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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別人的球拍打斷了要賠嗎?正常打球造成的損壞不用賠,保管不當才要賠「減少的價額」

faqs.tw 編輯整理#羽球#網球#桌球
目錄
  1. 第一步:該不該賠
  2. 第二步:賠多少
  3. 不適用的情況
  4. 實際該怎麼做

站上有位羽球友借了別人的 Victor 球拍,打一打就壞了。球拍已經用了 4 年,對方說當初買 3,800 元、加上穿線四千多,拍賣網站上同款現在約 2,320 元,他想知道該賠一支新的,還是能算折舊。這個問題要分兩步:先看該不該賠,再看賠多少。

第一步:該不該賠

免費借來用的球拍,法律上是「使用借貸」(民法第 464 條)。借用人的責任寫在第 467、468 條:

情況 要不要賠 條文
正常擊球,球拍因使用而斷線、拍框裂開 多屬依物的性質使用,不負責任(個案由法院認定) 第 468 條但書
照對方說的方式使用(例如只打練習球)而損壞 依約定方法使用,不負責任 第 468 條但書
摔拍、拿去敲地板、放在烈日下的車裡曬壞 沒盡善良管理人注意,要賠 第 468 條
未經同意轉借別人,結果被打壞 違反第 467 條第 2 項,要賠 第 467、468 條

「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是一般謹慎的人在相同情況下會有的注意程度。打羽球本來就可能斷線、甚至打到拍框,這是球拍性質上的風險;但用力摔拍就超出了正常使用。

第二步:賠多少

真的要賠的時候,第 196 條規定賠的是「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不是新品價格:

方式 依據 以站上這支拍子為例
修得好 第 213 條第 3 項:請求修復必要費用 只斷線就賠穿線費
修不好 第 196 條:賠損壞前的價值減去損壞後的價值 參考同款二手行情,而不是 3,800 元的新拍價
被借的人也有過失 第 217 條:可減輕或免除賠償 例如明知拍框已有裂痕卻沒告知

斷線最常見,穿線費和磅數有關,站上也有人整理過羽球拍橫線與直線磅數的差別,可以先問對方原本穿的線種與磅數再去重穿。

站上那位網友查到的 2,320 元是現在的新品或拍賣價,一支用了 4 年的球拍,損壞前的市場價值通常更低;實際數字要雙方以二手行情協商。民法沒有規定球拍的折舊率,常見的做法是找同型號、相近年份的二手成交價來談。

另外,第 466 條也規定,貸與人故意不告知借用物的瑕疵,致借用人受損害的,要負賠償責任。

不適用的情況

  • 付費租借:向球館租拍屬於租賃,適用租賃的規定與館方條款,不是使用借貸
  • 比賽中被別人打壞:不是借用關係,要看是否有故意或過失,依第 184 條侵權行為處理
  • 雙方另有約定:借的時候說好「壞了照價賠」,就依約定
  • 金額不大的實際做法:協商不成才需要走法律程序;1 萬元以下可以考慮小額訴訟,但要先確認是否真的該賠
  • 本文不是法律意見:個案仍以法院認定為準

實際該怎麼做

  1. 借拍前問清楚:有沒有舊傷、能不能殺球、壞了怎麼算
  2. 打壞時先拍照,記下是怎麼壞的(擊球斷線、碰撞、摔落)
  3. 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可以說明依民法第 468 條不必負責,再看要不要基於交情分擔
  4. 確定要賠,先看能不能修,能修就賠修理費
  5. 修不好就找同款二手行情當基準協商;對方 6 個月內沒提出請求,請求權依第 473 條消滅

常見問題

跟朋友借球拍打球,打斷了一定要賠嗎?

不一定。無償借用是民法的使用借貸(第 464 條)。第 468 條規定借用人要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違反而造成毀損才要賠;但依約定方法或依物的性質而定的方法使用,致有變更或毀損的,不負責任。正常擊球時斷線、拍框裂開,屬於後者的可能性較高;摔拍、拿去敲東西就不是。

要賠的話,是賠一支新的嗎?

民法第 196 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的價額。也就是賠球拍當時的價值,不是新品價格。第 213 條也允許請求修復所需的費用代替回復原狀,例如只壞了線,賠穿線費即可。

被借的人多久內要來要求賠償?

第 473 條:貸與人對借用人的賠償請求權,自受借用物返還時起,6 個月不行使就消滅。

小孩借同學的拍子打壞了,誰要賠?

第 187 條: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的,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無識別能力的,由法定代理人負責。但仍要先看是否屬於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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