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這個版測試過言論自由的底線三次
第一次被認可為言論自由的範圍;第二和第三次被認定引戰被桶
最候一次的違規判定是透過大滿貫懲處委員會投票表決的
但我希望大家思考所謂的"透過委員會投票,板主群裁判"兩階段審核的問題
在於言論自由底線的一致性
換言之,撇開那種明顯強烈引戰的違規言論
遊走在規定邊緣的言論是有可能會因為球迷心態做祟
而導致委員會在針對不同球員的同一句評論有不同的投票結果
(舉例:對費或對小威的負面評論比較嚴格,但是以類似的話評論其他球員就沒事)
說穿了~委員會投票制的公正性還是會受到特定球迷多寡的影響
(但的確至少比萬一板主剛好是某迷的情況好一點)
雖然說負起最終責任的是板主群,
但延伸而出的就是委員會投票不必負責,以及如何確保判決標準具一致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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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認可為言論自由的範圍;第二和第三次被認定引戰被桶
最候一次的違規判定是透過大滿貫懲處委員會投票表決的
但我希望大家思考所謂的"透過委員會投票,板主群裁判"兩階段審核的問題
在於言論自由底線的一致性
換言之,撇開那種明顯強烈引戰的違規言論
遊走在規定邊緣的言論是有可能會因為球迷心態做祟
而導致委員會在針對不同球員的同一句評論有不同的投票結果
(舉例:對費或對小威的負面評論比較嚴格,但是以類似的話評論其他球員就沒事)
說穿了~委員會投票制的公正性還是會受到特定球迷多寡的影響
(但的確至少比萬一板主剛好是某迷的情況好一點)
雖然說負起最終責任的是板主群,
但延伸而出的就是委員會投票不必負責,以及如何確保判決標準具一致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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