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械防身的法律問題 - 武術 Martial Arts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1-11-14T08:0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沒有針對性
: 剛好手上有幾個案子
: 來討論使用刀械自衛造成的後果
: 以及適法性問題
: : 如果對方拿的不是比我強的武器
: : 那我根本不需要動刀,對吧?
: : 如果對方三五個人都拿出木棍鐵棒了
: : 擺明不是要我死也要我殘,
: : 我拿刀失手殺一個人又如何?
: : 我不是很懂法律,但刑法對於合法的刀具有沒有"偏見"我不是很確定
: : 如果對方孤身一人,可能拿的是不怎麼致命的武器,我去砍他是我的錯
: : 但沒可能一群人拿球棒打我,我拿刀去反擊,我就判比較重
: : 法官也會對於當時情況做判斷


: http://ppt.cc/SsbF
: 殺紅眼!被打抓狂 廚師1殺5、刺死1人
: TVBS 更新日期:"2011/08/25 11:46" 趙立
: 高雄市左營區一家鐵板燒店,24日晚上發生凶殺命案!店內2名廚師
: 起衝突,其中翁姓師傅找來哥哥還有朋友助陣,追打另一名陳姓師傅,
: 結果陳姓師傅頭部被打傷,情緒抓狂,也拿著生魚片刀反抗,以1擋
: 5狂殺,造成翁姓師傅哥哥重傷命危,至於助陣的友人,則是傷重死
: 亡。
: 晚間用餐時間,鐵板燒店內竟然發生凶殺案,當時正在用餐的客人,
: 一哄而散,警方趕到現場,也圍起封鎖線,仔細採證,凶殺案導火線,
: 是店內2名師傅起了口角衝突。店內師傅:「有員工帶人進來,對我們
: 裡面的師傅開始罵,進來的4個人就打我們師傅。」
: 警方調查,店內的陳姓和翁姓師傅,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發生口角,
: 其中翁姓師傅打電話跟哥哥訴苦,又找來另外4個人助陣嗆聲,雙方
: 不顧店內還有客人在用餐,當場就打起來。左營分局副隊長陳嘉宏:「一
: 進去就持木棍、球棒,朝陳姓師傅頭上敲過去。」
: 鐵板燒店內,棍棒、刀子齊飛,混亂中,陳姓師傅拿起生魚片刀反擊,
: 以1擋5,當場刺中翁姓師傅的哥哥和朋友,緊急送醫,但急救後,
: 朋友因為被刺中胸口,傷重不治,至於哥哥重傷,還在住院觀察中。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生魚片刀容易殺死人
但並沒有告訴我們如果同樣殺人,用的如果是球棒會不會判比較輕

