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桌盃公告 - 桌球

By Aaliyah
at 2011-01-29T16:57
at 2011-01-29T16:57
Table of Contents
一、活動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2011「大桌盃」校際桌球邀請賽
二、活動宗旨
1. 藉由桌球體育活動促進校際間桌球運動愛好者之情感交流
2. 藉舉辦桌球體育活動提振桌球運動風氣,促進身體健康
3. 藉舉辦桌球競賽活動增進彼此之桌球技術,並養成勝不驕、敗不餒之運動家精神
三、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
四、參加對象
1. 各大專院校桌球有興趣者,以校為單位組隊參加,不限各校參加隊伍數
2. 身份以學生證註冊章為準
五、活動日期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六)
六、活動時間
上午八點半報到,九點開始比賽
七、活動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地下一樓桌球室(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近公館捷運站三號出口,會派專人接待)
八、活動負責人
國立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社長 張子元
九、活動指導老師
國立臺灣大學體育室 林信甫老師
十、參賽資格:
1. 不限各校報名隊伍數,報名隊伍數至多32隊,額滿為止
2. 以各校桌球社優先報名,其次系隊,報名以報名時間為優先順序
3. 凡為體保生(甲組),或曾打過97及98學年度大專盃(即98、99年)者
不得參賽(以大專盃秩序冊為主),違者將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4. 參賽者需為在校學生,因此請參賽者當天攜帶學生證,以驗證該參賽者
的資格。
十一、活動內容
流程如下: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六)
07:00 ~ 08:30 主辦單位整理場地
08:30 ~ 09:00 選手報到
09:00 ~ 12:30 進行比賽
12:30 ~ 13:00 中午休息
13:00 ~ 20:00 繼續比賽
20:00 ~ 20:30 頒獎、閉幕
20:30 ~ 21:00 主辦單位清理場地
十二、比賽項目:
團體賽
男單、女單、混雙、男雙、男單五點制,採五戰三勝制
預賽採四取二及三取一或三取二分組循環,複賽則為單淘汰制
十三、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
十四、比賽細則:
1、運動員出場比賽,應穿著運動服。本次比賽使用donic白色三星比賽球,上衣應為短袖之非白色系衣服
2、比賽球員需隨身攜帶學生證,或貼有相片加蓋學校印章之在學證明書,比賽進行前需驗證學生證為本人出賽。如遇資格抗議時,當場提不出證件者,則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3、不得兼點;女生可以打男生點,男生不可打女生點,且該女生不可以
再打女單或混雙
4、比賽順序必須依照男單、女單、混雙、男雙、男單,不得更改順序,成績將按照順序進行計算,若無法比賽,其中一方將以棄點論
5、本次比賽資格限制採用大專盃秩序冊,大會不會主動徹查,但一經糾舉且舉證確實,即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6、互咬解決方案:
四取二循環及三取一循環或三取二循環(五點打完),若其中有互咬的情形
a. 以勝場數較多者為先
b. 勝場數相同者
b-1. 兩隊勝場數相同,以兩隊間勝者為先
b-2. 三隊以上勝場數相同,以相關隊伍間之總勝點數多者為先
c. 若勝點數再相同,以局總勝率高者為先
d. 若局總勝率再相同,以得分率高者為先
e. 若以上均無法判定,則抽籤決定
7、預賽打完五點,複賽打到可以分出勝負為止
8、棄點規則:棄任一點無關其它點勝敗
十五、獎勵
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前八名頒發獎狀。
十六、裁判
各校派出一位隨隊裁判,隨隊裁判需於預賽全部結束方得離開會場,
隨對裁判若衝到賽程時,該隊需找另一隊員當裁判
十七、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5/5(四),請將報名表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收到報名表後會回信向您確認
2、領隊會議:
5/7(六)早上10點於臺灣大學召開領隊會議(捷運公館站三號出口集合)請各校派代表撥冗參加
為確保比賽當天流程之順暢以及賽程抽籤之公開性我們將於會中討論相關比賽事宜並抽出預賽的籤,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取
3、報名費:
每隊新臺幣一仟元整,請於領隊會議前匯款完畢或於領隊會議當天繳交
匯款帳號:0001236-0556171 國立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
如比賽當天不克參加,報名費恕不退還
4、台大體育館地圖:http://0rz.tw/0d3sQ
台大地圖(總區): http://www.ntu.edu.tw/chinese/AboutNTU/map/map.html
5、若有相關問題,請上ptt@pingpong版發問,
或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或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ntupingpong
6. 報名表:
http://ppt.cc/(EIN
包含企劃書之完整版本將在日後補齊
十八、申訴
1. 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依規則判定
2. 合法之申訴,於問題發生十五分鐘之內以書面方式,由選手簽名,向大會裁判組提出申訴
十九、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及公佈之
二十、附 註
若有疑問請聯絡
0983-568-557社 長 張子元
0987-071-893副社長 黃亮雄
或上ptt@pingpong板發問
或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或至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ntupingpong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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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2011「大桌盃」校際桌球邀請賽
