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信里長 朱雪璋 空手道館館長砍人拉!!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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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此事件後,我個人從新聞跟網路上一些傳言知悉此事件始末,但不是真正清
楚來龍去脈,故以下要說的有醫院法院外頭站著說話不腰疼風涼話嫌疑。


此事件雖輿論多言武德問題,個人觀察點稍有不同。

受傷者一方,與一位風評不好且有持武器傷人紀錄的知名人物約戰要勝負輸贏,
卻是半夜進入對手地盤還是密閉空間,這是上了賊船,此時已經先輸一半。這落
入一個對方主場優勢的危機,門一關只要沒錄影就沒外人真正知道裡頭發生何
事,裡頭是怎樣狀況,這是否是一場鴻門宴。就算有錄影人員進入也不知對方到
底給不給錄影,這年頭大家都知道出事要阻止手機錄影。即使真是徒手單挑決勝
負,也有可能一時氣憤沒有點到為止致人成傷,或對方拿武器出來,還是會成為
事件。

底層社會跟小屁孩半夜約戰談判也很少會約在對方地盤,大部分都會約在開放空間,
打輸要跑或警察來了要跑也比較方便。

可能受傷一方雖學習武術格鬥多年但較少群架經驗,在防身意識上的建立有不
足。雖與友人同行以防萬一還有準備錄影,這確實有用至少有幫忙叫警察跟紀錄
門外始末,但最後還是未料到進了門說好決鬥卻變成群架械鬥,犯了錯誤,
受傷送醫。


學生時代有一事件,數名外校生趁休息時間闖入校園要與有糾紛的學生嗆輸贏,
結果與其有糾紛的學生數人將消息傳開,找了數十人同校學生來看熱鬧,外校生
一方被跟對手穿同樣制服的一大群人團團包圍,氣勢盡失,於是被打趴後丟出圍
牆。

這事件後我就學會何謂主場優勢,還有幹架要靠頭腦跟人多。


以前在PTT武術版我們討論過,古時鄉民聚眾約戰甚至武術家約戰,人多又全
副武裝才是硬道理,要單挑往往也要雙方擺陣勢對峙確保公平安全,此事件的打鬥結
果就是如此。MMA選手在街頭被圍毆打倒的故事我們也早就聽說過了。

而且這整件事還是符合武術版至理名言:「打輸進醫院,打贏進法院」。就算事後
法院審理還以公道,受的傷會不會好還不知道,作為一介習武者被人打倒受傷的
名譽受損也不會消失。

除此之外,不管是淡水辣椒水事件還是這次事件也好,朱姓人士都是最後站著而
非被打倒送醫的那一方,不論他有無道義責任跟法律責任,必須承認他確實聰明
且很有防備。這次事件其實在讓他選擇場地跟時間的時候他就已經有了優勢。這
種對手不好應付,接下來的法庭抗爭還有得打。因為門內到底發生何事就是沒有
錄影,只有雙方片面之詞,門外的事情都只是狀況證據,法庭上有很大的辯護空
間。就算最後成立傷害罪,這也是可以和解的。

現代要跟人約單挑,還是挑白天的公開場合,有事先談好的規則與第三方裁判,
還要有醫護人員。以及就算熟練徒手格鬥,防身不是單挑,警覺意識還是很重要。

一點淺見供參考。




PS:
半夜跟人約戰的事情我也幹過,也真有打到一半被抄傢伙打到頭破血流經驗。
這可以避免不要學。而且我們至少是在戶外打的,看苗頭不對要跑還可以跑。

想要徒手單挑還是保持運動精神,先講好規則跟找公證人在公開場合舉行,
半夜約戰這種古老方法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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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6-02-20
南一中?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2-22
以寡擊眾的武林門派械鬥,應該是看
完“葉問3”跟“師父”的後續效應在
作祟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2-24
有一部前幾年拍的港片“打擂臺”就
把深夜閉門武鬥詮釋的蠻好的,就是
不帶人不帶刀,雙方只帶自己的師父
去,而且要選在深山中的破廟裡。就
像馬習會不選在對方的國家而選在新
加坡交手一樣。
Puput avatarPuput2016-02-27
雖然李小龍踢館也都會帶雙截棍,不
過電影多半都是虎爛的神話故事
Irma avatarIrma2016-02-28
現在已經有公開的比賽平台
根本也不用什麼 踢館
Emma avatarEmma2016-03-03
電影看太多的才會想踢館,還有要創
業拉學生開館的也需要踢館,畢竟台
北房租貴,招生不易,只要像推手的
郎雄一樣在美國打出了名號,慕名來
拜師的人多了,那要白手起家開館招
生就容易多了。
James avatarJames2016-03-05
很會教的通常都不太能打,能打的通
常都不太會教。創業維艱。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3-09
風向完全不正確,但是我幾乎都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