有部分版本的新聞是對方找來7個人(共8人)
進門便打,你也不知道人家是不是要你的命
你自己也說過,環境裡有甚麼就用甚麼

這種情況你料理台上有刀就會拿刀出來
你不會放下手中正在用的刀,然後選擇赤手空拳搏鬥
或是去翻背包拿出塞石頭的襪子

這則新聞提供一個很好的例子
很多地方只要四五個人你便很難逃脫

七八個人塞在鐵板燒店裡面要跟你拚死活,
這跟在臥室裡差不多多少。

: --------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32291/IssueID/20110830
: 違停結怨 父子亂踹門挨刀
: 凌晨叫囂鄰不爽 兩傘大戰西瓜刀
: 2011年 08月30日
: 【黃仲瑜、黃楷棟╱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對父子不滿住家巷口屢遭違
: 規停車,昨凌晨父子倆酒後返家,又看到巷口被違停,不但打電話向
: 警舉報,還跑到以前曾多次違停的鄰居家踹門叫罵,鄰居被吵醒後怒
: 持西瓜刀下樓理論,該對父子見狀不甘示弱,各拿雨傘圍攻,但反遭
: 鄰居砍傷頸部、手部,所幸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已將砍人鄰居
: 送辦。
: 警方調查,被砍傷的父子蔡水河(六十一歲)、蔡宗哲(二十二歲)住
: 在板橋區金門街,住在巷弄口的嫌犯王仁邦(三十一歲)常就近在巷
: 弄轉彎處紅線違停,雙方兩個月前曾為此發生爭執,昨蔡姓父子登門
: 叫囂時,王嫌壓抑不住怒氣砍人。昨警訊後,王嫌被依傷害罪嫌送辦。
: 酒後怒向警舉報
: 警方表示,昨凌晨零時許,蔡姓父子喝完酒後回到家,發現巷口轉角
: 又被停了一輛休旅車,他們氣急打電話向警方舉報,在警方趕到前,
: 他們疑似認為該輛休旅車為王嫌所有,便到王家門口踢踹大門吆喝,
: 要王嫌將車移走,許多巷弄裡的鄰居都被吵醒。
: 頸傷長達20公分
: 王嫌供稱,他並未違停,但蔡姓父子不管是凌晨時分,也不分青紅皂
: 白,竟到他家門口叫囂吵醒家人,他實在氣不過,所以拿西瓜刀下樓
: 要嚇唬蔡姓父子,孰料他一下樓,蔡姓父子竟各持一把雨傘圍攻他,
: 他才揮刀反擊,違停的休旅車則在混亂中先行開離。
: 警方說,王嫌與蔡姓父子相互攻擊過程中,蔡父被砍中左後頸及右手,
: 造成頸部一道二十公分長的刀傷,蔡子也被砍傷右手,接獲舉報到場
: 處理違停的警員,驚見砍人案件,連忙逮捕王嫌,並將蔡姓父子送醫
: 治療,而蔡母竟還在打電話催促警方快來處理違停案件,令警方傻眼。
: 紅線24小時禁停
: 警方指出,王嫌落網後對自己的衝動行為感到後悔,他坦承自己確實
: 偶爾會違停,但沒有阻擋巷弄的進出,不知蔡姓父子為何如此反彈。
: 板橋分局交通組組長陳信璁提醒,紅線二十四小時禁止停車,警方接
: 獲舉報將當場開單,若有擋道情形,將請拖吊車吊離。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30/78/2xryk.html
: 檢舉違停嗆錯人 醉父子被鄰砍傷
: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30 04:11"
: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的蔡姓男
: 子,常檢舉巷口違規停車,昨天凌晨與兒子喝酒後,見巷口有輛違停
: 車,誤認為是曾與他口角的鄰居王姓男子違停,竟踹門嗆對方「俗辣、
: 雜種」,王某氣不過,持西瓜刀快跑下樓,蔡家父子持雨傘衝向他,王
: 某情急揮刀,蔡家父子雙雙掛彩,堅持提告,警方依傷害罪嫌將王嫌
: 送辦。
: 警方調查,61歲蔡水河及其子20歲蔡宗哲,和持刀砍人的31歲男子
: 王仁邦,是同住一條30公尺死巷的鄰居,蔡家剛搬來兩個多月,住在
: 巷底,王家住在巷口,遙遙相向,蔡水河常酒後檢舉鄰居違規停車,
: 板橋警分局沙崙派出所處理10多次,都對違停車開單。
: 警方說,29日凌晨,蔡家父子與王某衝突被砍傷時,蔡妻還繼續報警
: 檢舉違停,警員到場開單時,已有兩個警網到場,先奪下刀子,蔡妻
: 這才停止報警檢舉,這場衝突,共造成蔡父右後頸長達20多公分傷
: 口、手掌5公分刀傷,兒子的手背有15公分刀傷。
: 蔡水河說,父子要和王某理論停車糾紛時,王某持刀砍人;王仁邦則
: 說,他在家中,蔡水河誤認為是他的車違停,踹他家門大罵俗辣、雜
: 種,母親要他等警察來,但他忍不住持刀下樓,原想嚇對方,但蔡家
: 父子持雨傘衝向他,他情急揮刀,但都是對方要抓刀而受傷,不是故
: 意砍人。
: --------

以上這個就不用看了
主動攻擊的人拿刀,防衛的人用雨傘

雖然兩方說法不一,都認為是對方主動攻擊
不過我想沒有誰笨到對方拿西瓜刀還用雨傘衝上去打他吧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48226/IssueID/20110906
: 少年護叔 黑夜誤殺親爸
: 2011年 09月06日
: 美國
: 【蔡佳慧╱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華盛頓州1名17歲少年在叔叔家中,
: 發現有人在車道上以鐵棍攻擊叔叔,立刻出門營救。他在黑夜中拿刀
: 猛刺攻擊者數下,渾然不知道對方就是與自己疏遠已久的父親,最終
: 導致父親傷重不治,宛如英國文豪莎士比亞筆下的逆倫悲劇。
: 警未逮捕兇嫌
: 這起意外弒父悲劇發生在上周五晚間。根據媒體報導,當時案發現場
: 非常暗,到處是血跡,少年的叔叔與父親都因重傷送醫,但父親在數
: 小時後不治。警方並未逮捕這名少年,警方發言人布萊爾說:「他為了
: 叔叔的安危,挺身而出,只是沒想到最後導致父親死亡。我們不認為
: 他會對社會造成危險。」未來他是否會遭起訴,將由檢方決定。
: 「悲劇的ㄧ天」
: 家人得知這項噩耗後,震驚又難過。鄰居表示,弒父的少年及其手足
: 並未與父親住,而是與叔叔、祖母同住該處,「這真是悲劇的一天,令
: 人傷心。」

這個例子還蠻有趣的
如果少年拿的是鈍器,大概也就不會發生這種慘劇

但以能夠隨身攜帶走在路上的鈍器來說,
大概只會帶甩棍在身上吧?

