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小獎賽 - 排球
By Genevieve
at 2009-04-23T01:10
at 2009-04-23T01:10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NCHU-VBClub 看板]
作者: qqqqww (勳) 看板: NCHU-VBClub
標題: Re: [活動] 中區小獎賽
時間: Thu Apr 23 01:09:54 2009
中區大專院校97學年度
「中興盃」排球小獎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響應全民運動,提昇大專院校排球運動風氣,促進校際情感聯誼,以球
會友,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提供排球興趣選項同學籌辦比賽之經驗.
二.指導單位:中興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主辦單位:興大排球研究社
四.協辦單位:中興大學體育室。
五.比賽日期:98年5月16、17日(星期六、日).
雨備則是5月23、24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地點:國立中興大學室外排球場
七.參加資格:中區大專院校非體育相關科系﹑所師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每校至多限報三隊,若在報名截止日前未達隊伍上限24隊,則取消每校
至多限報三隊之限制(保留隊伍不在此限制且若該校已滿,則入後
補隊伍名單內).
八.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報名截止.
(優先報名成功隊伍請在5月4日(一)完成匯款 否則將被替補
替補隊伍完成匯款日期為5月6日(三)前)
(二)報名處:1、中興大學排球研究社社長-鄭百宏,連絡電話:0982373937
2、Email:[email protected]
3、繳費帳號:
戶名:國立中興大學排球研究社
帳號:0021179-0647441
(三)人數:每隊最多可報名九人,下場比賽為六人(三男,三女),場上最多三名男生,
每隊登錄隊員最多僅可各有一位男和一位女排球校隊代表隊員
(即最多兩位,以97學年度大專排球聯賽秩序冊名單為準).
(四)手續:填妥大會報名單經學校課外活動指導組核章後擲交報名處,並匯款
報名費每隊1000元.【包含隨隊裁判保證金200元】(報名單可逕自興大
排球研究社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NCHUVBCLUB)
*開放報名時每校前三隊報名隊伍為優先報名成功隊伍,一但網路確認隊伍
已報名成功請盡速匯款完成報名,若在5月4日報名成功隊伍未完成繳款,則
將通知候補隊伍繳款完成替補動作.而候補隊伍必須在5月6日前完成繳款動作.
(五)更改:凡報名後擬更改隊員名單時,須在報名截止之前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九.競賽方法:
(一)預賽:分組循環賽,取分組前兩名參加決賽。
複賽:會依報名隊數而改變,詳細狀況在無名網站公佈。
(原則上採分組循環賽。)
決賽(四強賽):採四循環賽
(二)比賽採每球得分、三局二勝制,每局先得25分者贏得該局,若24比24時,則
應領先2分方贏得該局。第三局先得15分者贏得該局,若14比14時,則應領先
2分方贏得該局。前兩局最多比至30分,第三局得8分時換場,最多比至20分。
(三)循環賽計分法:
勝一場得積分兩分,敗一場得積分一分,棄權得積分零分,賽後積分
高者得以晉級,若有積分相同之隊伍,則先比對戰成績(勝局/敗局);若
再相同則比得分/失分之比率。(以上皆不考慮確定不會晉級隊伍之對戰
成績) 如再相等時,若僅兩隊,則以此二隊比賽成績勝者為勝,兩隊以
上則由社長主持抽籤決定。
(四)比賽規則:
1.場上至多三位男生,取消越位限制,仍需填寫輪轉表並發球輪轉,男生視
為後排球員,不得有完成攔網動作及在三米線前將高於網上球完成攻擊,
球網高度224公分,限制校隊球員最多一男一女。
2.其餘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排球規則(暫不採用2009年公佈之新規則)。
3.裁判由各隊派出一位當作隨隊裁判(具有擔任裁判經驗或具有排球裁判證
照的同學最佳,男女不拘)裁判需自備裁判哨(欲請大會裁判代吹,則直
接由保證金扣除150元)。
4.不採自由防守球員制度。
(五)比賽用球:明星牌彩色橡膠球
十.比賽抽籤:
不進行領隊會議,抽籤直接由中興大學排球研究社代抽,訂於5月10日(星
期日)下午三時,將會有錄影存證.抽籤完成當日即在網路公佈
十一.競賽規定:
(一)各隊應於賽前十五分鐘到場完成登錄,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足以出賽人
數者,以棄權論.
(二)隨隊裁判─預派場次的該隊隨隊裁判應於該場比賽前十分鐘向裁判組報到
,若遲到一次記警告一次且保證金半數沒收、遲到第二次則保證金全數沒
收;超過比賽時間十分鐘後則視為未到,未到一次則保證金全數沒收
(若有需要比賽則必須要再繳交200元保證金)。
(三)參加比賽隊員必須穿著有號碼之球衣,並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四)未經報名者不得出場比賽,經查屬實以棄權論.(並扣除所有保證金)
(五)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六)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競賽組開會決議定之
,其議決即為終決.
