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賣或獨佔?付費或免費?從中職線上轉播 - 棒球
By Ophelia
at 2021-04-12T19:05
at 2021-04-12T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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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軒/分賣或獨佔?付費或免費?從中職線上轉播授權爭議,看運動賽事轉播贏的藝術
https://tinyurl.com/699a5yxy 報導者 陳子軒
中華職棒轉播爭議再起,只是此次爭議的對象,從7年前的有線電視轉到了網路,事主也
從運動轉播權中介商(MP& Silva)變成了有線/網路跨平台的內容提供者(Eleven
Sports)。
原先期待透過網路LINE Today、麥卡貝以及Twitch觀賞樂天桃猿、統一獅與味全龍這三隊
主場賽事的球迷,在擁有這三隊轉播權的Eleven Sports突然宣布終止對這三家平台授權
之後,無不感到錯愕與憤怒。
根據Eleven Sports的聲明中,不難讀出他們身為這三隊全平台轉播權(all rights)擁
有者的企圖,簡單來說,既然轉授權給其他免費收看平台的價碼談不攏,那就收回來發展
自己的付費OTT:「Eleven Sports總部對OTT新規劃,是以全球集團性的策略方向制定,
今年會陸續公布方向及細節,請球迷們耐心等候。」Eleven Sports如是說。
此舉作為商業發展策略,其實無可厚非,但引發眾怒的點就是在宣布的時機有待商榷。在
中職新賽季已經進入第三週才做此重大改變,尤其是樂天桃猿隊主場開幕賽,加上對手味
全龍是由超級新人投手徐若熙先發的焦點賽事,在比賽前數小時才做此宣布,球迷自然光
火。但回顧過去,Eleven Sports擺盪在收費與免費之間的例子,已經不是首次。
2020年全球體壇因COVID-19疫情停擺,而中職獨步全球的期間,Eleven Sports在Twitter
上推出了廣受好評的免費英語轉播,被視為極為成功的公關以及「微外宣」,一開始僅限
於樂天桃猿的主場賽事,其他三隊也在各政府單位補助下起而效尤。
只是,同樣在Eleven Sports總公司的策略轉彎下,2020年5月7日的樂天桃猿與富邦悍將
之戰前,突然宣布Twitter轉播將封鎖美國的IP,並改在同集團下的OTT平台LiveNow轉播
,並以每場2.49美元收費,此舉同樣引發中職好不容易吸引到的美國觀眾不滿;之後決策
急轉彎再回到Twitter免費轉播,但已讓開季氣勢如虹的中職英語轉播收視人數自此一瀉
千里。雖說「養、套、殺」是當今商業經營的顯學,從免費進入收費也是合理的產品生命
歷程,但從今年中職在台灣或是去年以美國為主的海外市場,Eleven Sports在決策時機
上,卻給人尚未養肥就急殺的突兀感。
免付費≠免費
運動迷的收視乃至運動媒體的經營,往往徘徊在免付費與付費之間,尺度與時機的拿捏與
其說是精算,倒可能更接近藝術一些。相較於歐美日等成熟市場,台灣與東南亞要建立付
費收視習慣仍有一段距離,雖然歷經多次運動轉播爭議,加上去年底FOX體育台離開台灣
,多少都讓台灣運動迷漸漸理解收視付費的重要性。
此次爭議中,網路也見「免費仔」被奚落的聲浪。不過,我必須要說,LINE Today、麥卡
貝以及Twitch的觀眾,並不能以「免費仔」一詞,將他們打成與收視網路或是「XX盒子」
侵權影像收視者相提並論,畢竟那是這三個平台選擇以流量、廣告或是其他目的,以「獲
授權但免收費提供」的方式,提供給他們鎖定的閱聽人。
而且,若更仔細探究其本質,這三個平台的觀眾真的是「免費仔」嗎?加拿大傳播學者史
麥塞(Dallas Smythe)早在1977年就提出了影響深遠的「觀眾商品」(audience
commodity)概念。大眾媒體生產出了「閱聽人」這個身分,並將其販售給廣告主,而閱
聽人則以觀賞廣告的形式,也「出售」了自己的時間與注意力給廣告主,並得到其付出「
勞動力」後的報酬,也就是節目內容。
這麼說來,透過LINE Today、麥卡貝以及Twitch收看的觀眾,其實跟家中以天線收看無線
電視台的行為並無二致,即便是以使用者付費的觀點來看,他們不該是被奚落的對象,只
是在平台經營者策略著眼點不同所造就的分眾而已。真正該被聲討的,一直都只該是盜版
來源的收視者。兩者雖然形式上都是「免費」,但意義是截然不同的。
中職轉播權為何分隊賣?埋下怎樣的黑盒子?
