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擦邊或擦網等不規則球該向對方示意嗎? - 桌球
By Olivia
at 2010-06-29T16:18
at 2010-06-29T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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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擦邊、擦網、桌面彈跳不平均所形成不規則彈跳等情況,
因而獲益得分的一方是否該向另一方示意,
可能不少人都曾感到疑惑。
感到疑惑的情形可能有……
「規則是這樣訂沒錯啦,但我這樣得分好像有點『垃圾步』?
不表示一下好像有點害羞捏(# ̄▽ ̄#)」
或者……
「人家會擦邊是落點打得比較刁,會擦網是球夠猛夠轉,
桌面彈跳不平均是人家強運,所以人家得分也是很合理的。
可是我怎麼總覺得有點……不太蘇湖?(o′︿`)o」
抑或……
「我擦網進了是我厲害,規則也這樣說,不示意本來就沒什麼錯。
士可殺不可辱,但對面那位又高又壯,我不致意一下真的好嗎?╥﹏╥」
針對上面的疑惑,下面我想提出一些看法。
一般說來,擊球方只要球打的進,
不管產生的結果(如落點十分刁鑽,對手難以反應)是不是擊球方有意使其發生,
我們都認為那是種廣義上的實力(球就是有打進啊!)
好比:
(一)「有意」瞄準對方較難處理的中路偏正手位,「結果」真的打到該處
--->瞄哪裡,打哪裡,毫無疑問的實力!
(二)「無意」瞄準對方較難處理的中路偏正手位,「結果」卻打到該處
--->起碼球有打進,勉強也算是實力的發揮。
但對照下一個例子,是否為實力,似乎就有人覺得哪裡怪怪的……
(三)「有意」瞄準對方桌邊,「結果」真的打到桌邊
--->娘子~!快跟牛魔王出來見上帝!(毫無疑問的實力……)
(四)「無意」瞄準對方桌邊,「結果」卻打到對方桌邊
--->…………………。
若我們認同(一)(二)是實力的發揮,
那我們應該就是「不去管擊球方是否『有意無意』使想要的結果發生」,
而是單純以「球有沒有打進」來認定這球是不是擊球方的實力發揮。
那用相同的標準來看(一)(三),如果(一)(三)的回球方都接不到球而失分,
照理說(一)(三)的回球方都不會有異議,因為球確實都有打進,
但實際上卻可能只有(一)的回球方服氣。
為什麼呢?
因為(一)的情況是回球方對來球認為「有機會反應」,
自己卻處理不好才失分,自然認為是公平的,也認同是擊球方實力的發揮;
(三)的回球方對來球卻認為「根本不可能或難以反應」,
自己才冤枉丟分,自然認為不公平,不認同全是擊球方實力的發揮,
而是擊球方有外力(「依靠桌邊」所生的難以預判和反應的彈跳)的加持。
當然現實上,99.987654321%的擦邊都屬於(四)的情形,
也就是無意使其發生,但高手可能依其實力,
提高了瞄準桌子邊線卻不小心形成擦邊球的機率。
擦邊球結果的發生與高手的瞄準能力,
雖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瞄哪裡就打哪裡),
但高手好歹也是邊線常打得準,才提高打出擦邊球的機率,
所以仍有「間接的因果關係」(自身能力促使擦邊球的發生率增加),
廣義上說來也是高手自己實力的發揮。
然而如果認同(三)(四)是實力的發揮,其得分實至名歸,
那麼應該也會認同「擊球方只要球有打進,
不管擊球方有意無意使想要的結果發生,
『擊出的球縱使令回球方不可能或難以反應』而得分,
其得分也是很公平合理的」。
那……假使對方因為桌面的彈跳不均勻,而不斷打出不規則彈跳,
使自己回球難以反應而失分呢?
自己仍會認為對方得分全憑實力嗎?
對方球有打進喔!XD
擊球方因桌面的彈跳不均勻,
打出「客觀上難以反應」(超強的地球人亦不及反應過來)的不規則彈跳,
其直接得分或因而取得上風補板得分,
認為這種情況是不公平合理的人,
應該就不會再認為打出擦邊、擦網等「難以反應的不規則球」而得分,
全然是實力的表現了吧?
所以,
我認為藉由外力(「依靠外物」所生的難以預判和反應的彈跳)而得分,
還是向對手示意一下比較好。
畢竟規則上站得住腳,不代表道理上也是。
自己認為不規則彈跳不公平,也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才公平嘛~
題外話是,「客觀上難以反應」的不規則球若在人類不斷演化後,
變得「客觀上足以反應」,
那麼,依靠外力打出不規則球而得分,也就變得公平合理。
對擊球者而言,廣義上自然也是一種實力的發揮。
--
這實在是一篇看起來很有討論(ㄓㄢˋ)性質的文章。
--
因而獲益得分的一方是否該向另一方示意,
可能不少人都曾感到疑惑。
感到疑惑的情形可能有……
「規則是這樣訂沒錯啦,但我這樣得分好像有點『垃圾步』?
