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情形是一三壘有人 打了一個高飛球接殺(第二個出局數)
主審記錯出局數 將兩人出局喊成三人出局
爾後球員無意(或是有意)走下球場準備攻守交換
後來主審判兩分都算 這樣子正確嗎?
後來我們讓步 讓對手三壘跑者回來得分 結果對手竟然要求一壘跑者進到二壘
我記得以前打球的時候 雙方球員都會退回原來的壘包
因為都是學生 誤判難免
但是 我想問的是 有什麼正確的規則可以說明這樣子的情況嗎?
還有對手這樣子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感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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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記錯出局數 將兩人出局喊成三人出局
爾後球員無意(或是有意)走下球場準備攻守交換
後來主審判兩分都算 這樣子正確嗎?
後來我們讓步 讓對手三壘跑者回來得分 結果對手竟然要求一壘跑者進到二壘
我記得以前打球的時候 雙方球員都會退回原來的壘包
因為都是學生 誤判難免
但是 我想問的是 有什麼正確的規則可以說明這樣子的情況嗎?
還有對手這樣子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感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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