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晚上睡前看了一下男子直排輪15000公尺的比賽
因為我是從後面看了所以不曉得每一國到底有幾個參賽選手
到最後才知道每個國家各有兩名代表選手
可是哥倫比亞卻可以有四名代表選手
為什麼哥倫比亞可以有這樣的優勢呢
除了人數上的優勢
在比賽中戰術上的優勢更為明顯
從擋人到變換陣行 優勢無所不在
到最後僅剩五名選手時有四名是哥倫比亞的選手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這四名選手的實力跟體力都超好
但是這樣的比賽我實在覺得有失公平競爭原則
到底是為什麼哥倫比亞可以有這樣的優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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