不表示一下好像有點害羞捏(# ̄▽ ̄#)」
或者……
「人家會擦邊是落點打得比較刁,會擦網是球夠猛夠轉,
桌面彈跳不平均是人家強運,所以人家得分也是很合理的。
可是我怎麼總覺得有點……不太蘇湖?(o′︿`)o」
抑或……
「我擦網進了是我厲害,規則也這樣說,不示意本來就沒什麼錯。
士可殺不可辱,但對面那位又高又壯,我不致意一下真的好嗎?╥﹏╥」
針對上面的疑惑,下面我想提出一些看法。
一般說來,擊球方只要球打的進,
不管產生的結果(如落點十分刁鑽,對手難以反應)是不是擊球方有意使其發生,
我們都認為那是種廣義上的實力(球就是有打進啊!)
好比:
(一)「有意」瞄準對方較難處理的中路偏正手位,「結果」真的打到該處
--->瞄哪裡,打哪裡,毫無疑問的實力!
(二)「無意」瞄準對方較難處理的中路偏正手位,「結果」卻打到該處
--->起碼球有打進,勉強也算是實力的發揮。
但對照下一個例子,是否為實力,似乎就有人覺得哪裡怪怪的……
(三)「有意」瞄準對方桌邊,「結果」真的打到桌邊
--->娘子~!快跟牛魔王出來見上帝!(毫無疑問的實力……)
(四)「無意」瞄準對方桌邊,「結果」卻打到對方桌邊
--->…………………。
若我們認同(一)(二)是實力的發揮,
那我們應該就是「不去管擊球方是否『有意無意』使想要的結果發生」,
而是單純以「球有沒有打進」來認定這球是不是擊球方的實力發揮。
那用相同的標準來看(一)(三),如果(一)(三)的回球方都接不到球而失分,
照理說(一)(三)的回球方都不會有異議,因為球確實都有打進,
但實際上卻可能只有(一)的回球方服氣。
為什麼呢?
因為(一)的情況是回球方對來球認為「有機會反應」,
自己卻處理不好才失分,自然認為是公平的,也認同是擊球方實力的發揮;
(三)的回球方對來球卻認為「根本不可能或難以反應」,
自己才冤枉丟分,自然認為不公平,不認同全是擊球方實力的發揮,
而是擊球方有外力(「依靠桌邊」所生的難以預判和反應的彈跳)的加持。
當然現實上,99.987654321%的擦邊都屬於(四)的情形,
也就是無意使其發生,但高手可能依其實力,
提高了瞄準桌子邊線卻不小心形成擦邊球的機率。
擦邊球結果的發生與高手的瞄準能力,
雖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瞄哪裡就打哪裡),
但高手好歹也是邊線常打得準,才提高打出擦邊球的機率,
所以仍有「間接的因果關係」(自身能力促使擦邊球的發生率增加),
廣義上說來也是高手自己實力的發揮。
然而如果認同(三)(四)是實力的發揮,其得分實至名歸,
那麼應該也會認同「擊球方只要球有打進,
不管擊球方有意無意使想要的結果發生,
『擊出的球縱使令回球方不可能或難以反應』而得分,
其得分也是很公平合理的」。
那……假使對方因為桌面的彈跳不均勻,而不斷打出不規則彈跳,
使自己回球難以反應而失分呢?
自己仍會認為對方得分全憑實力嗎?
對方球有打進喔!XD
擊球方因桌面的彈跳不均勻,
打出「客觀上難以反應」(超強的地球人亦不及反應過來)的不規則彈跳,
其直接得分或因而取得上風補板得分,
認為這種情況是不公平合理的人,
應該就不會再認為打出擦邊、擦網等「難以反應的不規則球」而得分,
全然是實力的表現了吧?
所以,
我認為藉由外力(「依靠外物」所生的難以預判和反應的彈跳)而得分,
還是向對手示意一下比較好。
畢竟規則上站得住腳,不代表道理上也是。
自己認為不規則彈跳不公平,也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才公平嘛~
題外話是,「客觀上難以反應」的不規則球若在人類不斷演化後,
變得「客觀上足以反應」,
那麼,依靠外力打出不規則球而得分,也就變得公平合理。
對擊球者而言,廣義上自然也是一種實力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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