作凹洞,
並參考美式、歐式足球和冰上曲棍球的規則,
定了最精簡的十三條遊戲規則。
參考資料
http://cobra.ee.ntu.edu.tw/~oops/HTML3/10_ta_html/...
資料3.參考網址http://www.mi.chu.edu.tw/~mi89004/3.htm
籃球這種運動是由加拿大人奈史密斯(Naismith)所發明的。
奈史密斯從小就對體育有很大的興趣,當他從麥克吉爾大學畢業之後,
就到專門訓練神職人員的美國麻省春田學院當一個體育指導員,當時學
院中的室內運動相當缺乏,只有少數的體育器材及一些體操活動,而在
下雪的日子裡,學員們又無法從事室外的運動,所以時常因為無聊而顯
得情緒低落,奈史密斯為了要讓大家打起精神,就想起了一個小時候常
玩的團體遊戲:
兩隊共同爭奪一塊石頭,看誰先把石頭丟進地上的凹洞中就算勝利。
他以這個遊戲為基礎,以足球代替石頭,再將梨桶釘在運動場二樓兩端
懸空且突出的走廊當作凹洞,並且參考美式、歐式足球和冰上曲棍球的
規則,訂立了十三條遊戲規則。在一八九一年的聖誕節夕,籃球運動就
這樣產生了。
另外 這個網址也有http://home.ied.edu.hk/~s0057358/develop.htm
籃球的起源:
在 1891年,在 美 國 的 Y M C A 職 業 學 校 中, 有 一 個 體 育 教 師 吉 姆 . 尼 史 密 斯 博 士,想 到 用 學 校 的 體 育 館 在 冬 季 時 進 行 運 動 。 終 於,他 想 到 一 種 可 以 讓學 生 在 冬 天 解 悶 的 活 動,就 是 把 木 箱 裝 在 牆 上,再 嘗 試 將 足 球 放 進 箱 中 。 後 來,更 給 他 的 學 生 試 玩 。 過 了 不 久,更 以 敦 檢 子 代 替 木 箱,籃 球 因 而 得 名。在設計此項遊戲時,納史勿夫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過劇的身體接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合作相向平衡發展。更訂下五個基本比 賽原則: 1.利用一個大而輕便的皮球進行遊戲。2.球員不可以持球跑動,只可在接球位置投球。3.不應限制兩隊任何一球員的控球機會。4.兩隊都應自由佔用相同的比賽空間。5.球籃應懸高及水平放置。最後納史勿夫設計了十三條規則去管制比賽的進行方式。於是籃球從此便誕生了。
籃球的發展:
o 1891年,由加拿大籍人納史勿夫發明籃球
o 1893年,奧夫曼公司生產了第一批的比賽用籃球(圓周在三十至三十二英吋之間)
o 1893年,比賽球員由九人改為五人
o 1898年,球籃上沿加一鐵圈
o 1896年,丹佛的高等學校組織了第一個籃球聯賽
o 1908年,球籃改由開放式的球籃替代
o 1915年,各球隊聯合組織、業餘體育聯盟和基督教青年會同成立聯合規則委員會
o 1915年,各球隊聯合組織、業餘體育聯盟和基督教青年會同成立聯合規則委員會
o 1924年,首次列入美國聖路易城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正式項目
o 1933年,更名為美國和加拿大全國籃球運動委員會
o 1936年,第十一屆德國柏林奧運會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o 1939年,全美大學聯盟成立 NCAA
o 1949年,全美職業籃球聯盟成立 NBA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
o 1976年,第二十一屆加拿大蒙特里爾運會子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o 1992年,第二十五屆西班牙巴賽隆納奧運會允許職業選手參加
o 1997年,全美女子職業籃球聯盟成立 WNBA (Women's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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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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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者: ㄚ佑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1-30 12:51:26
籃球發明人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籌措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頒冠軍杯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知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Naismith在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給孤苦伶仃的太太,一直未能解決 。
參考資料
網路
資料4.籃球發明人...
