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篇文章緩和一下
[筆錄] 靈寶定觀經講座
第55頁
楊贊儒 講述
因此,我們學法,不可執著法;以我個人來說,我會扶鸞,也略有靈通。但是
諸位一定很少聽到我在談扶鸞的神奇,或看到我在示現神通。我從來不在意這
些能力,也沒有任意施展的興趣,這就是我有"法"而不執著法。只有這樣子才
不會"犯法"。諸位若是學柔道的,可以遇到人就摔他一下嗎?可以逢人就誇耀
自己的功夫嗎?那有錢的人可以逢人便誇耀自己的財勢嗎?這樣,雖然只動口
而未出手,但是無形之中便已傷害到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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