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洪一中跟日本裁判的說法突然有所頓悟,那就是聯盟技術組根本就是在「有預設前提下
」進行改判。
我們可以將這個Play細分成以下三種狀況:
狀況一:陳俊秀先到,壘包沒有封死,樂天必然得分。
狀況二:陳俊秀後到,壘包沒有封死,無爭議跑者出局。
狀況三:無論陳俊秀先到後到,壘包只要封死,樂天就應該得分。
狀況一為陳俊秀本人認為,以及龍貓一開始提出挑戰的原因。
狀況二為主審當下判決Out的原因。
狀況三為聯盟改判Safe的原因,只是洪一中加碼認為陳俊秀甚至先到了本壘。
在狀況一,陳俊秀先到與否,從輔助判決的畫面無法明顯看出來,所以改判證據力薄弱,應
該要維持出局原判,此為日本裁判見解。
在狀況三,照片顯示壘包並沒有完全封死,所以也不應該用封壘理由進行改判,阻擋方面大
聯盟裁判也認為不構成要件。
既然狀況一是證據力薄弱的判斷依據,狀況三又是睜眼說瞎話也不符合波西條款,但為什麼
聯盟最後還是改判了?
因為聯盟採用了對樂天最有利的預設前提,也就是跑者在如此接近的Play中,100%能夠安全
得分,更引用了對樂天有利的條文,也就是補述規則第四點的註解。
所以,如果這不是猿夢判決,那怎樣才是猿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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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改判。
我們可以將這個Play細分成以下三種狀況:
狀況一:陳俊秀先到,壘包沒有封死,樂天必然得分。
狀況二:陳俊秀後到,壘包沒有封死,無爭議跑者出局。
狀況三:無論陳俊秀先到後到,壘包只要封死,樂天就應該得分。
狀況一為陳俊秀本人認為,以及龍貓一開始提出挑戰的原因。
狀況二為主審當下判決Out的原因。
狀況三為聯盟改判Safe的原因,只是洪一中加碼認為陳俊秀甚至先到了本壘。
在狀況一,陳俊秀先到與否,從輔助判決的畫面無法明顯看出來,所以改判證據力薄弱,應
該要維持出局原判,此為日本裁判見解。
在狀況三,照片顯示壘包並沒有完全封死,所以也不應該用封壘理由進行改判,阻擋方面大
聯盟裁判也認為不構成要件。
既然狀況一是證據力薄弱的判斷依據,狀況三又是睜眼說瞎話也不符合波西條款,但為什麼
聯盟最後還是改判了?
因為聯盟採用了對樂天最有利的預設前提,也就是跑者在如此接近的Play中,100%能夠安全
得分,更引用了對樂天有利的條文,也就是補述規則第四點的註解。
所以,如果這不是猿夢判決,那怎樣才是猿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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