Naismith是加拿大瑞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狀的小夥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她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語器械操,學員們的無聊而無精打采。
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立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是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後曾玩過伊種叫"趕鴨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就算贏,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呎高,因此決定梨桶就釘在十呎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對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多丟進桶理算得兩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的一分。直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法球的規定,法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再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交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再桶子邊伺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近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田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對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再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再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打了一場是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子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道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是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籌借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頒冠軍盃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之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Naismith再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給孤苦伶仃的太太,一直未能解決。
參考資料
籃球歷史→http://home.kimo.com.tw/th_blt/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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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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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時間: 2005-01-27 22:47:59
籃球的發明是1891年美國的瓊斯(James Naismith)博士,在麻薩侏塞州立大學的一個中庭兩側的陽台上各釘了一個裝桃子的籃子。將學生分成兩隊並發給一個"足球",當球掉進籃內就能得分,瓊斯博士被稱為”籃球之父”。博士發明籃球的目的就是希望在冬季期間足球季節結束也可以讓學生繼續運動。而且籃球趣味性高,任何人都可以玩,室內、室外均可進行;1936年的柏林奧運第一次將籃球列入比賽項目。
參考資料
網路
資料4.籃球運動是創始於1891年美國麻賽諸州春田市的YMCA所屬訓練學校,由該校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著手研究發明。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因而設計富有娛樂和競爭性質的運動來取代體操活動。奈氏設計出綜合美式橄欖球、曲棍球及足球等球類遊戲的方法與原則,以投擲進籃計分方式判定勝負的新式球類活動。
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3.05 公尺)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簡,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1893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NBA是世界上最迷人、運動競技水準最高的籃球比賽,其技巧、爆發力、速度、融合各個球員特殊技藝所展現的驚心動魄球賽。NBA職籃源自1949年至今已有50年歷史。其採用獨特籃球規則,不同於國際規則。
目前國內籃球運動無論各級學校及社會工商各界均有球隊。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每年舉行各項比賽、選拔各級代表隊,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競賽。自民國66年起,固定每年七、八月舉辦威廉瓊斯盃國際邀請賽,每年的CBA、HBL(高中籃賽)、暑期訓練營及街頭3對3籃球活動熱烈,更使我國籃運蓬勃發展。為了提昇專業籃球素質及技術水準,我國於一九九四年成立了中華職業籃球聯盟(CBA),現有六支球團,「職業籃球」的確為籃球注入一劑強心針。然因故職籃解散。
參考資料
hisport全民運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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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者: Jan ( 初學者 3 級 ) 2 票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1-27 14:14:30
籃球發明者
麻省春田學院的體育指導員詹姆士(James Naismith)
運動天使-籃球隊 籃框下的人性 2000/11/08
每逢假日各地籃球場皆湧入愛好籃球人士,不分高矮胖瘦,年齡不分老少,每個人都各有球路風格,有些充滿智慧、有些創意十足,各自打出了自己的人生色彩與趣味。今日趕著2000年奧運熱,籃球迷除了開始建築籃球夢之外,又可欣賞美國夢幻四隊一統天下的歷史記錄。籃球風靡全世界,真該感謝1891年,籃球發明者麻省春田學院的體育指導員詹姆士(James Naismith),因為有他的這項發明,使世界更有活力、更加美好。
參考資料
http://www.click108.com.tw/mail108/mail_a110800.ph...
回 答 者: CHRIS ( 初學者 5 級 ) 1 票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1-27 14:16:11
籃球是Naismith發明的...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參考資料
http://demo1.nkhc.edu.tw/~a009/invent%20page.htm
回 答 者: >//< 丸 子 ( 初學者 5 級 ) 0 票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1-29 22:26:07
是麥可喬丹嗎???