二、活動宗旨
1. 藉由桌球體育活動促進校際間桌球運動愛好者之情感交流
2. 藉舉辦桌球體育活動提振桌球運動風氣,促進身體健康
3. 藉舉辦桌球競賽活動增進彼此之桌球技術,並養成勝不驕、敗不餒之運動家精神
三、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
四、參加對象
1. 各大專院校桌球有興趣者,以校為單位組隊參加,不限各校參加隊伍數
2. 身份以學生證註冊章為準
五、活動日期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六)
六、活動時間
上午八點半報到,九點開始比賽
七、活動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地下一樓桌球室(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近公館捷運站三號出口,會派專人接待)
八、活動負責人
國立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社長 張子元
九、活動指導老師
國立臺灣大學體育室 林信甫老師
十、參賽資格:
1. 不限各校報名隊伍數,報名隊伍數至多32隊,額滿為止
2. 以各校桌球社優先報名,其次系隊,報名以報名時間為優先順序
3. 凡為體保生(甲組),或曾打過97及98學年度大專盃(即98、99年)者
不得參賽(以大專盃秩序冊為主),違者將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4. 參賽者需為在校學生,因此請參賽者當天攜帶學生證,以驗證該參賽者
的資格。
十一、活動內容
流程如下: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六)
07:00 ~ 08:30 主辦單位整理場地
08:30 ~ 09:00 選手報到
09:00 ~ 12:30 進行比賽
12:30 ~ 13:00 中午休息
13:00 ~ 20:00 繼續比賽
20:00 ~ 20:30 頒獎、閉幕
20:30 ~ 21:00 主辦單位清理場地
十二、比賽項目:
團體賽
男單、女單、混雙、男雙、男單五點制,採五戰三勝制
預賽採四取二及三取一或三取二分組循環,複賽則為單淘汰制
十三、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
十四、比賽細則:
1、運動員出場比賽,應穿著運動服。本次比賽使用donic白色三星比賽球,上衣應為短袖之非白色系衣服
2、比賽球員需隨身攜帶學生證,或貼有相片加蓋學校印章之在學證明書,比賽進行前需驗證學生證為本人出賽。如遇資格抗議時,當場提不出證件者,則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3、不得兼點;女生可以打男生點,男生不可打女生點,且該女生不可以
再打女單或混雙
4、比賽順序必須依照男單、女單、混雙、男雙、男單,不得更改順序,成績將按照順序進行計算,若無法比賽,其中一方將以棄點論
5、本次比賽資格限制採用大專盃秩序冊,大會不會主動徹查,但一經糾舉且舉證確實,即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6、互咬解決方案:
四取二循環及三取一循環或三取二循環(五點打完),若其中有互咬的情形
a. 以勝場數較多者為先
b. 勝場數相同者
b-1. 兩隊勝場數相同,以兩隊間勝者為先
b-2. 三隊以上勝場數相同,以相關隊伍間之總勝點數多者為先
c. 若勝點數再相同,以局總勝率高者為先
d. 若局總勝率再相同,以得分率高者為先
e. 若以上均無法判定,則抽籤決定
7、預賽打完五點,複賽打到可以分出勝負為止
8、棄點規則:棄任一點無關其它點勝敗
十五、獎勵
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前八名頒發獎狀。
十六、裁判
各校派出一位隨隊裁判,隨隊裁判需於預賽全部結束方得離開會場,
隨對裁判若衝到賽程時,該隊需找另一隊員當裁判
十七、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5/5(四),請將報名表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收到報名表後會回信向您確認
2、領隊會議:
5/7(六)早上10點於臺灣大學召開領隊會議(捷運公館站三號出口集合)請各校派代表撥冗參加
為確保比賽當天流程之順暢以及賽程抽籤之公開性我們將於會中討論相關比賽事宜並抽出預賽的籤,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取
3、報名費:
每隊新臺幣一仟元整,請於領隊會議前匯款完畢或於領隊會議當天繳交
匯款帳號:0001236-0556171 國立臺灣大學桌球研習社
如比賽當天不克參加,報名費恕不退還
4、台大體育館地圖:http://0rz.tw/0d3sQ
台大地圖(總區): http://www.ntu.edu.tw/chinese/AboutNTU/map/map.html
5、若有相關問題,請上ptt@pingpong版發問,
或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或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ntupingpong
6. 報名表:
http://ppt.cc/(EIN
包含企劃書之完整版本將在日後補齊
十八、申訴
1. 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依規則判定
2. 合法之申訴,於問題發生十五分鐘之內以書面方式,由選手簽名,向大會裁判組提出申訴
十九、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及公佈之
二十、附 註
若有疑問請聯絡
0983-568-557社 長 張子元
0987-071-893副社長 黃亮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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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1-31T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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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1-31T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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