整個爭議事件另一個需要探討或改變的,是目前中華職棒各隊分賣轉播權的型態。
在中華職棒歷史上,自有第一筆轉播權利金入庫開始,直到2014年之前,都是以聯盟為單
位。2005年雖然曾經短暫出現過興農牛欲將其賽事販售給ESPN,但是在法律攻防以及其他
5隊聯手制衡下,ESPN僅轉播了2場比賽之後就喊停。2014年,MP&Silva給了中職「6年21
億」的大餅,卻成了僅維持半年的南柯一夢──當年上半季結束,MP&Silva抓著中職違反
合約,為他們自己當初過度高估中職價值的合約解套。錯愕且千夫所指的中職聯盟,只好
放由各隊單獨販售,這機制自2014年8月份沿用至今。
7年來,中職轉播權利金不再透明,反倒成了各得標媒體與各球團間的祕密,外界對於中
職產業規模以及盈虧究竟如何,難以再從轉播權利金推敲出端倪。不過,這樣的商業模式
也許讓棒球迷覺得,各家球隊各自努力,受歡迎的球隊賣相愈好,或者像富邦悍將就給自
家的MOMOTV轉播,也沒什麼不好啊。尤其棒球迷也可能知道,日本職棒中央聯盟各隊也都
是自行販售,海外轉播權亦然,因此這兩年以來,也才有愛爾達與緯來只轉播讀賣巨人隊
、MOMOTV今年轉播陳偉殷加盟的阪神虎隊主場賽事的轉播型態。但是這樣各隊分賣的模式
,其實並非國際運動媒體轉播權販售的常態,反而是為數不多的例外。
日本職棒中,歷史較為悠久、球迷較多的中央聯盟,之所以採取單隊販售的方式,正是由
於6隊中,讀賣巨人與日本電視台、養樂多與富士電視台、橫濱DeNA與TBS電視台、中日龍
與中日新聞社等媒體集團不但有著密切的關係,甚至是媒體集團直接擁有球隊經營權,因
此以母企業轉播職業棒球隊的方式經營至今。
在日本國內相對弱勢的太平洋聯盟,在不利環境下反倒積極思變,對海外市場更為積極,
經營上也更創新與富彈性。2007年成立太平洋聯盟行銷公司(パシフィックリーグマーケ
ティング株式会社),2012年起,再改組為現行的「太平洋聯盟TV」(パ·リーグTV),
在媒體轉播權方面成為單一事業體,過去FOX體育台在台灣完整的洋聯轉播,就是與該公
司洽談。從去年疫情期間延續到今年賽季,洋聯更開始與美國新興OTT平台FTF(For The
Fans)合作,轉播其6隊賽事,在海外擴展的步伐遠勝央聯。
西甲改以轉播聯賣分潤,提升賽事競爭性
至於在歐洲足球,目前僅剩葡萄牙、賽普勒斯及烏克蘭三國聯賽是以各隊販售的方式,其
餘各國皆以聯盟為單位販售其轉播權。原本西甲也採各隊分售,尤其皇家馬德里與巴塞隆
納兩大豪門堅持最力,畢竟這兩隊幾乎就與西甲畫上等號,單獨販售,對這兩隊而言是最
為有利的。但2015年西班牙通過《皇家法令》,讓西甲以單一事業體販賣轉播權,壓低了
原本皇馬與巴塞隆納單獨販賣轉播權時所造成的巨大獲利差距。
改革後的西甲分潤制度中,50%由各隊均分,剩餘的50%則是依最近5季的排名以及「社會
影響力」來分。西甲在18-19年賽季,用來分紅的轉播權利金總額達到14億2,000萬歐元,
當年奪冠的巴塞隆納,雖然還是從中分得1億6,650萬歐元的分潤(11.7%),但是賽季墊
底並被降級的韋斯卡(SD Huesca)也分到了4,420萬歐元(3%)。西甲在過去極度貧富不
均,最富與最貧者的收入差距達到12倍之譜,但18-19賽季已經縮小到4倍以內,雖然兩大
豪門依舊,但西甲此舉已經讓各隊間資源差距縮小,聯賽精采度與不可預測性也更為提高
。
西班牙的正向經驗,讓葡萄牙起而仿效。2021年1月,葡萄牙青年與體育部計畫立法,醞
釀要求葡超以單一聯盟方式進行轉播權招標,改變當前各隊議約的模式,該部部長雷貝洛
(João Paulo Rebelo)表示,如此將「有助於資金更有效率的分配」以及「達成與歐洲
各國一致的商業機制,有助於葡國足球的競爭力」。感受到政治壓力的葡萄牙足壇,在兩
週後旋即達成協議,在各隊現行單獨議約的合約走完後,也就是2027/28賽季起,葡超將
以單一聯盟的形式販售其轉播權。
美國為何讓運動轉播成為《反托拉斯法》的除外項目?