還是姓籃名球的人
或姓ball名basket的人ㄚ
參考資料
隨便亂掰><∥
意 見
[ 補充意見 ] 豬 ( 初學者 5 級 ) 2005-02-06 17:25:01 發表 [ 檢舉 ]
籃球運動開始於1891年,由美國麻塞諸塞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Naismith博士發明 當時投擲的目標是裝桃的籃子,所以取名為籃球
資料5.1891年加拿大的一名體
育老師「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在美國麻州史普林菲德學
院(Springfield),發明了籃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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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只是這樣而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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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者: 影藤☆╮ ( 研究生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12 21:10:38
籃球發明人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籌措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頒冠軍杯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知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Naismith在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給孤苦伶仃的太太,一直未能解決
。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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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者: MATSA ( 實習生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12 21:12:33
這太多人問啦
http://tw.knowledge.yahoo.com/search/search_result...
回 答 者: 小倫 ( 初學者 3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12 21:35:54
籃球運動的發明
James Naismith發明籃球運動的源由時,各報章雜誌略有報導,為求真實,本文採取國內素有NBA專家之稱的區自立先生文獻為主。以下摘錄自區自立先生(民83)的介紹。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
回 答 者: 油條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12 22:03:40 / 修改時間: 2005-08-12 22:04:26
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運動的始創者是加拿大人詹姆斯奈史密斯。
1891年詹姆斯奈史密斯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現今春田學院的前身)當體育指導員。 麻省的冬天在11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只好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 詹姆斯奈史密斯便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 奈史密斯將兩隻桃籃別釘在鍵身房內看臺的欄杆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後來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
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准持球跑,不准有粗野動作,不准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上場5人。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翻譯成多國語言,發行於全世界。這樣,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
參考資料
http://www.basketball.infobees.com/index.htm
回 答 者: ★冷血少年☆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8-12 22:20:09
印象中視美國ㄉ約木.......師........啥ㄇ低郎勒
資料6.我找到了很多種的由來!!!
1. 籃球的由來
1891年誕生於美國
在世界中,不論男子或女子都以同一條見參加者,最多的競技就是籃球.
籃球是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春季運動場內YMCA訓練中心負責人丘里克所創的運動.這種由人們所創的運動中,被譽為最高容譽的籃球,在冬天對僅做體操的學生們來說,最為理想而頗受歡迎.
當初,比賽的球員共為18人,並分為9人一隊來比賽,而不是現在的五人對五人.當時竟有日本人名叫石川源三郎參加比賽.
這是1891年12月21日的事,在世界首次籃球比賽中,竟有日本人參加,多光榮.現在,籃球界已將此日明定為籃球日.
在日本,初次引進籃球運動的是大森兵藏氏,雖然十分熱心,但尚未普及於全國之前,便不幸離世.
其後,由美國人布朗先生,經日本YMCA同盟的延聘之下,於1913年10月前來日本,開始推展籃球運動.
不過,據說布朗先生未到日本之前,神戶YMCA的富田守衛總主事早以推展籃球運動.總之,不論是何者,在日本的籃球運動普遍於全國,顯然是在其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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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籃 球 的 由 來
西元1892年1月20日
在美國麻州春田青年會舉行了歷史上的第一場賽
最初是將兩個籃子懸掛在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約 10 呎處
這也就是籃球的由來
比賽時,每當球員擲中目標,球就停在籃裏,必須登梯將球取出才能繼續比賽
不久,桃籃便被金屬取代
兩年後,由於基督教青年會之推廣
籃球運動於西元 1894 年傳入我國天津,不出幾年便遍全國各地
直到今天,籃球不但是學校體育的主要教材,同時亦是青年朋友們的最愛
籃球運動是學校體育的主要教材之一
不僅可以訓練個人跑、跳、擲、轉身、突停等全身的活動,以及手眼的協調能力,更能激發個人與團隊的互助合作關係
不可否認的,由於強力籃球觀念的蓬勃發展
籃球運動的競爭愈來愈激烈,身體碰撞的機會愈來愈多
為了應付瞬息萬變的球場環境,並能快速、穩定的處理來球
在個人進攻與防守的基本動作的純熟度亦需相對提高
方能縱橫球場,盡情享受籃球運動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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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籃球發明人...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籌措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頒冠軍杯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知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Naismith在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給孤苦伶仃的太太,一直未能解決 !
