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賽季!! 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競賽規程 - 足球
By Damian
at 2009-06-18T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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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ccer 看板]
作者: slade (晨光聯賽5/3開戰!) 看板: Soccer
標題: [情報] 新的賽季!! 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競賽規程
時間: Thu Jun 18 01:31:47 2009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載點:
萬華足委官網首頁 - http://whfa.ff-tw.com/
晨光盃聯賽官網 - http://whfa.ff-tw.com/whfa-cup.php
----------------------------------------------------------------------
2009台北市萬華足委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動足球運動,提昇足球人口氣並培養正當娛樂。
二、指導單位:台北市教育局,台北市體育處,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體育處、台北市萬華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台北市萬華區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2009年9月26日~2010年1月24日。
(比賽時間規劃為週日比賽,週六下午進行補賽,
視參賽隊伍數量及賽程調整)
(主辦單位保留比賽時間與地點變更權利)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河濱公園足球場。
七、比賽分組、參賽資格及報名人數:
組 別 參 賽 資 格 報名人數 報名費 備註
社會組 不限資格 最多20人最少10人 參照說明 7人制
八、報名費用:今年有參加春季足球聯賽的9支隊伍為4000元,從開放報名日起,
依報名次序,第10支隊伍至第12支隊伍為6000元,
第13至第16支隊伍報名費為8000元。
有參加春季足球聯賽的9支隊伍若主動放棄資格,
則由開放報名後第一支報名球隊獲得4000元報名費的資格,
以此類推之。
※說明:聯賽採單循環方式,多一隊參賽,
隨即會增加數個比賽場次,花費甚鉅
,為顧及聯賽整體品質(行政、球場品質、裁判、
工作人員等等),故須採行此方式計算。
※最新報名情況將會不斷更新、公告在本會官網上
http://whfa.ff-tw.com/。
九、報名日期:2009年7月12日(星期日)下午5:00起,
至2009年8月31日下午5:00截止。
十、報名方式:【球員名單及球衣號碼於領隊暨抽籤會議結束後,不得更改】
(一) e-mail報名表乙份,球員球衣號碼,請由小至大依順序填寫,
每隊可報職員6人,球員(含隊長)20人。
【報名表請用e-mail:[email protected] 方式報名,
主旨註明「2009萬華足委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隊報名」,
e-mail後請電話確認,
聯絡人:黃虹鈞(0919-267935)、邱子恩(0989-770802)。】
(二) 凡球隊報名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必須於領隊協調暨抽籤會議前
補辦完畢,否則予以刪除。
十一、抽籤及領隊會議:
時間: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下午7:30。
地點: 萬華足球委員會會館,台北市環河南路三段123號三樓。
各隊一律派員參加,會中將討論多項議題,若不能參加會議及抽籤者,
由主辦單位代抽籤,並且對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建議請勿缺席。
十二、保險費用:在領隊會議中決議之。
十三、比賽制度:
(一)本賽賽制採聯賽制,單循環賽,如報名隊數過多時,
會再分組以確保各球隊比賽場次權益。
(二)將於晨光盃聯賽官方網站:http://whfa.ff-tw.com/whfa-cup.php
公布聯賽各項比賽訊息。
十四、比賽規則:
(一)採國際足總最新公佈11人制規則足球比賽規則(Laws of Games 2007/2008)。
足球規則下載處http://www.fifa.com/worldfootball/lawsofthegame.html
(二)請各隊重視體育精神,凡棄權、球員互毆、超齡球員、侮辱裁判及不服裁判
判決等之球隊,經大會公平競賽委員會開會決定懲處。輕者停賽,重者取消
聯賽比賽資格並呈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比賽時間:以裁判計時為準,不停錶計時,不補時,
各組-每場比賽上下半場各3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比賽結束和局不延長加賽。
十五、名次判定:
積分賽制:以積分決定名次,勝場得三分,平局兩隊各得一分,負場得零分。
十六、比賽用球:五號比賽用球。
十七、獎勵:各組1~3名隊伍,每人頒發獎狀乙只。
十八、申訴:本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
(賽後不予處理),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用書面提出,
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兩仟元,交由大會公平競賽委員會處理,
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十九、注意事項:
(一)參加球隊膳食及交通自理。
(二)球員需按規定配戴謢脛,以維安全。請穿著統一球衣、球褲、球襪,
號碼不符或是非統一服裝之球員不得出賽,兩套球衣,
賽程有主客場之分,主場球隊穿著深色球衣,在客場著淺色球衣。
(三)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前半個小時報到,逾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場者,
以棄權論,判棄權隊伍3-0輸球。
(四)比賽時請攜帶有向大會登錄記錄之球員證,沒有攜帶者不得上場比賽。
(五)本聯賽球員在比賽中得到紅牌下一場停賽一場,
累積3張黃牌下一場停賽一場。
(六)一場比賽一隊可登錄15名球員,可替換八人,替換出場者不得再入場比賽,
並換下球衣避免干擾比賽。
(七)可穿平底球鞋,膠鞋或有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比賽,
不得穿鋁釘、六釘之釘鞋。
(八)球員須於比賽期間注意自身安全,比賽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情形發生,
請立即告知比賽裁判或大會工作人員。各隊領隊也須自備各式醫療與
運動傷害防治用品,除緊急事故發生,大會將不主動提供各式醫療用品
供各隊使用。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研議
--
萬華晨光足球會
每週六上午固定於華中河濱足球場活動 固定活動人數約16-20人
每週日下午則安排友誼賽促進交流
本單位為推廣性質,並安排有教學課程,
歡迎想踢球卻又尚未入門的朋友一起來玩!