日職太平洋聯盟和西甲足球的例子,可以給我們什麼樣的參考?不妨就代換成,「體育署
醞釀透過立法程序要求中華職棒以單一聯盟的形式販售其轉播權」吧!聽起來有些天方夜
譚,但伊比利半島兩國確實就是以這樣的概念,以立法推動西甲與葡超的轉播權銷售制度
改革。
不用熟稔經濟學,也知道在不同市場型態中,「獨佔」正能帶來最大的經濟利益,但是獨
佔,不正是為消費者權益帶來最大威脅的市場型態嗎?何以運動轉播卻以獨佔為王道?甚
至連政府都催生這樣的商業型態?
再把場景拉到美國,1915年,聯邦聯盟(Federal League)挑戰美聯與國聯組成的美國職
棒大聯盟(MLB)地位未果而垮台,其中的巴爾的摩水龜隊(Baltimore Terrapins),在
1922年時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大聯盟《反托拉斯法》的訴訟,但是最高法院裁定理由中表
示,由於棒球「並非跨州的商業活動」,因此並不適用《反托拉斯法》的規範,此判決等
同確立了大聯盟在棒球事業上的合法獨佔地位,儘管此判決百年來在法庭上多次受到挑戰
,但大聯盟獨佔之姿始終屹立不搖,也等於讓大聯盟棒球受到「國球」般的保障。
1961年,美國國會在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遭遇《反托拉斯法》威脅下,通過《運動
傳播法案》(Sports Broadcasting Act)以制衡法院的判決,法案中允許由各隊所組成
的運動聯盟,基於確保各隊競爭條件平等,因此得以聯盟為單位,與媒體簽訂獨家轉播合
約並將所得均分予各隊。此法案雖因NFL而起,但其精神也擴及到美國其他的職業運動聯
盟。
台灣如何創造球團、球迷利益雙贏的遊戲規則?
各國雖然背景不一,但是幾已確認運動與其他商業活動的差異,因此不論在聯盟營運本身
或是媒體轉播上,都給予職業運動及延伸的轉播權合法獨佔的地位,就是因為這樣的商業
模式是對職業運動發展最為有利的,而運動又往往承載了商業之外的意涵──從個人近似
宗教的精神寄託,到凝聚各都市、區域居民的認同標的。
反觀台灣,「職業」運動還高喊需要「政府」關愛,「反托拉斯」與職業運動幾乎不會出
現在同個句子裡,中職卻採行各隊單獨販賣的形式,但5隊各自加總所得到的並非是最高
效益,這現實在西甲和葡超易轍,世界上僅有守舊與難脫傳統包袱的日職中央聯盟採此模
式可見一斑。尤其現行各隊獨賣後,一手轉播權擁有者甚而切半再轉賣,當起二房東(統
一獅),加上製播分離,讓球迷看得更加眼花撩亂。
當然,「台灣人有台灣人的玩法」,這與中華職棒聯盟本身與各隊間的相對權力有關,畢
竟中職聯盟本身資源十分有限,還仰賴各球團支持其營運,因此新任會長也是立法院副院
長的蔡其昌,與其關注Eleven Sports為何不再授權免付費平台這個純商業機制上難以改
變的事實,倒不如利用其上任以來極高的聲望,或將中職轉播導向仿效西葡以立法、或透
過具有台灣特色的「球團協商」,著眼未來如何從各隊手中收回轉播權,以單一聯盟之姿
,率領各隊走向更高轉播權利金的總體收入以及公平分配上而努力,進而使得中華職棒作
為一個「聯盟」的永續步伐上更為穩健。
--
https://tinyurl.com/699a5yxy 報導者 陳子軒
中華職棒轉播爭議再起,只是此次爭議的對象,從7年前的有線電視轉到了網路,事主也
從運動轉播權中介商(MP& Silva)變成了有線/網路跨平台的內容提供者(Eleven
Sports)。
原先期待透過網路LINE Today、麥卡貝以及Twitch觀賞樂天桃猿、統一獅與味全龍這三隊
主場賽事的球迷,在擁有這三隊轉播權的Eleven Sports突然宣布終止對這三家平台授權
之後,無不感到錯愕與憤怒。
根據Eleven Sports的聲明中,不難讀出他們身為這三隊全平台轉播權(all rights)擁