如果用甩棍卻沒打贏對方呢?
會不會是跟自己比較親近的叔叔死了,
或是連自己也被打死?

這種猜想比較沒有意義,
但「警方並未逮捕這名少年」,
總歸也是一個不幸中的大幸。

: http://www.udn.com/2011/9/15/NEWS/SOCIETY/SOC6/6590863.shtml
: 尖刀對棍棒 1死1傷判16年
: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 2011.09.15 03:11 am
: 高雄市民林金良與鄰居林姓拾荒男子相處不睦,拾荒男子去年底邀友
: 人來跟他理論,雙方爆發衝突互毆,林金良持尖刀反擊,造成對方1
: 死1傷,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依殺人、傷害罪,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
: 16年。
: 住高雄市左營大路的林金良(34歲),因鄰居林姓拾荒男子在門前堆
: 放資源回收物問題,相處不睦,林姓男子認為林金良長期欺負他,去
: 年底向友人張春法及邱明源投訴,兩人決定幫他討回公道,去年12
: 月31日到林金良住處興師問罪。
: 當天下午兩點,張春法、邱明源與林金良一言不合,雙方大打出手,
: 張、邱分持球棒及木棍圍攻,林金良寡不敵眾,衝進屋內拿出1把尖
: 刀來反擊,張春法胸部、腹部及手部共中6刀,傷重不治。
: 邱明源抄起球棒攻擊,但也受傷,只好轉身逃跑,並大聲呼叫附近檳
: 榔攤業者「叫救護車、報警」,員警趕到時,林金良還拿著尖刀在場,
: 經員警拔槍喝止,他才棄械投降,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高雄地檢署
: 偵結起訴。
: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林金良因經濟狀況不佳,情緒鬱悶,
: 並遭被害人登門理論,一時氣憤行兇,並非窮凶極惡歹徒,但他迄今
: 未和被害人家屬和解或賠償,殺人罪部分判處15年10月,傷害罪處
: 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10年。
: 【2011/09/15 聯合報】@ http://udn.com/
: --------

這個能不能算是防身的範疇,我想一半一半吧?

對於社會新聞上看到要「找對方理論」的情況
其實就只是「去打架」的美其名
這種事情應該少碰為妙,能避則避

別是這則新聞的情況是對方用拳腳毆打你,
而你拿刀出來砍人,這點的確就說不過去了!
可以確定的是,拿刀出來情況就逆轉了。

用刀容易殺死人,拿來當防身武器並不完全洽當。
但也有可能你要防衛的對象就是拿刀的。

從上面的例子看到,鈍器面臨刀械的時候幾乎都是被逆轉,
我寧願自己是拿刀殺人坐牢的那一個,
也不要是用鈍器結果被刺死的。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73078/IssueID/20111028
: 狗吠擾鄰 雙截棍大戰菜刀
: 2011年 10月28日
: 【楊適群╱高雄報導】一名男子前晚因不滿鄰居飼養的狗亂叫,竟持
: 刀要砍狗洩恨。鄰居屋主和兒子發現,趕忙拿棍棒制止,三人就在路
: 邊上演全武行,混亂中,原要教訓小狗的男子反不敵鄰居父子拳腳,
: 慘遭打傷送醫。警方到場處理發現竟是狗吠爆發衝突,告誡飼主以後
: 要將小狗套上口罩,避免叫聲擾鄰再衍糾紛。
: 揮雙刃欲殺狗
: 前晚十時三十分,與丈夫兒子同住高市鎮東一街的陳姓婦人(五十六
: 歲),在家和友人打牌消遣。席間牌友口渴叫外送飲料,飲料送達時陳
: 婦飼養的公狗「小黑」見陌生人出現隨即狂吠,豈料叫聲竟引鄰居陳
: 啟忠(五十三歲,賭博前科)不滿,拿著菜刀和水果刀出門要教訓「小
: 黑」洩恨。
: 陳婦急忙呼喊:「狗是對外送員叫,不是故意亂叫。」此時屋主李連淨
: (六十一歲)和兒子李鴻志(三十三歲)聽到吵鬧聲探頭察看,驚見
: 陳男在門前揮舞刀子,趕忙拿著木棍和雙截棍「迎敵」,三人在路上便
: 打成一團。
: 雙方中傷挨告
: 混亂中,陳男不敵父子圍攻,被打斷兩根肋骨送醫,屋主兒子左手臂
: 也被陳男菜刀劃傷,包紮後幸無大礙。警方訊後父子控告陳男殺人未
: 遂,而陳男也反控對方傷害。
: 封口戴罩懲罰
: 萬萬沒料到狗叫竟造成鄰居反目的陳婦,事發後將闖禍的小黑「封口」
: 戴罩,以避免吠叫再度擾鄰釀禍。
: --------

