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委會:300萬是培訓經費非獎金 - 奧運,世大運,亞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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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一下現在政府提供的兩個方案吧

一個是參加倫敦奧運 300萬的培訓金

生活津貼、零用金、教育補助、交通補助,或是聘請專任教練,
訓練上的一切開銷,都可以申請

補助支給項目及其基準如下:
(一) 零用金:自實際培訓日起,覈實核發。
最高可獲得21k+20K(加發零用金)=41K
(二) 交通補助費:每人每月覈實核發新臺幣三千五百元整。
3.5K
(三) 生活津貼。
30K

待遇或許不差 但條件就是左訓每天辛苦的培訓生活 為了奪牌而努力

如果選擇退休 由政府專案協助到大學教書

比較一下朱木炎的體育大學副教授月薪約8萬元

兩者應該相距不會太遠 而且生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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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0-11-26
目前政府有提供楊第二方案嗎? 我想他需要的是類似二案
Olivia avatarOlivia2010-11-28
方案二是教育部首肯了 其實我覺得 鐵飯碗好像比三百萬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11-30
獎金還吸引人(小聲)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2-01
我想知道教育部這麼做的法源依據?
Liam avatarLiam2010-12-03
方案一至少還可以說是用運彩基金專案處理 方案二茲事體大
Oliver avatarOliver2010-12-05
真的覺得政府不該提出獎金這項訴求 還是就業輔導比較妥當
Mason avatarMason2010-12-06
大學任教當然比較誘人阿...楊才25歲 可以賺超久
Hedda avatarHedda2010-12-08
培訓賭的是倫敦奧運奪牌->終身俸(25-78K)外加大學教職
Yuri avatarYuri2010-12-10
就算她選1還是會被安排就業的 有什麼好擔心的
Olga avatarOlga2010-12-11
要讓她自己決定她想做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