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play - 壘球

Table of Contents

我個人淺見

如果對方有繼續跑壘 壘數應該要照算

裁判的用途是促使賽事順利進行的(這是射箭裁判的要求 我想應該各裁判都是一樣的)

而比賽雙方應該要自己知道場上狀況

若跑者已經放棄跑壘回到休息區 則應該記出局

如果所有跑者皆回到本壘 則分數全算!

應該是這樣吧 有錯請指教!!

※ 引述《e04a1234 (積善降福)》之銘言:
: 當時情形是一三壘有人 打了一個高飛球接殺(第二個出局數)
: 主審記錯出局數 將兩人出局喊成三人出局
: 爾後球員無意(或是有意)走下球場準備攻守交換
: 後來主審判兩分都算 這樣子正確嗎?
: 後來我們讓步 讓對手三壘跑者回來得分 結果對手竟然要求一壘跑者進到二壘
: 我記得以前打球的時候 雙方球員都會退回原來的壘包
: 因為都是學生 誤判難免
: 但是 我想問的是 有什麼正確的規則可以說明這樣子的情況嗎?
: 還有對手這樣子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 感謝各位指教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