有者的企圖,簡單來說,既然轉授權給其他免費收看平台的價碼談不攏,那就收回來發展
自己的付費OTT:「Eleven Sports總部對OTT新規劃,是以全球集團性的策略方向制定,
今年會陸續公布方向及細節,請球迷們耐心等候。」Eleven Sports如是說。
此舉作為商業發展策略,其實無可厚非,但引發眾怒的點就是在宣布的時機有待商榷。在
中職新賽季已經進入第三週才做此重大改變,尤其是樂天桃猿隊主場開幕賽,加上對手味
全龍是由超級新人投手徐若熙先發的焦點賽事,在比賽前數小時才做此宣布,球迷自然光
火。但回顧過去,Eleven Sports擺盪在收費與免費之間的例子,已經不是首次。
2020年全球體壇因COVID-19疫情停擺,而中職獨步全球的期間,Eleven Sports在Twitter
上推出了廣受好評的免費英語轉播,被視為極為成功的公關以及「微外宣」,一開始僅限
於樂天桃猿的主場賽事,其他三隊也在各政府單位補助下起而效尤。
只是,同樣在Eleven Sports總公司的策略轉彎下,2020年5月7日的樂天桃猿與富邦悍將
之戰前,突然宣布Twitter轉播將封鎖美國的IP,並改在同集團下的OTT平台LiveNow轉播
,並以每場2.49美元收費,此舉同樣引發中職好不容易吸引到的美國觀眾不滿;之後決策
急轉彎再回到Twitter免費轉播,但已讓開季氣勢如虹的中職英語轉播收視人數自此一瀉
千里。雖說「養、套、殺」是當今商業經營的顯學,從免費進入收費也是合理的產品生命
歷程,但從今年中職在台灣或是去年以美國為主的海外市場,Eleven Sports在決策時機
上,卻給人尚未養肥就急殺的突兀感。
免付費≠免費
運動迷的收視乃至運動媒體的經營,往往徘徊在免付費與付費之間,尺度與時機的拿捏與
其說是精算,倒可能更接近藝術一些。相較於歐美日等成熟市場,台灣與東南亞要建立付
費收視習慣仍有一段距離,雖然歷經多次運動轉播爭議,加上去年底FOX體育台離開台灣
,多少都讓台灣運動迷漸漸理解收視付費的重要性。
此次爭議中,網路也見「免費仔」被奚落的聲浪。不過,我必須要說,LINE Today、麥卡
貝以及Twitch的觀眾,並不能以「免費仔」一詞,將他們打成與收視網路或是「XX盒子」
侵權影像收視者相提並論,畢竟那是這三個平台選擇以流量、廣告或是其他目的,以「獲
授權但免收費提供」的方式,提供給他們鎖定的閱聽人。
而且,若更仔細探究其本質,這三個平台的觀眾真的是「免費仔」嗎?加拿大傳播學者史
麥塞(Dallas Smythe)早在1977年就提出了影響深遠的「觀眾商品」(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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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人則以觀賞廣告的形式,也「出售」了自己的時間與注意力給廣告主,並得到其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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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來,透過LINE Today、麥卡貝以及Twitch收看的觀眾,其實跟家中以天線收看無線
電視台的行為並無二致,即便是以使用者付費的觀點來看,他們不該是被奚落的對象,只
是在平台經營者策略著眼點不同所造就的分眾而已。真正該被聲討的,一直都只該是盜版
來源的收視者。兩者雖然形式上都是「免費」,但意義是截然不同的。
中職轉播權為何分隊賣?埋下怎樣的黑盒子?
