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保護名單賤招? -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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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017416 (陰晴不定喜怒無常)》之銘言:
: 現在把球員都Waive掉...
: 就都成為FA...
: 這樣就免保護名單拉...
: 是不是有點賤XD
本來放保護名單只是怕被山貓選走其中一個球員而已,全部放到
自由球員名單,那所有球隊後來都能出價跟妳搶了,而已經揮棄
掉的球員,如果沒有得到新合約,妳還得繼續支付合約裡的的薪
資給人家,卻又不能說既然我有付錢了妳應該要回來幫我打球讓
我好歹也有爽到一下才對。那,到時候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偷雞不著蝕把米,大大地得不償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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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4-05-18
現實生活中可以秘密協定...XD
Zora avatarZora2004-05-19
現實生活中是要搞密約就千萬別被抓到=.=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4-05-23
不然就變成之前灰狼跟Smith的下場...XD
Jack avatarJack2004-05-28
密約無敵啊.........
Annie avatarAnnie2004-05-30
但是就算搞密約,萬一有球員片面不遵守,
密約,具有兩造都必須遵守的法律效力嗎?
如果有,就算告倒球員,聯盟也還是罰球隊
如果沒有,那根本就是簽心酸的了,萬一真
Hedda avatarHedda2004-06-02
難道球隊有臉拿出之前的密約來控告其違約?
密約能夠受到法律(無論任何層級)保障嗎?
被跑了,妳也只能默默含淚詛咒她斷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