這個例子也是主動者拿刀,
被動者拿木棍和雙節棍。
不過人家在門外叫囂,你拿著武器出去「迎敵」
這究竟算不算防衛呢...@@?

跟前面雨傘的例子比較

主動 被動

1西瓜刀 2雨傘 主動方被控告傷害
1菜刀 2鈍器 被動方被控告傷害

看來法律問題,並沒有偏袒鈍器或是刀械
單純是看衝突最後誰受傷比較嚴重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13342/IssueID/20111114
: 教訓多嘴打斷牙 男反遭割頸
: 2011年 11月14日
: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一名沈姓女子和乾弟,不滿被沈女的陳姓
: 同事散播有曖昧關係,且向前夫搬弄是非,前天相偕找陳男理論,雙
: 方爆發肢體衝突,乾弟反遭陳持摺疊刀刺殺五刀,警據報逮捕陳男依
: 殺人未遂罪法辦,檢訊後裁定十五萬元交保。處理警員說:「被害人臉、
: 頸傷口十多公分,幸未傷及動脈要害,否則凶多吉少。」
: 不爽遭傳曖昧
: 警方調查,被害人彭日龍(三十五歲)跟乾姊沈羿如(三十七歲)前
: 天下午一起喝喜酒,下午三時沈女打電話給黃姓前夫,黃說:「妳的同
: 事阿強在我工廠這裡。」
: 由於沈女和彭男不滿同事陳鑑強(四十九歲)最近散播乾姊弟間有曖
: 昧關係,兩人一直要找陳男對質未果;得知陳男又到黃姓前夫工廠搬
: 弄是非後,憤而開車到黃工廠找陳理論。
: 傷口長10公分
: 沈女一到工廠,就拿安全帽攻擊陳嫌,彭男也衝過來助陣,陳因上排
: 四顆假門牙被打落而心生不滿,拿出隨身攜帶摺疊刀反擊,朝彭男頭
: 部等處亂砍後逃逸,造成彭男左臉、脖子各有一道十多公分傷口,下
: 巴、手臂等處共五處刀傷,幸未傷及要害,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 警方據報後循線逮捕陳嫌,陳嫌坦承殺人,供稱因曾被彭男威脅、找
: 過麻煩,才會帶刀自衛。
: --------

這篇也是「理論」XD
最後刑責問題也沒有著落@@

: 上面這些案子中
: 多半都是雙方持械亂鬥中使用刀械自衛者
: 造成對手的嚴重傷害或死亡
: 罪名大都被起訴或判刑確定得比對手還重
: 這跟誰先動手沒關係
: 就算事後無罪

啊啊,我跳針了 = =
我回到這裡才看到這些
前面我還重複跳針了一次

: 如果沒打算殺人卻殺人
: 那心理應該也不是很好過
: 要用什麼武器自衛
: 是個人選擇
: 貼這些新聞也沒打算批判這些選擇
: 希望選擇用刀械自衛的人
: 了解可能的後果
: 如果還是覺得用刀械OK
: 大概也就表示已經做好面對相關後果的覺悟
: 特別是用短刀 表示已經準備好要殺死一 兩個人
: 那我也認同

雖然無從比較,
不過有的時候我會想知道,
如果上列例子中使用刀械的(無論是防衛或主動攻擊)後果會變得如何

為了防衛自己而殺一個人心理大概會很不好受(換做我大概就不會[聳肩])
但如果防衛不成功也有可能失去更多,

無論如何,
「我們一定都是為了值得防衛的東西而防衛」

這些東西可能是金錢、家人的生命貞操、自身的生命安全

或許當我們是主動方的時候,可以拿捏要把對方打死還是打殘抑或是教訓

但是當我們是糊里糊塗被攻擊的被動方的時候,
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要你的命還是教訓你。