整個爭議事件另一個需要探討或改變的,是目前中華職棒各隊分賣轉播權的型態。
在中華職棒歷史上,自有第一筆轉播權利金入庫開始,直到2014年之前,都是以聯盟為單
位。2005年雖然曾經短暫出現過興農牛欲將其賽事販售給ESPN,但是在法律攻防以及其他
5隊聯手制衡下,ESPN僅轉播了2場比賽之後就喊停。2014年,MP&Silva給了中職「6年21
億」的大餅,卻成了僅維持半年的南柯一夢──當年上半季結束,MP&Silva抓著中職違反
合約,為他們自己當初過度高估中職價值的合約解套。錯愕且千夫所指的中職聯盟,只好
放由各隊單獨販售,這機制自2014年8月份沿用至今。
7年來,中職轉播權利金不再透明,反倒成了各得標媒體與各球團間的祕密,外界對於中
職產業規模以及盈虧究竟如何,難以再從轉播權利金推敲出端倪。不過,這樣的商業模式
也許讓棒球迷覺得,各家球隊各自努力,受歡迎的球隊賣相愈好,或者像富邦悍將就給自
家的MOMOTV轉播,也沒什麼不好啊。尤其棒球迷也可能知道,日本職棒中央聯盟各隊也都
是自行販售,海外轉播權亦然,因此這兩年以來,也才有愛爾達與緯來只轉播讀賣巨人隊
、MOMOTV今年轉播陳偉殷加盟的阪神虎隊主場賽事的轉播型態。但是這樣各隊分賣的模式
,其實並非國際運動媒體轉播權販售的常態,反而是為數不多的例外。
日本職棒中,歷史較為悠久、球迷較多的中央聯盟,之所以採取單隊販售的方式,正是由
於6隊中,讀賣巨人與日本電視台、養樂多與富士電視台、橫濱DeNA與TBS電視台、中日龍
與中日新聞社等媒體集團不但有著密切的關係,甚至是媒體集團直接擁有球隊經營權,因
此以母企業轉播職業棒球隊的方式經營至今。
在日本國內相對弱勢的太平洋聯盟,在不利環境下反倒積極思變,對海外市場更為積極,
經營上也更創新與富彈性。2007年成立太平洋聯盟行銷公司(パシフィックリーグマーケ
ティング株式会社),2012年起,再改組為現行的「太平洋聯盟TV」(パ·リーグTV),
在媒體轉播權方面成為單一事業體,過去FOX體育台在台灣完整的洋聯轉播,就是與該公
司洽談。從去年疫情期間延續到今年賽季,洋聯更開始與美國新興OTT平台FTF(For The
Fans)合作,轉播其6隊賽事,在海外擴展的步伐遠勝央聯。
西甲改以轉播聯賣分潤,提升賽事競爭性
至於在歐洲足球,目前僅剩葡萄牙、賽普勒斯及烏克蘭三國聯賽是以各隊販售的方式,其
餘各國皆以聯盟為單位販售其轉播權。原本西甲也採各隊分售,尤其皇家馬德里與巴塞隆
納兩大豪門堅持最力,畢竟這兩隊幾乎就與西甲畫上等號,單獨販售,對這兩隊而言是最
為有利的。但2015年西班牙通過《皇家法令》,讓西甲以單一事業體販賣轉播權,壓低了
原本皇馬與巴塞隆納單獨販賣轉播權時所造成的巨大獲利差距。
改革後的西甲分潤制度中,50%由各隊均分,剩餘的50%則是依最近5季的排名以及「社會
影響力」來分。西甲在18-19年賽季,用來分紅的轉播權利金總額達到14億2,000萬歐元,
當年奪冠的巴塞隆納,雖然還是從中分得1億6,650萬歐元的分潤(11.7%),但是賽季墊
底並被降級的韋斯卡(SD Huesca)也分到了4,420萬歐元(3%)。西甲在過去極度貧富不
均,最富與最貧者的收入差距達到12倍之譜,但18-19賽季已經縮小到4倍以內,雖然兩大
豪門依舊,但西甲此舉已經讓各隊間資源差距縮小,聯賽精采度與不可預測性也更為提高
。
西班牙的正向經驗,讓葡萄牙起而仿效。2021年1月,葡萄牙青年與體育部計畫立法,醞
釀要求葡超以單一聯盟方式進行轉播權招標,改變當前各隊議約的模式,該部部長雷貝洛
(João Paulo Rebelo)表示,如此將「有助於資金更有效率的分配」以及「達成與歐洲
各國一致的商業機制,有助於葡國足球的競爭力」。感受到政治壓力的葡萄牙足壇,在兩
週後旋即達成協議,在各隊現行單獨議約的合約走完後,也就是2027/28賽季起,葡超將
以單一聯盟的形式販售其轉播權。
美國為何讓運動轉播成為《反托拉斯法》的除外項目?
