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簡單描述一下桌球的規則嗎 - 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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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at 2005-09-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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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簡單描述一下桌球的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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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05-09-28T03:01
第一章 國內桌球規則及競賽規程
1.1 國內桌球規則按照國際桌球總會,以下簡稱國際桌總(ITTF)手冊第二
章規則之規定實施。
1.2 國內比賽選擇發球、接發球或方位的權利,得以猜球、猜拳、或拋擲法
定之。
1.3 國內比賽選擇比賽用球,得於比賽場地內為之。
1.4 國內競賽規程除本章訂定外依國際桌總手冊第三章國際競賽規程之之規
定實施。
1.5 國內桌球規則及競賽規程適用於各種比賽,但主辦單位有特別規定時,
應於比賽辦法規定之。
1.6 比賽器材由主辦單位就中華民國桌球協會現行核准之廠牌型號中選定
之。
1.7 在國家級比賽的團體項目中,同隊球員應穿著相同的服裝,但其他比賽
除比賽辦法另有訂定之,不受「雙方球員應穿著明顯不同顏色的服裝」
之限制。
1.8 國內比賽條件得予放寬,其可接受性概由裁判長決定。
1.9 國內比賽得僅設裁判員一人執行裁判工作。
1.10 比賽用球檯在比賽時間內,禁止在空球檯練球,違者適用判罰行為之規
定,報請裁判長警告,再犯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1.11 比賽應設審判委員會,凡對於裁判長就規則或規程外管理問題之決定不
服時,得向該會申訴由該會作最後之決定。
1.12 最後之決定不得變更,但當事人得循序提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裁判
委員會審議,以供嗣後判決參考。
1.13 比賽時間經大會宣告後,團體賽逾十分鐘或個人賽逾五分鐘未出場者,
取消其比賽資格。
1.14 團體中任何一點,因未到或未攜帶任何證件被判棄權時,取消該隊該場
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但球員到場因故(如受傷、未攜帶合法證件,但
能證明其身分等)無法比賽時,僅該點以“○“記錄,並判對方剩此點

1.15 有關球員資格問題,競賽規則有規定時,從其規定,無規定時由審判委
員會做最後之決定。
1.16 球員有冒名頂替情形,除取消該隊(員)之全部比賽資格外,並報請中
華民國桌球協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1.17 比賽禁止使用不符合規則2.4所規定之球拍,例如以金屬或鑽孔等之球
拍。
1.18 禁止在比賽會場內使用覆蓋物黏貼溶劑。
1.19 青少年及學生組發生問題之申訴,得由教練為之。
第二章 國際桌球規則
2.1 球檯
2.1.1 球檯的上層表面稱為檯面,應為長方形,長2.74公尺、寬1.525公尺、
離地板76公分,須水平安置。
2.1.2 檯面應不包括球檯側面的上端。
2.1.3 檯面得以任何材料製成,應有均勻的彈性,當標準球從30公分高處落
下時,須有約23公分的反彈力。
2.1.4 檯面需暗色無光澤,沿兩邊長2.74公尺的邊緣線及兩端寬1.525公尺的
端線均為白色寬2公分。
2.1.5 檯面應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球網分隔為兩個相等的檯區,該二檯
區應連為一體。
2.1.6 雙打時,各檯區應以一條3公厘寬與兩邊線平行的白色中線,劃分兩個
相等的半區,中線應視為各右半區的一部份。
 
 
2.2 球
2.2.1 球應為直徑38公厘的圓球體。
2.2.2 球的重量應為2.5克。
2.2.3 球應以賽璐珞,或類似塑膠質料製成,應為白色或橘色而無光澤。
 
 
2.3 球網組合
2.3.1 球網組合由球網、懸網繩、及網柱組成包括附著於檯面的網架。
2.3.2 球網應以一條綁住在兩側網柱高15.25公分處的懸網繩掛之,網柱外緣
須離邊線外15.25公分。
2.3.3 整個球網頂端的高度,須距離檯面15.25公分。
2.3.4 整個球網底部應儘量與檯面密接,其兩端應儘量與網柱密接。
 
