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
在嘉納先生初創柔道的觀念
是在他所學過的柔術中
去除各種危險動作
以規則和評分方式將其競賽化
以提升學習研究的樂趣
所以理論上來定義
柔道應該是一種運動
比起武術所謂的殺傷力
如空手道的一擊必殺
柔道似乎並沒有這種講究
雖然柔道追求一本勝
然而在高段者對決過程
用力死撞並非王道
技如一瞬之風
用最輕力造成最好的效果叫精力善用
所以就算被摔也是活得好好的
打個護身還是一尾活龍
除了關節技屬於殺招
諸如勒緊 摔
在格鬥實戰上似乎威力有限
所以我的觀察
柔道是運動
不知是否有朋友持不同說法?
或者提供用柔道制服對手
幹掉對手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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