日職太平洋聯盟和西甲足球的例子,可以給我們什麼樣的參考?不妨就代換成,「體育署
醞釀透過立法程序要求中華職棒以單一聯盟的形式販售其轉播權」吧!聽起來有些天方夜
譚,但伊比利半島兩國確實就是以這樣的概念,以立法推動西甲與葡超的轉播權銷售制度
改革。
不用熟稔經濟學,也知道在不同市場型態中,「獨佔」正能帶來最大的經濟利益,但是獨
佔,不正是為消費者權益帶來最大威脅的市場型態嗎?何以運動轉播卻以獨佔為王道?甚
至連政府都催生這樣的商業型態?
再把場景拉到美國,1915年,聯邦聯盟(Federal League)挑戰美聯與國聯組成的美國職
棒大聯盟(MLB)地位未果而垮台,其中的巴爾的摩水龜隊(Baltimore Terrapins),在
1922年時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大聯盟《反托拉斯法》的訴訟,但是最高法院裁定理由中表
示,由於棒球「並非跨州的商業活動」,因此並不適用《反托拉斯法》的規範,此判決等
同確立了大聯盟在棒球事業上的合法獨佔地位,儘管此判決百年來在法庭上多次受到挑戰
,但大聯盟獨佔之姿始終屹立不搖,也等於讓大聯盟棒球受到「國球」般的保障。
1961年,美國國會在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遭遇《反托拉斯法》威脅下,通過《運動
傳播法案》(Sports Broadcasting Act)以制衡法院的判決,法案中允許由各隊所組成
的運動聯盟,基於確保各隊競爭條件平等,因此得以聯盟為單位,與媒體簽訂獨家轉播合
約並將所得均分予各隊。此法案雖因NFL而起,但其精神也擴及到美國其他的職業運動聯
盟。
台灣如何創造球團、球迷利益雙贏的遊戲規則?
各國雖然背景不一,但是幾已確認運動與其他商業活動的差異,因此不論在聯盟營運本身
或是媒體轉播上,都給予職業運動及延伸的轉播權合法獨佔的地位,就是因為這樣的商業
模式是對職業運動發展最為有利的,而運動又往往承載了商業之外的意涵──從個人近似
宗教的精神寄託,到凝聚各都市、區域居民的認同標的。
反觀台灣,「職業」運動還高喊需要「政府」關愛,「反托拉斯」與職業運動幾乎不會出
現在同個句子裡,中職卻採行各隊單獨販賣的形式,但5隊各自加總所得到的並非是最高
效益,這現實在西甲和葡超易轍,世界上僅有守舊與難脫傳統包袱的日職中央聯盟採此模
式可見一斑。尤其現行各隊獨賣後,一手轉播權擁有者甚而切半再轉賣,當起二房東(統
一獅),加上製播分離,讓球迷看得更加眼花撩亂。
當然,「台灣人有台灣人的玩法」,這與中華職棒聯盟本身與各隊間的相對權力有關,畢
竟中職聯盟本身資源十分有限,還仰賴各球團支持其營運,因此新任會長也是立法院副院
長的蔡其昌,與其關注Eleven Sports為何不再授權免付費平台這個純商業機制上難以改
變的事實,倒不如利用其上任以來極高的聲望,或將中職轉播導向仿效西葡以立法、或透
過具有台灣特色的「球團協商」,著眼未來如何從各隊手中收回轉播權,以單一聯盟之姿
,率領各隊走向更高轉播權利金的總體收入以及公平分配上而努力,進而使得中華職棒作
為一個「聯盟」的永續步伐上更為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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