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出讓 ING 全馬 - 路跑 Road R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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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wang (是未來嘛?)》之銘言:
: post 這篇文章的人 玷污了運動家的精神
: 希望沒有誤會你的這樣子的舉動
: 你的好意 看似好意 實則讓人背黑鍋
: 怎麼辦 我好生氣你這樣的作法耶 ....!!!
: ※ 引述《vito (幸運者~~查理斯.盧西亞諾)》之銘言:
: : 因為有事無法參加,希望讓給有時間和意願的跑友
: : 但只給號碼布 晶片不轉讓,以免產生成績上的麻煩
: : 有意願者可以寄站內信給我
: : 謝謝

本文若不適合麻煩版主刪文

我不了解這樣跟運動家精神何干,如果我是為了賺取獎金
當然不可能讓別人幫我去跑,這就跟吃禁藥一樣
應該說比吃盡要更遜,應為去跑的一定是強者,誰都認識你,當然也不會有人這樣做

另外,本人把權利拿出來,並不會因為這筆交易獲利

當然,大會確實有規定不可以轉讓,原因我並不知道為何
只是這樣做法是否有法律效力,還是大會本身方便行事,那是大會的問題
處罰隔年不可報名,那是我與交易版友的事情,亦無需其他版友過問

這樣的轉讓若有法律上的違規,那還請版眾指導,我虛心受教
如果沒有,那我不過是想減少一點臨時有事無法參加的損失
或許也因此讓一個忘記報名的版友可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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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07-12-08
就算背著別人的背號,也得靠兩條腿跑完玷汙了麼運動家精神,我不懂?
Emily avatarEmily2007-12-09
Agnes avatarAgnes2007-12-10
我猜大會是有保險上的考量吧~參賽選手
Ingrid avatarIngrid2007-12-11
都有投保意外險,如果頂替的話,發生意外將無法理賠。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7-12-12
有道理...
Hedwig avatarHedwig2007-12-14
我個人是可以接受「號碼布轉讓」的行為啦~ 因為馬拉松這麼好的活動多一個人
Susan avatarSusan2007-12-15
理不理賠 他們兩人事先談好就好啦 上篇在氣啥
Andrew avatarAndrew2007-12-16
參加有什麼不好呢?
Queena avatarQueena2007-12-17
應該是保險因素~ @.@"
Una avatarUna2007-12-18
如果只是想跑,轉讓號碼布其實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