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執行規章很難嗎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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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cker10158 (小川最愛打籃球)》之銘言:
: 相信規章訂定出來時沒有針對誰,單純就是防挖角
: 事情發生了就是單純照規章走,
: 還是大家覺得規章一拿出來就開特例比較好?
: 況且此例一開以後要挖角就是先暗盤讓洋將擺爛被火,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接收
: 一個新聯盟規章訂出來只會吵著要特例,這種人治才是真的八股吧
: 雖然我也很喜歡juju,現在只希望他能在領航員下一季出來亮相


這個事件應該也只能執行長背鍋了
只能說李董真的很佛心
那麼假設領航員想要的話
是不是也可以從璞園那邊調洋將來支援
讓juju換登陸在璞園,來解套洋將少一人問題?




順便想討論一下
怎麼修正條款更好
如果以出發點為避免惡意挖角的話
那麼是否應該明確定義「釋出」 「買斷」
「自請離隊」 的概念
不符戰力而「釋出」是否應視為自由球員,可以自由接觸
「自請離隊」則當年度不可再在其他球隊登入保障原球團
如果下週領隊會議以這樣的方式進行「補述」會比較服人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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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2-24
對阿 獅子可以從SBL拉 桃園也可以這樣做吧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02-27
可以改進 但還是要公開規章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2-28
對阿重要
Erin avatarErin2021-03-03
現在要解就說JUJU去打璞園 喬丹拉上來打PLG
Jacob avatarJacob2021-03-07
哈哈熟悉的補述來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3-11
推有建設性的建議!
Eden avatarEden2021-03-13
推有建設性的建議!明確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