--
作者: slade (晨光聯賽5/3開戰!) 看板: Soccer
標題: [情報] 新的賽季!! 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競賽規程
時間: Thu Jun 18 01:31:47 2009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載點:
萬華足委官網首頁 - http://whfa.ff-tw.com/
晨光盃聯賽官網 - http://whfa.ff-tw.com/whfa-cup.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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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台北市萬華足委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動足球運動,提昇足球人口氣並培養正當娛樂。
二、指導單位:台北市教育局,台北市體育處,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體育處、台北市萬華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台北市萬華區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2009年9月26日~2010年1月24日。
(比賽時間規劃為週日比賽,週六下午進行補賽,
視參賽隊伍數量及賽程調整)
(主辦單位保留比賽時間與地點變更權利)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河濱公園足球場。
七、比賽分組、參賽資格及報名人數:
組 別 參 賽 資 格 報名人數 報名費 備註
社會組 不限資格 最多20人最少10人 參照說明 7人制
八、報名費用:今年有參加春季足球聯賽的9支隊伍為4000元,從開放報名日起,
依報名次序,第10支隊伍至第12支隊伍為6000元,
第13至第16支隊伍報名費為8000元。
有參加春季足球聯賽的9支隊伍若主動放棄資格,
則由開放報名後第一支報名球隊獲得4000元報名費的資格,
以此類推之。
※說明:聯賽採單循環方式,多一隊參賽,
隨即會增加數個比賽場次,花費甚鉅
,為顧及聯賽整體品質(行政、球場品質、裁判、
工作人員等等),故須採行此方式計算。
※最新報名情況將會不斷更新、公告在本會官網上
http://whfa.ff-tw.com/。
九、報名日期:2009年7月12日(星期日)下午5:00起,
至2009年8月31日下午5:00截止。
十、報名方式:【球員名單及球衣號碼於領隊暨抽籤會議結束後,不得更改】
(一) e-mail報名表乙份,球員球衣號碼,請由小至大依順序填寫,
每隊可報職員6人,球員(含隊長)20人。
【報名表請用e-mail:[email protected] 方式報名,
主旨註明「2009萬華足委晨光盃秋季足球聯賽○○隊報名」,
e-mail後請電話確認,
聯絡人:黃虹鈞(0919-267935)、邱子恩(0989-770802)。】
(二) 凡球隊報名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必須於領隊協調暨抽籤會議前
補辦完畢,否則予以刪除。
十一、抽籤及領隊會議:
時間: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下午7:30。
地點: 萬華足球委員會會館,台北市環河南路三段123號三樓。
各隊一律派員參加,會中將討論多項議題,若不能參加會議及抽籤者,
由主辦單位代抽籤,並且對決議事項不得有異議,建議請勿缺席。
十二、保險費用:在領隊會議中決議之。
十三、比賽制度:
(一)本賽賽制採聯賽制,單循環賽,如報名隊數過多時,
會再分組以確保各球隊比賽場次權益。
(二)將於晨光盃聯賽官方網站:http://whfa.ff-tw.com/whfa-cup.php
公布聯賽各項比賽訊息。
十四、比賽規則:
(一)採國際足總最新公佈11人制規則足球比賽規則(Laws of Games 2007/2008)。
足球規則下載處http://www.fifa.com/worldfootball/lawsofthegame.html
(二)請各隊重視體育精神,凡棄權、球員互毆、超齡球員、侮辱裁判及不服裁判
判決等之球隊,經大會公平競賽委員會開會決定懲處。輕者停賽,重者取消
聯賽比賽資格並呈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三)比賽時間:以裁判計時為準,不停錶計時,不補時,
各組-每場比賽上下半場各3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比賽結束和局不延長加賽。
十五、名次判定:
積分賽制:以積分決定名次,勝場得三分,平局兩隊各得一分,負場得零分。
十六、比賽用球:五號比賽用球。
十七、獎勵:各組1~3名隊伍,每人頒發獎狀乙只。
十八、申訴:本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
(賽後不予處理),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用書面提出,
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兩仟元,交由大會公平競賽委員會處理,
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十九、注意事項:
(一)參加球隊膳食及交通自理。
(二)球員需按規定配戴謢脛,以維安全。請穿著統一球衣、球褲、球襪,
號碼不符或是非統一服裝之球員不得出賽,兩套球衣,
賽程有主客場之分,主場球隊穿著深色球衣,在客場著淺色球衣。
(三)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前半個小時報到,逾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場者,
以棄權論,判棄權隊伍3-0輸球。
(四)比賽時請攜帶有向大會登錄記錄之球員證,沒有攜帶者不得上場比賽。
(五)本聯賽球員在比賽中得到紅牌下一場停賽一場,
累積3張黃牌下一場停賽一場。
(六)一場比賽一隊可登錄15名球員,可替換八人,替換出場者不得再入場比賽,
並換下球衣避免干擾比賽。
(七)可穿平底球鞋,膠鞋或有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比賽,
不得穿鋁釘、六釘之釘鞋。
(八)球員須於比賽期間注意自身安全,比賽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情形發生,
請立即告知比賽裁判或大會工作人員。各隊領隊也須自備各式醫療與
運動傷害防治用品,除緊急事故發生,大會將不主動提供各式醫療用品
供各隊使用。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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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晨光足球會
每週六上午固定於華中河濱足球場活動 固定活動人數約16-20人
每週日下午則安排友誼賽促進交流
本單位為推廣性質,並安排有教學課程,
歡迎想踢球卻又尚未入門的朋友一起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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