年代記事:
籃球重要史簡介
年代 重要事件
1891 James Naismith在美國麻省春田學院發明籃球運動
1897 美國AAU(業餘運動聯盟)、YMCA(青年會)籃球聯賽開始
1898 六個籃球隊組成"了早期NationalLeague(全美職業籃球聯盟)
1901 長春藤大學聯盟開賽。
1904 三屆奧運在美國聖路易城舉行,籃球首次列為示範表演項目
1905 十大學聯盟(BigTen)開賽
1907 米蘇里流域聯盟開賽MissouriValley
1910 我國南京第一居全國運動會籃球為正式錦標賽
1911 州立高中聯盟開賽State High School
1913 馬尼拉第一屆遠東運動會設有籃球錦標賽
1914 西南聯盟(SouthwestLeague)開賽
1915 太平洋聯盟(Pacific Coast)開賽;
1919 由美軍發起在巴黎舉行國際賽由美國義大利法國參加
1920 南方聯盟(SouthernLeague)開賽
1922 山區各州聯盟開賽,原名Skyline改為Mountain States
1930 第一屆南美錦標賽在烏拉圭蒙特維地舉行
1932 國際業餘籃球總會在日內瓦成立
1935 第一屆歐洲錦標賽在日內瓦舉行
1936 第十一屆柏林奧運會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1938 全國大專聯賽NIT、NAIA成立
1939 全美大學聯盟成立NCAA
1945 全美專科學校聯賽成立JCAAA
1949 全美職業籃球聯盟成立NBA-NationalBasketballAssociation
1950 第一屆男子世界杯賽在阿根廷布里諾艾利斯舉行
1953 第一屆女子世界杯賽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
1976 第二十一屆蒙特婁奧運會女子籃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
1992 第二十五屆西班牙巴賽隆納奧運會允許職業選手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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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成長
NBA球隊數演進
1946年:「美國籃球協會」(BAA-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中四隊加入,共十一支球隊,分為東西二組 波士頓賽爾蒂克Boston CLETICS,芝加哥公鹿Chicago STAGS,克里夫蘭叛徒Cleveland REBELS,底特律獵鷹Detroit FALCONS, 紐約尼克New York KNICKERBROCKERS,匹茲堡鐵人Pittsburgh IROMEN,費城勇士Philadephia WARRIORS,普羅登斯蒸氣輾路機Provedence STEAMROLLERS, 聖路易轟炸機St.Louis BOMBERS,多倫多壯漢Toronto HUSKIES, 華盛頓首都Washington CAPITOLS.
1947年:克里夫蘭叛徒,底特律獵鷹,匹茲堡鐵人,多倫多壯漢解散
巴爾的摩子彈Baltimore BULLETS加入,剩八支球隊
1948年:「國家籃球聯盟」(NBL-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中四隊加入,成為十二支球隊 韋恩堡活塞Ft.Wayne PISTONS,印地安那波利斯噴射機Indianapolis JETS,明尼亞波利斯湖人Minneapolis LAKERS,羅徹斯特皇家Rochester ROYALS
1949年:NBL六隊與BAA合併.名稱改為「國家籃球協會」(NBA-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
安德遜包裝工Anderson PACKERS,丹佛金塊Denver NUGGETS,
希伯根紅人Sheboygan REDSKINS,雪城國家Syracuse NATIONALS,
三城黑鷹Tri-City BLACKHAWKS,滑鐵盧老鷹Waterloo HAWKS,
普羅登斯蒸氣輾路機解散,印地安那波利斯噴射機更名為奧林匹亞OLYMPIANS 共十七支球隊,分為東中西三組
1950年:安德遜包裝工,丹佛金塊,希伯根紅人,滑鐵盧老鷹退出
芝加哥公鹿,聖路易轟炸機解散,十一支球隊再改回東西二組
1951年:華盛頓首都解散,剩十支球隊
三城黑鷹遷至密爾瓦基,更名為密爾瓦基老鷹Milwaukee HAWKS
1953年:印地安那波利斯奧林匹亞解散,剩九支球隊
1954年:巴爾的摩子彈解散,剩八支球隊
1955年:密爾瓦基老鷹遷至聖路易,更名為聖路易老鷹St.Louis HAWKS
1957年:韋恩堡活塞遷至底特律,更名為底特律活塞Detroit PISTONS
羅徹斯特皇家遷至辛辛那提,更名為辛辛那堤皇家Cincinnati ROYALS
