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羽球新制規則 - 羽球
By Ethan
at 2007-10-27T00:00
at 2007-10-2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如題,急需要新制"完整"的規則............................
不是只要列出跟舊制的規則不一樣的地方就好
我需要完整的規則
感謝
已更新項目:
中華台北羽球網那個網站找不到伺服器啊!網頁無法顯示
不是只要列出跟舊制的規則不一樣的地方就好
我需要完整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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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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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at 2007-10-27T19:24
at 2007-10-27T19:24
單打比賽:
1、每場比賽採取三局兩勝制
2、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贏得當局比賽
3、如果雙方比分打成20比20,獲勝一方需超過對手2分才算取勝
4、如果雙方比分打成29比29,則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勝
5、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6、當一方在比賽中得到11分後,雙方隊員將休息1分鐘
7、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雙打比賽特殊規則:
1、改雙發球權為單發球權
2、後發球線保留,現行規則適用
3、比賽開始前,雙方選手通過投擲硬幣方式確定由哪一方來選擇是先發球或後發球
望能解答您的問題,bye.
2007-10-27 23:27:59 補充:
範例資料來源:中華台北羽球網
按照國際羽聯的決定,2006年1月1 日起,羽球比賽已然進入一個新的環境,21分落地得分制正式啟用,有鑑於有些人對於羽球新制還不是很熟悉,Eric在這裡,找了幾篇說明和報導,相信看過之後,就會比較清楚了,改天到球場上,才不會還沒搞懂轉來轉去就結束比賽了。
羽球新制雙打輪轉範例如上圖,看過圖示應該可以比較清楚地瞭解,如果還不瞭解的,可以連上中華台北羽球網上詳閱http://www.ctb.org.tw/02-3-Rule-NewLAW.asp
By Sierra Rose
at 2007-10-27T04:45
at 2007-10-27T04:45
球員
1.「球員」是指參加比賽的人員.
2.雙打比賽每方兩位球員,單打比賽每方一位球員.
3.有發球權的一方稱為發球方,其對方稱為接球方.
比賽之選擇權
比賽開始前,雙方擲硬幣卜勝,勝方根據規則1.或
作選擇.
1.先發球或接球.
2.開始比賽之場地一邊或另一邊.
負方行使剩餘之選擇權利.
計分
1.除另有安排外,比賽最好採三局二勝制.
2.只有發球的一方能獲得一分的計分.
3.除選擇加分外,雙打及男子單打比賽,由先得15分的一方獲勝.女子單打比賽, 由先得11分的一方獲勝.
4.如果雙方分數達到13或14平分時(女子單打9或10分平分時)先獲得13或14分(9或10分)可以選擇"加分"或者"不加分".這種選擇只能在第一次達到平分且尚未發下一球之前就作決定.
5.比賽的雙方若在13分平(女子單打9分平分)時選擇不加分,於14分平時還有機會再選擇是否加分.
6.比賽中如果同為13或14分,加分時,則需宣布『零比零(Love All)』.同時,先到達選分數目的一方獲勝此局.
7.勝一局者,在次局比賽中,首先發球.
換邊
球員應換邊: 1.第一局賽完時:
2.如果在第三局開始前:以及
3.在第三局,或在只有一局的球賽,領先者計分達到:
(1)每局11分的比賽達到6分時;
(2)每局15分的比賽達到8分時.
當球員未能根據規則而換邊,應立刻在發現錯誤後換邊,同時保留原以獲得的分數.
發球
正確的發球:
1.發球時,雙方不能以不當的理由及動作,延誤發球.發球方及接球方應站立於斜相對的發球區並不得踩及其界線;二人的雙足必需部份與場地面接觸,並固定不得移動位置,直到發球動作完成.
2.發球員的球拍擊到球體底座的瞬間, 整個羽球應在發球員的腰部下方.
3.發球員球拍的軸部於擊球瞬間,比須朝向下方,且拍框面頭部的任何部份,應低於發球員握拍的手部最下緣.
4.發球員開始發球時,其球拍的移動必須朝前連續不斷,直到發球動作完成.
5.發球員揮起球拍,拍擊羽球向上飛行及越過球網,如果未經攔截,羽球落向接球員的發球區.
6.球員們一經就位,發球員首先向前移動其球拍,發球即行開始.
7.接球員未準備就緒前,發球員不能發球,但是接球員只要有還擊的動作,就算已有準備.
一經開始發球,該球就應為接球員擊到或落到地面.
9.雙打發球時,只要不妨礙發球員或接球員的視線,雙方的同組球員,可站於場區任何地點.
單打
1.球賽中,當發球員得分為零分或偶數時,發球員及接球員須站於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球.
2.球賽中,當發球員得分為奇數時,發球員及接球員須站於左發球區發球或接球.
3.如果比賽平分後選擇加分時,則以發球員得分的總和,應用規則1或2,以決定其發球區.
4.比賽中羽球被發球員及接球員交互拍擊至"犯規"發生, 或羽球在比賽中停頓為止.
5.如果接球方『犯規』,或羽球因落到場地內的地面而停頓,則發球方得一分並繼續發球.
6.如果發球員犯規,或羽球落到發球員場地之內的地面,則發球員喪失繼續發球的權利, 同時接球員成為發球員,雙方球員不得分.
1.發球者次序輪錯.
2.在錯誤的發球區發球.
3.站在錯誤的發球區已準備接球,並且已經接擊此球.
4.站錯發球區:
(1)如果錯誤是在下一次發球前就發現,要『重新發球』,除非犯規一方不能連續擊球時,則此種錯誤就不必更正.
(2)如果在下一次發球前未發現錯誤,則不必更正錯誤.
(3)如果因為發球區錯誤而判『重行發球』,則錯誤更正後,在正確發球區重行發球.
(4)如果發球區未經更正,則在繼續比賽時,不變更球員新的發球位置,也不變更相關的發球順序.
犯規
下列情形為『犯規』:
1.如果發球動作不正確.
2.如果發球員已意圖發球,但未擊中羽球.
3.如果發球後,羽球過網被網纏住或停在網上.
4.如果羽球在比賽進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為『犯規』:
落於場地界線之外.
自球網或其下方穿過.
(3)未過網.
(4)觸及屋頂天花板或牆邊.
(5)觸及人或球員服裝.
(6)觸及任何別的物體或圍在場地四周的人.
(場地建築必須考慮用於羽球比賽者:當地國家羽球協會
有權制定次於規則的條文,如討論羽球觸及障礙物的事例.)
(7)如果在球賽中,最初的擊球點,不在擊球員網的這一邊(但是,擊球員於自己的場地擊球後,球拍可隨球過網).
5.在羽球比賽中,如果球員有下列情形為犯規:
以球拍、球員身體、或其服裝觸及球網或其支撐物.
除以上規則4之(7)允許者外,球拍或球員有任何程度的侵入.
6.如果在比賽中,球員故意以喊叫手勢或不當行為,影響對方球員.
7.如果在比賽中的羽球發生下列情形為犯規:
(1)羽球被球拍纏住或持球,以及擊球時羽球被球拍吊懸時.
(2)同一球員連續兩次擊中羽球.
(3)同隊兩位球員同時擊中羽球.
8.如果球員是惡意的犯規,反覆不斷違犯規則者.
9.當羽球越過球網之際,阻檔對方合法的擊球.
2007-10-29 21:20:28 補充:
THANK YOU
2007-10-29 21:20:43 補充: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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