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委會:300萬是培訓經費非獎金 - 奧運,世大運,亞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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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發給楊淑君等同亞運金牌的三百萬元獎金,讓激憤的民眾聽起來很爽,但體委會副
主委陳士魁澄清表示,「三百萬不是獎金,而是與其他選手相同標準的培訓經費!」政府
如果要提撥給楊淑君獎金,務實面而言,並沒有法源依據,可能要從運彩基金優秀選手培
訓經費中支應。

須用收據或發票來核銷

行政院副院長陳沖昨晚指出,楊淑君的培育補助並非依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
,給予金牌選手三百萬元獎助學金,而是將先視楊淑君個人意願,再依體委會培育優秀選
手的運動發展基金運作規定,由該基金相關委員會評定對楊淑君提供什麼樣的培育補助。

體委會相關承辦官員私下表示,這是個大問題,日後一定爭論不休,就算有一筆獎金給她
,與所謂「國光獎章獎金」完全不同,國光獎金得獎選手可以任意支配,但給楊淑君的培
訓費用必須用在參賽訓練用途,也就是得用收據或發票來核銷,與外界認知有所不同。

經審核通過

備戰倫敦奧運

補助優秀選手訓練經費,補助範圍包括生活津貼、零用金、教育補助費、交通費、專任教
練、訓練環境改善及行政支援等支出,不過這是一體適用的辦法,生活津貼也有訂定頒發
標準,提出申請選手必須經過選拔。承辦官員表示,目前為止體委會並未成立專案處理,
也沒有法源依據只補助楊淑君。

也就是說,這三百萬元僅限補助培訓之用,例如出國參賽受訓的交通住宿、聘請教練及防
護員、增添訓練裝備、購買營養品等,楊淑君必須實報實銷,朝二○一二年奧運而努力,
不能像其餘金牌選手所取得的獎金,可以拿來付房貸、買汽車等日常消費,或者是放到銀
行存起來。

陳士魁表示,目前是依過去類似亞奧運補助優秀運動選手的「黃金計畫」模式來應急,從
運彩基金中支應,陳士魁說:「已經初步和楊淑君溝通,她還要考慮,看要不要繼續準備
二○一二年奧運。」

http://n.yam.com/tlt/sports/201011/20101123066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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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1-24
其實這樣才對...不然叫奪金的情何以堪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11-25
給訓練經費比較實際
Zora avatarZora2010-11-26
雖然說是被婊失金 但畢竟給他踢也不一定拿到金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11-27
銀也有150萬 總之目前政策算最合理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0-11-28
其他的選手有這經費嗎?! 沒有的話對其他選手也不公平呢
Edith avatarEdith2010-11-29
就黃金計畫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11-29
新聞剛剛有報 共計150名 最高300萬 編列20億預算...
Ivy avatarIvy2010-11-30
如果是訓練經費就應該是一視同仁而非專案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12-01
我覺得楊兩年後也不一定是她最強阿
能不能參加就各憑實力
Hardy avatarHardy2010-12-02
加油 踢完奧運再退休吧
Ingrid avatarIngrid2010-12-03
新聞說像盧也有符合資格的樣子 楊300萬條件是踢2012
Mary avatarMary2010-12-04
我只能說 鄉民真難伺候 當你是政務官時 你也很難做
Kyle avatarKyle2010-12-05
就已經說 前提是 她想踢奧運 才有這300萬培訓經費了
Queena avatarQueena2010-12-06
以楊的實力 那量級要前四強根本不成問題 基本上坐二望一
Jack avatarJack2010-12-06
看來好像也沒有特別優待她 跟大家想的似乎有落差
Donna avatarDonna2010-12-07
不想踢 行政院就會幫他找教職的工作了吧
Irma avatarIrma2010-12-08
晚一點新聞應該會有這個計畫詳細報導
Zora avatarZora2010-12-09
問題是....她想踢的話 奧運資格賽 她還沒被解禁 會怎樣?
Joseph avatarJoseph2010-12-10
新聞報成這樣了 其實應該很多學校都想請她吧XD
Oscar avatarOscar2010-12-11
感覺訓練經費蠻公平的,起碼要拼十部用擔心錢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12-12
那就看馬政府有沒有認真做事情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12-13
我覺得直接選教職了 因為奧運只有四個量級 要得牌不容易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2-14
那部分就得看政府做到什麼程度了 只是更希望政府對運動
選手的投資 不要手軟
Robert avatarRobert2010-12-14
還是有優待吧 只要她想踢奧運 政府就無條件供應她
Leila avatarLeila2010-12-15
既然運彩條例通過後多了這筆基金可以運用,就好好投資在
Sarah avatarSarah2010-12-16
選手身上,英國可是靠著運彩基金創造了好幾面奧運自由車金
Kyle avatarKyle2010-12-17
台灣可是靠著樂透彩金創造了好幾個億萬富翁
Eden avatarEden2010-12-18
很合理阿.....至少這次這樣處理楊淑君事件很好 值得支持
再幫她找個月薪四萬+的工作 也就不算虧待了
Andy avatarAndy2010-12-19
如果兩年後 沒入選代表隊 那怎麼辦?
Jack avatarJack2010-12-20
做對事就推!
Mason avatarMason2010-12-21
還是推 希望楊淑君能好好運用
Hedwig avatarHedwig2010-12-21
應該可以
Carol avatarCarol2010-12-22
推 這樣很合理!
Steve avatarSteve2010-12-23
合理+1
Hedda avatarHedda2010-12-24
合理
James avatarJames2010-12-25
OK!加油
Dinah avatarDinah2010-12-26
合理 加油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12-27
可以接受+1否則對真的拿到金牌的人也很難交代...
Isla avatarIsla2010-12-28
合理 不然別說對拿金牌難以交代 銀、銅牌的情何以堪啊.
Yedda avatarYedda2010-12-29
合理 加油!!!
Ursula avatarUrsula2010-12-29
反正怎麼發都會有人有意見啦,發銀牌的話又會有人說幹麻不挺
Irma avatarIrma2010-12-30
楊淑君,這是我這幾天當鄉民留下的結論,怎樣都可以罵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12-31
合理+1
Connor avatarConnor2011-01-01
哪裡合理 本來應該至少有150萬活用金 現在變成300培訓金
如果那個人是你的話 我看誰還會說合理
Ina avatarIna2011-01-02
有些事 是要用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