1960年:明尼亞波利斯湖人遷至洛杉磯,更名為洛杉磯湖人Los AngelesLAKERS
1961年:加入芝加哥包裝工Chicago PACKERS,共九支球隊
1962年:費城勇士遷至舊金山更名為舊金山勇士San Francisco WARRIORS
芝加哥包裝工更名為芝加哥和風Chicago ZEPHYRS
1963年:芝加哥和風遷至巴爾的摩,更名為巴爾的摩子彈Baltimore BULLETS
雪城國家遷至費城,更名為費城76人Philadephia 76ERS
1966年:加入芝加哥公牛Chicago BULLS,共十支球隊
1967年:加入聖地牙哥火箭San Diego ROCKETS與西雅圖超音速Seattle SUPERSONICS 洛杉磯湖人遷至Inglewood,隊名不變
1968年:加入密爾瓦基雄鹿Milwaukee BUCKS與鳳凰城太陽Phoenix SUNS
聖路易老鷹遷至亞特蘭大,更名為亞特蘭大老鷹Atlanta HAWKS
1970年:加入水牛城戰士Buffalo BRAVES,克里夫蘭騎士Cleveland CAVALIERS
與波特蘭拓荒者Portland TRAIL BLAZERS共計十七隊,分為東西二區,
東區分為大西洋組與中央組,西區分為中西組與太平洋組
1971年:聖地牙哥火箭遷至休士頓,更名為休士頓火箭Houston ROCKETS
舊金山勇士遷至奧克蘭Oakland,更名為金州勇士Golden State WARRIORS
1972年:辛辛那提皇家遷至坎薩斯與歐哈馬,更名為坎薩斯-歐哈馬國王Kansas City-Ohama KINGS
1973年:巴爾的摩子彈遷至Landover,更名為首都子彈Capital BULLETS
1974年:加入紐奧倫爵士New Orlando JAZZ,共十八支球隊 克里夫蘭騎士Cleveland CAVALIERS遷至Richfield,隊名不變,首都子彈更名為華盛頓子彈Washington BULLETS
1975年:坎薩斯-歐哈馬國王定位於坎薩斯,更名為坎薩斯國王Kasas City KINGS
1976年:ABA(American Basketball Association)四隊併入NBA,變成二十二支球隊 丹佛金塊Denver NUGGETS,印地安那溜馬Indiana PACERS,
紐約籃網New York NETS,聖安東尼奧馬刺San Antonio PUURS
1977年:紐約籃網遷至Piscataway,更名為紐澤西籃網New Jersey NETS
1978年:水牛城戰士遷至聖地牙哥,更名為聖地牙哥快艇San Diego CLIPPERS
底特律活塞遷至Pontiac,隊名不變
1979年:紐奧倫爵士遷至鹽湖城Salt City,更名為猶他爵士Utah JAZZ
1980年:加入達拉斯小牛Dallas MAVERICKS,共二十三支球隊
1981年:紐澤西籃網遷至E.Rutherford,隊名不變
1984年:聖地牙哥快艇遷至洛杉磯,更名為洛杉磯快艇Los Angeles CLIPPERS
1985年:坎薩斯國王遷至沙加緬度,更名為沙加緬度國王Sacramento KINGS
1988年:加入夏洛特黃蜂Charlotte HORNETS與邁阿密熱火Miami HEAT,共二十五支球隊 底特律活塞遷至Aubuen Hills,隊名不變
1989年:加入明尼蘇達灰狼Minnesota TIMBERWOLVES與奧蘭多魔術Orlando MAGIC
1994年:克里夫蘭騎士遷回克里夫蘭Cleveland
1995年:加入多倫多暴龍Toronto RAPTORS與溫哥華灰熊Vancouver GRIZZLIES, 共二十九支球隊
1997年:華盛頓子彈更名為華盛頓巫師WIZARDS
1999年:洛杉磯湖人遷回Los Angeles
2001年:溫哥華灰熊遷至曼斐斯,更名為曼斐斯灰熊Memphis GRIZZLIES
2002年:夏洛特黃蜂遷至紐奧良,更名為紐奧良黃蜂New Orleans HORNETS
2004年:加入夏洛特山貓Charlotte BOBCATS共計卅隊
參考資料
http://w3.lsps.tp.edu.tw/~s880064/%B5L%A6W%204.htm & http://residence.educities.edu.tw/wangclive/histor... & http://home.kimo.com.tw/703315/ & http://www.superstadium.net/first/nba/growth/nba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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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回 答 者: 聖獸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2-21 12:50:47
當然是美國阿... 因為現在美國勢力最大
參考資料
美國政府
回 答 者: 蟲蟲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2-21 13:02:17