十二.一般規定:
(一)開幕典禮:98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在中興大學室外排球場舉行,
請各隊準時參加.
(二)不舉行閉幕典禮,賽後優勝單位直接頒獎,名次將於大會網站公佈.
(三)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四)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十三.獎勵:
(一)參加隊數取前四名.
(二)優勝隊伍頒發獎品、獎狀.
十四.申訴:
(一)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各場比賽
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以書面向大會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競賽組﹑裁判組聯席會議之議決為終決.
十五.附則:
(一)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
該隊比賽之權利.
(二)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其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
不列入名次.
(三)比賽期間如遇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
員出賽,並報請學校有關單位議處.
(四)凡經審查資格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頒之獎品.
十六. 雨備:若原定比賽日期下雨導致無法比賽,則延至雨備日期開賽
若開賽後才開始下雨,則由主辦單位判斷停賽與否,參賽隊伍不得有異議
否則視為棄權。
(一)賽前30分鐘前開始下雨 並沒有停的趨勢:取消比賽。
賽前20分鐘前有下雨:比賽隊伍先集合。
若沒有停的趨勢:比賽延期。
比賽時間之前雨停時:整理場地後正常比賽。
(二)比賽期間下雨時:主辦單位認為比賽可行時,繼續比賽。
(三)主辦單位認為雨不會停時:
某方分數若超過15分(第三局超過8分):保留比賽。
若雙方未超過15分(第三局未超過8分):取消比賽,擇期繼續比賽。
(四)保留比賽的以原分數 發球者繼續進行比賽。
取消比賽的重新開始比賽。
十七.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會議通過後實施.
--
作者: qqqqww (勳) 看板: NCHU-VBClub
標題: Re: [活動] 中區小獎賽
時間: Thu Apr 23 01:09:54 2009
中區大專院校97學年度
「中興盃」排球小獎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響應全民運動,提昇大專院校排球運動風氣,促進校際情感聯誼,以球
會友,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提供排球興趣選項同學籌辦比賽之經驗.
二.指導單位:中興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主辦單位:興大排球研究社
四.協辦單位:中興大學體育室。
五.比賽日期:98年5月16、17日(星期六、日).
雨備則是5月23、24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地點:國立中興大學室外排球場
七.參加資格:中區大專院校非體育相關科系﹑所師生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每校至多限報三隊,若在報名截止日前未達隊伍上限24隊,則取消每校
至多限報三隊之限制(保留隊伍不在此限制且若該校已滿,則入後
補隊伍名單內).
八.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報名截止.
(優先報名成功隊伍請在5月4日(一)完成匯款 否則將被替補
替補隊伍完成匯款日期為5月6日(三)前)
(二)報名處:1、中興大學排球研究社社長-鄭百宏,連絡電話:0982373937
2、Email:[email protected]
3、繳費帳號:
戶名:國立中興大學排球研究社
帳號:0021179-0647441
(三)人數:每隊最多可報名九人,下場比賽為六人(三男,三女),場上最多三名男生,
每隊登錄隊員最多僅可各有一位男和一位女排球校隊代表隊員
(即最多兩位,以97學年度大專排球聯賽秩序冊名單為準).
(四)手續:填妥大會報名單經學校課外活動指導組核章後擲交報名處,並匯款
報名費每隊1000元.【包含隨隊裁判保證金200元】(報名單可逕自興大
排球研究社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NCHUVBCLUB)
*開放報名時每校前三隊報名隊伍為優先報名成功隊伍,一但網路確認隊伍
已報名成功請盡速匯款完成報名,若在5月4日報名成功隊伍未完成繳款,則
將通知候補隊伍繳款完成替補動作.而候補隊伍必須在5月6日前完成繳款動作.