有可能對方十幾個人拿著亮晃晃的刀只是想教訓你;
有可能對方隻身找你「理論」最後卻騎著一拳拳把你打死;
更多的是「只是想教訓教訓」卻把你弄死,弄成植物人(家人要照顧你一輩子)

是不是有殺一兩個人的覺悟並不是那麼容易下結論的,
我不敢打包票說自己可以殺一兩個人無所謂(畢竟沒試過,只能嘴砲)

但是與其讓我的家人為我而死感到難過,
或是要工作到死只為了成為植物人的我,
我會選擇我坐牢,也許一坐就是十幾年
(但如果不是你主動去殺人根本不會判那麼久,碰到恐龍法官也才3年)

===============================================================

中華民國刑法一般(來自Wiki,不知道有沒有錯)

殺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義憤殺人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盜殺人罪、海盜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直系血親殺人罪:無期徒刑或死刑
一般過失致死: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業務過失致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協助自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罪殺人:

防衛自己或他人:中華民國法院判決上所認定的正當防衛定義,
可參考《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中的這一段:「正當防衛,乃對於
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於不逾越必要程度範
圍內所為之反擊行為。又此反擊行為,必加損害於侵害人,始生
正當防衛之問題,至正當防衛是否過當,又應視具體之客觀情事
,及各當事人之主觀事由定之,不能僅憑侵害人一方受害情狀為
斷。」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如:被脅迫。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者,未滿十四歲者,不罰。

依照法令或業務上的正當行為,例如警察在被許可的時機槍殺罪犯。

--
Tags: 武術

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1-11-17T16:40
雨傘打西瓜刀那個你要注意拿雨傘的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1-11-22T16:15
喝醉了 你覺得行為不正常也是難免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1-11-23T12:27
我貼的新聞還有一個重點:
刀很容易造成重傷害甚至死人
而鈍器"比較"容易控制傷害程度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1-11-24T15:07
為什麼鈍器比較好控制的原因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1-11-28T17:46
參閱本版 #1Cvvl-9u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1-12-01T20:05
或搜索"戰鬥外傷致死"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1-12-03T06:44
法律問題還是儘量以台灣的案例為主啦
因為各國各地法律不同 否則上面案子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1-12-05T12:28
在美國很多州都無罪
打死歹徒可能還可成為英雄

防身武器!你們放哪種?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1-11-14T06:26
沒有針對性 剛好手上有幾個案子 來討論使用刀械自衛造成的後果 以及適法性問題 : 如果對方拿的不是比我強的武器 : 那我根本不需要動刀,對吧? : : 如果對方三五個人都拿出木棍鐵棒了 : 擺明不是要我死也要我殘, : 我拿刀失手殺一個人又如何? : : 我不是很懂法律,但刑法對於合法的刀具有沒有and# ...

金鷹拳與形意拳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1-11-14T01:41
出來跑的,遲早要還的 既然剛剛那篇文章過了20推 那好~我就爆掛啦 該篇本文 http://54ya.com/bbs/forum_posts.asp?TID=911andamp;KW=0220andamp;PN=0andamp;TPN=1 2006年的12月某日 我在54YA看到了一篇回文 該篇文章是蟻天 ...

練氣功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1-11-13T23:39
台灣武術Gung Fu金鷹拳---練氣功 很多人一看到氣功都覺得這是玄之又玄,神秘而且不可理解的東西;今天我稍微講一下關 於氣功的基礎概念,氣簡單的來說是一種呼吸的方法,人的呼吸是一吸一吐,古時候的人 將吸與吐產生的聲音以形聲的方式稱為「哼」、「哈」二氣;寶師教拳時常說:「拳要練 氣,才練的軟。」這不是沒 ...

傲氣比天高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1-11-13T21:08
雙重標準真是讓人討厭 自己發文被人家幹譙就說: 「我想發什麼文我就發什麼文 我想發什麼文我就發什麼文 你有付錢給我嗎」 別人發文回應就說: 「鍵盤你在操控的,眼睛長在你頭上,不高興看金鷹拳的文章你可以不要開,沒人逼你」 希望不爽我這篇文的人也不要回應啊! 我有言在先,凡有恣意對號入座者之推需文一律刪 ...

請問動完脊椎手術還可練武嗎?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1-11-13T20:50
請問,只是假設, 有人動了第五節椎間盤手術之後,只是夾除多餘椎間盤,未裝人工關節及打釘, 還有無可能練習不太複雜的武術動作,或至少是跑步? 不知版上大大有無認識動過脊椎手術後還能復原良好並練武的人? 若有的話還望能不吝提供經驗分享,感激不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