是一個排球教練,再教學生的時候,發現一個桶子,然後把底刮掉黏在牆壁上給學生試試看,後來絕得黏在牆壁不好,之後才改成現在籃球的模式
參考資料
自己
回 答 者: *我穿白布鞋* ( 初學者 5 級 )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5-02-21 13:24:08
籃球是目前世界上最盛行的運動之一,它創始於美國。在西元1891年的秋天,美國麻省春田市的基督青年會(YMCA)學院,納史密斯先生研究一種適合青少年冬季的球類遊戲,並希望能與春季的棒球和冬季的抹是足球媲最初是將兩隻裝桃子的藍子,裝載健身房兩端的圍牆,彆以足球投籃,但是每次投籃後都還要再到藍子取球,很不方便,經過多方改進,並擬定比賽規則,成為今日的籃球,並大受青少年喜愛。在1892年1月20日,舉辦了世界首次的籃球比賽。 目前世界各國籃球分為業餘和職業兩大趨勢,並且以參加世界盃籃球比賽和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籃球比賽為其最高榮譽。職業籃球運動中,以美國職業籃球聯盟(NBA)水準最高,歐洲職籃和菲律賓職籃的發展也很成功,我國在1994年也成立了職業籃球聯盟,目前正迅速發展茁壯中,相信能培養更多喜愛籃球的運動人口,並且提昇我國的籃球運動技術和水準。 籃球是一種重視個人技術和團體合作的球類運動,因此個人必須具備優異的基本動作,才能配合球隊的戰術運用。
參考資料
http://shs.fcsh.khc.edu.tw/physical/ball1-5.htm
資料7.籃球發明人-Naismith
他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
By Ina
at 2005-08-14T19:19
at 2005-08-14T19:19
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3.05 公尺)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簡,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1893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NBA是世界上最迷人、運動競技水準最高的籃球比賽,其技巧、爆發力、速度、融合各個球員特殊技藝所展現的驚心動魄球賽。NBA職籃源自1949年至今已有50年歷史。其採用獨特籃球規則,不同於國際規則。
目前國內籃球運動無論各級學校及社會工商各界均有球隊。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每年舉行各項比賽、選拔各級代表隊,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競賽。自民國66年起,固定每年七、八月舉辦威廉瓊斯盃國際邀請賽,每年的CBA、HBL(高中籃賽)、暑期訓練營及街頭3對3籃球活動熱烈,更使我國籃運蓬勃發展。為了提昇專業籃球素質及技術水準,我國於一九九四年成立了中華職業籃球聯盟(CBA),現有六支球團,「職業籃球」的確為籃球注入一劑強心針。然因故職籃解散。
http://www.syijh.tp.edu.tw/teacher/187/%E7%B1%83%E...
By Tristan Cohan
at 2005-08-17T11:31
at 2005-08-17T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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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至少大家都知道怎麼打球
但是網球呢
沒有一些些基礎根本就打不好
可是現在�� ...
要做啥運動才能瘦??10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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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08-12T00:00
at 2005-08-12T00:00
要做啥運動才能瘦??要做幾分鐘??每天做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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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08-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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