(五)更改:凡報名後擬更改隊員名單時,須在報名截止之前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九.競賽方法:
(一)預賽:分組循環賽,取分組前兩名參加決賽。
複賽:會依報名隊數而改變,詳細狀況在無名網站公佈。
(原則上採分組循環賽。)
決賽(四強賽):採四循環賽
(二)比賽採每球得分、三局二勝制,每局先得25分者贏得該局,若24比24時,則
應領先2分方贏得該局。第三局先得15分者贏得該局,若14比14時,則應領先
2分方贏得該局。前兩局最多比至30分,第三局得8分時換場,最多比至20分。
(三)循環賽計分法:
勝一場得積分兩分,敗一場得積分一分,棄權得積分零分,賽後積分
高者得以晉級,若有積分相同之隊伍,則先比對戰成績(勝局/敗局);若
再相同則比得分/失分之比率。(以上皆不考慮確定不會晉級隊伍之對戰
成績) 如再相等時,若僅兩隊,則以此二隊比賽成績勝者為勝,兩隊以
上則由社長主持抽籤決定。
(四)比賽規則:
1.場上至多三位男生,取消越位限制,仍需填寫輪轉表並發球輪轉,男生視
為後排球員,不得有完成攔網動作及在三米線前將高於網上球完成攻擊,
球網高度224公分,限制校隊球員最多一男一女。
2.其餘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排球規則(暫不採用2009年公佈之新規則)。
3.裁判由各隊派出一位當作隨隊裁判(具有擔任裁判經驗或具有排球裁判證
照的同學最佳,男女不拘)裁判需自備裁判哨(欲請大會裁判代吹,則直
接由保證金扣除150元)。
4.不採自由防守球員制度。
(五)比賽用球:明星牌彩色橡膠球
十.比賽抽籤:
不進行領隊會議,抽籤直接由中興大學排球研究社代抽,訂於5月10日(星
期日)下午三時,將會有錄影存證.抽籤完成當日即在網路公佈
十一.競賽規定:
(一)各隊應於賽前十五分鐘到場完成登錄,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足以出賽人
數者,以棄權論.
(二)隨隊裁判─預派場次的該隊隨隊裁判應於該場比賽前十分鐘向裁判組報到
,若遲到一次記警告一次且保證金半數沒收、遲到第二次則保證金全數沒
收;超過比賽時間十分鐘後則視為未到,未到一次則保證金全數沒收
(若有需要比賽則必須要再繳交200元保證金)。
(三)參加比賽隊員必須穿著有號碼之球衣,並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四)未經報名者不得出場比賽,經查屬實以棄權論.(並扣除所有保證金)
(五)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六)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競賽組開會決議定之
,其議決即為終決.
十二.一般規定:
(一)開幕典禮:98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在中興大學室外排球場舉行,
請各隊準時參加.
(二)不舉行閉幕典禮,賽後優勝單位直接頒獎,名次將於大會網站公佈.
(三)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四)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十三.獎勵:
(一)參加隊數取前四名.
(二)優勝隊伍頒發獎品、獎狀.
十四.申訴:
(一)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各場比賽
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以書面向大會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競賽組﹑裁判組聯席會議之議決為終決.
十五.附則:
(一)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
該隊比賽之權利.
(二)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其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
不列入名次.
(三)比賽期間如遇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
員出賽,並報請學校有關單位議處.
(四)凡經審查資格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頒之獎品.
十六. 雨備:若原定比賽日期下雨導致無法比賽,則延至雨備日期開賽
若開賽後才開始下雨,則由主辦單位判斷停賽與否,參賽隊伍不得有異議
否則視為棄權。
(一)賽前30分鐘前開始下雨 並沒有停的趨勢:取消比賽。
賽前20分鐘前有下雨:比賽隊伍先集合。
若沒有停的趨勢:比賽延期。
比賽時間之前雨停時:整理場地後正常比賽。
(二)比賽期間下雨時:主辦單位認為比賽可行時,繼續比賽。
(三)主辦單位認為雨不會停時:
某方分數若超過15分(第三局超過8分):保留比賽。
若雙方未超過15分(第三局未超過8分):取消比賽,擇期繼續比賽。
(四)保留比賽的以原分數 發球者繼續進行比賽。
取消比賽的重新開始比賽。
十七.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會議通過後實施.
--
Tags:
排球
All Comments
By Barb Cronin
at 2009-04-23T16:21
at 2009-04-23T16:21
By Candice
at 2009-04-27T17:17
at 2009-04-27T17:17
By Oscar
at 2009-05-02T16:21
at 2009-05-02T16:21
By Dora
at 2009-05-07T00:12
at 2009-05-07T00:12
By Elvira
at 2009-05-07T22:28
at 2009-05-07T22:28
By Ida
at 2009-05-12T04:51
at 2009-05-12T04:51
By Dinah
at 2009-05-16T17:21
at 2009-05-16T17:21
By Sandy
at 2009-05-16T22:12
at 2009-05-16T22:12
Related Posts
企業五年聯賽影片
By Elma
at 2009-04-23T01:07
at 2009-04-23T01:07
請問今年的迎曦盃
By Ivy
at 2009-04-22T18:43
at 2009-04-22T18:43
第二屆AN盃(all or nothing)
By Poppy
at 2009-04-22T16:33
at 2009-04-22T16:33
目前最新規則
By Callum
at 2009-04-22T15:20
at 2009-04-22T15:20
請告訴我下列的比較級
By Emma
at 2009-04-22T00:00
at 2009-04-22T00:00
1.sleepy
2.flat
3.blue
4.touching
5.amazing
Update:
順便幫我用比較級來寫出以下句型的答案
1.公車比腳踏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