2.4 球拍
2.4.1 球拍的大小、形狀及重量均無限制,但底板應平坦而堅硬。
2.4.2 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底板內得以諸如炭纖維、玻璃纖
維或壓縮紙等做加強粘合層。但每層不能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
0.35公厘,兩者取較小者。
2.4.3 用以擊球之拍面應以一塊連粘合物在內總厚度不超過2公厘,顆粒向外
的顆粒膠覆蓋,或用一塊連黏合物在內總厚度不超過4公厘,顆粒向內
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
2.5 定義
2.5.1 球在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稱為一個'回合'。
2.5.2 從發球時,球被拋起前,再非執拍手掌心上靜止狀態的瞬間起,至觸球及球檯、球網組合,執拍手持握之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份以外之任何物,或至該回合被判定為重發球或得分為止,稱為“比賽中“。
2.5.3 不給予判分的回合稱為“重發球“。
2.5.4 給予判分的回合稱為“得分“。
2.5.5 執握球拍的手稱為“執拍手“。
2.5.6 非握球拍的手稱為“非執拍手“。
2.5.7 球員手中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份觸及球時稱為“擊球“。
2.5.8 比賽進行中對方擊球後,球尚未觸及本方檯區亦未越過本方端線前,觸及本方球員或其穿帶任何物品時,稱為“阻擋“。
2.5.9 該回合首先擊球者稱為“發球員“。
2.5.10 該回合第二次擊球者稱為“接發球員“。
2.5.11 被指定控制一場比賽者稱為“裁判員“。
2.5.12 被指定協助裁判員並賦予特定裁決權者,稱為“副裁判員“。
2.5.13 球員在該回合開始時所穿戴或攜帶任何物品,稱為“穿戴物“此不含比賽用球。
2.5.14 球除了從球網與網柱間或球網與檯面間穿過以外,從任何地方通過均視為“越網或繞網“。
2.5.15 球檯的“端線“包括其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2.6.發球
2.6.1 在開始
2.7 一分
2.8 一場
2.9 一局
2.10 比賽次序
2.11 重發球
2.12 有效的回擊
2.13 發球、接發球及方位的選擇
2.14 發球、接發球及方位的次序錯誤
2.15 促進制度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05-09-27T11:56
這些規則會不會太難啦,一點都不簡易阿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05-09-27T10:52
乒乓規則
乒乓球比賽規則
1 球臺
1.1 球臺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臺面,應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高地向高76釐米.
1.2 比賽臺面不包括球臺臺面的側面。
1.3 比賽臺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準球從離臺面30釐米高處落至臺面時,彈起高度應約23釐米。
1.4 比賽臺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臺面邊緣各有 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端線。
1.5 比賽臺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6 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右半區的一部分。
2 球網裝置
2.1 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臺上的夾鉗部分.
2.2 球網應懸挂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釐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15.25釐米。
2.3 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臺面15.25釐米.
2.4 整個球網的底邊應儘量貼近比賽臺面,其兩端應儘量貼近網柱。
3 球
3.1 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40毫米。
3.2 球重2.5克。
3.3 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4 球拍
4.1 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4.2 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4.3 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4.3. 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釐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佈整個表面。
4.3. 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4.4 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4.5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鮮紅色,另一面?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5 定義
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
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5.4“一分”:判分的回合。
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5.8 "阻擋”:對方擊球後,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台區也未超過比賽臺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5.13 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5.14 球從突出台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5.15 球臺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6 合法發球
6.1 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6.2 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6.3 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6.4 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臺面的水平面之上。
6.5 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6 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6.6.1 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6.6.2 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6.6.3 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6.7 運動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05-09-27T19:21
桌球球比賽規則
1 球臺
1.1球臺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臺面,應?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高地向高76釐米.
1.2比賽臺面不包括球臺臺面的側面。
1.3比賽臺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準球從離臺面30釐米高處落至臺面時,彈起高度應約?23釐米。
1.4比賽臺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臺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端線。
1.5比賽臺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6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右半區的一部分。
2 球網裝置
2.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臺上的夾鉗部分.
2.2球網應懸挂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釐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15.25釐米。
2.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臺面15.25釐米.
2.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儘量貼近比賽臺面,其兩端應儘量貼近網柱。
3 球
3.1球應?圓球體,直徑?38毫米。
3.2球重2.5克。
3.3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4 球拍
4.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4.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4.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4.3.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釐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佈整個表面。
4.3.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4.4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鮮紅色,另一面?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5 定義
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
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5.4“一分”:判分的回合。
