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三寶 - 棒球閒聊

By Olga
at 2020-12-26T22:00
at 2020-12-26T22:00
Table of Contents
唯一死刑天方夜譚
罰金更是有人不怕
公共危險罪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
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sp大說的
直接把黃色那段去掉就解決了
我不是念法的 有念法的能解釋這樣做可行嗎?
我的立場就是一定要有其他配套
有人說業者措施會有其他漏洞
至少是一種想法
可以跟吊銷駕照等結合
我自己還是那個想法
喝醉真的無法判斷自己是不是真的醉了
--
罰金更是有人不怕
公共危險罪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
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sp大說的
直接把黃色那段去掉就解決了
我不是念法的 有念法的能解釋這樣做可行嗎?
我的立場就是一定要有其他配套
有人說業者措施會有其他漏洞
至少是一種想法
可以跟吊銷駕照等結合
我自己還是那個想法
喝醉真的無法判斷自己是不是真的醉了
--
Tags:
棒球
All Comments

By Andy
at 2020-12-26T23:28
at 2020-12-26T23:28
我說的拘留是指 現場抓到直接帶去拘留 不是後面上了法院
才要處理的

By Gary
at 2020-12-31T16:10
at 2020-12-31T16:10

By Lauren
at 2021-01-04T18:59
at 2021-01-04T18:59

By Noah
at 2021-01-05T14:18
at 2021-01-05T14:18

By Queena
at 2021-01-06T02:13
at 2021-01-06T02:13
你糾結的點我知道 但是根本解決的問題就是 有駕駛行為就

By Kristin
at 2021-01-09T18:20
at 2021-01-09T18:20
不然就叫工具人載不會喔 !!!!!!!!!!!!!!!!!!

By Dora
at 2021-01-11T01:45
at 2021-01-11T01:45
清醒就知道自己有沒有開車來了吧?

By Freda
at 2021-01-12T12:08
at 2021-01-12T12:08
所以你糾結的點 就不是問題的根本啊 是每個人都應該在
喝酒之前判斷自己當日交通問題 而不是喝了再說

By Belly
at 2021-01-16T22:21
at 2021-01-16T22:21

By Dinah
at 2021-01-18T06:03
at 2021-01-18T06:03

By Rachel
at 2021-01-22T12:59
at 2021-01-22T12:59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21-01-24T13:06
at 2021-01-24T13:06
天要吃薑母鴨 那餐後絕對不能開車 坐車吧

By Elvira
at 2021-01-26T15:20
at 2021-01-26T15:20

By Anonymous
at 2021-01-30T11:44
at 2021-01-30T11:44

By William
at 2021-01-31T13:18
at 2021-01-31T13:18

By Victoria
at 2021-02-03T03:29
at 2021-02-03T03:29

By Bennie
at 2021-02-04T17:00
at 2021-02-04T17:00

By Sierra Rose
at 2021-02-08T17:33
at 2021-02-08T17:33
然後臨檢就莫名其妙的超標了

By Rachel
at 2021-02-13T06:52
at 2021-02-13T06:52

By Tom
at 2021-02-13T15:29
at 2021-02-13T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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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20-12-26T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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