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採取折衷的方式,在超過50公尺內無人時,
會拿下口罩跑步,如果有人接近就戴上口罩。
完全不准拿下口罩,是明顯的規範比例失衡,
大力砰擊的人其實不只版友,也有很多專家學者。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6703/amp
簡單舉例,在「密閉且有空調循環」的室內,
只要有一點間距跟隔板,就可以脫下口罩。
今天防疫中心還進一步開放游泳池,
這些情境下,染疫風險都遠大於空曠無人環境不戴口罩跑步。
更進一步說,戶外空曠無人環境可以吃便當,
戶外跑步卻「完全沒有例外」的要戴口罩,
我確信這只是行政機關便宜行事的惡習。
因為他們怕標準不夠簡單,就沒辦法管理好。
公務機關有不少懶惰+迂腐+不知變通的人,
要我迎合這些人的不合理規定,我是很難接受啦。
對於那些願意嚴格遵守防疫規範的人,
我是正面看待他們愛社會、國家的好動機,
但如果我被檢舉空曠無人環境跑步不戴口罩,
我也會循管道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給一個合理+科學化的規範標準很難嗎?
例如依飛沫噴射特性,特定範圍無人,免戴口罩。
在鄉下前後1公里沒人時慢跑… 究竟要防誰?
不然這樣好了,我就拿著御飯糰,在空曠無人處,
咬一口後開始跑,若被檢舉,就說是在吃便當…
按部長在記者會上的說明,吃便當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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