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5.8 "阻擋”:對方擊球後,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台區也未超過比賽臺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5.13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5.14球從突出台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5.15球臺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6 合法發球
6.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6.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6.3當球從?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6.4從?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臺面的水平面之上。
6.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6.6.1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6.6.2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6.6.3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6.7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7合法還擊
7.1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8比賽次序
8.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8.2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9重發球
9.1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9.1.1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9.1.2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準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9.1.3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遵守規則。
9.1.4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9.1.5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9.2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暫停比賽:
9.2.1由於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
9.2.2由於要實行輪換發球法;
9.2.3由於警告或處罰運動員;
9.2.4由於比賽環境受到干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10 一分
10.1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運動員得一分:
10.1.1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10.1.2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10.1.3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後,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的任何東西;
10.1.4對方擊球後,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台區;
10.1.5對方阻擋;
10.1.6對方連擊;
10.1.7對方用不符合1.4.3條款的拍面擊球;
10.1.8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兩使球臺移動;
10.1.9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
10.1.10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臺面;
10.1.11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0.1.12執行輪換發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11 一局比賽
11.1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 1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12 一場比賽
12.1每場比賽由單數局組成.
12.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的休息時間。
13 發球,接發球和交換位置的順序
13.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中簽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13.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13.3每獲2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 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雙方比分都達到10分或者 實行輪換發球法時,發球和接發球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13.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13.5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接發球員
13.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變為接發球方. 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5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選手,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14 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
14.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進行糾正,繼續比賽。
14.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運動員應站的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14.3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15 輪換發球法
15.1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10分鐘仍未結束 (雙方都已獲得至少9分時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 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15.1.1當時限到時,球仍處於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合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1.2當時限到時,球未處於比賽狀態,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2此後,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次合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15.3輪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剩餘的各局 都必須實行輪換發球法.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05-09-27T18:10
. 報名人數上限為 10 人。
. 登錄人數:每場比賽登錄上限為 8 人,在該場比賽中,除不得已之理由,不得中途換人。
. 一人最多可重複出賽兩次。
. 分組比賽打五點:順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 每點打三局,每局 11 分,勝三點者贏。
. 每點比賽時間為 30 分鐘,若時間終了還未分出勝負,則以當時比分判定該局勝負。
. 其餘各項規定比照國際桌球比賽規則。

關於體育的問題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05-09-22T00:00
請問如果我大學選課有
高爾夫
籃球
網球
撞球
羽球
排球
足球
桌球
以這樣我該怎麼排志願ㄋ?
請幫我決定ㄅ!!

桌球的拍子是哪一種先出現的??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05-09-21T00:00
有直版跟刀版兩種那一種先發明的??是不同國家嘛??

求救!背部拉傷.久治不癒..為此憂鬱了好久...拜託幫個忙.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05-09-17T00:00
您好..我是在一年半前未熱身做仰臥起坐造成背部拉傷..(為了做到1分鐘60下..所以不顧一切狂做..而造成遺憾..)受傷 ...

桌球規則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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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05-09-17T00:00
我會打桌球.可是不太知道規則..通常由得分的人有發球.還是另一方發球..??變化球是用切的嗎..??感覺很難有� ...

桌球....麻煩各位校隊幫忙(急)~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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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05-09-17T00:00
我想問喔....因為我打ㄌ快兩年~~~~~起初練ㄉ時候推拍練ㄌ一ㄍ禮拜而已因為看到炫球很帥....所以很快就ㄑ練炫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