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前場進攻 因犯規違例失誤球出界的因素
對方發後場底線球[含邊線靠近底線處]
有個問題就是 裁判要何時交球給發球員?
有時看到很多裁判是很快就交球
在犯規違例失誤球出界發生之後立刻交球
在對手還未完全回防時就交球
雖然我在裁判講習時 聽老師說是隨時都可交球
但我覺得 太快交球 對防守方不公平
如果防守方未完全回防 進攻方馬上就能打一個快攻 這會使得防守方不利
以我來說 我是在防守方大多數的球員過半場[約四人過半場]後才交球
當然防守方用全場壓迫時[多數人未過半場] 我還是會先交球
不知道你們是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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