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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死刑天方夜譚

罰金更是有人不怕


公共危險罪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
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sp大說的

直接把黃色那段去掉就解決了

我不是念法的 有念法的能解釋這樣做可行嗎?


我的立場就是一定要有其他配套

有人說業者措施會有其他漏洞

至少是一種想法

可以跟吊銷駕照等結合


我自己還是那個想法

喝醉真的無法判斷自己是不是真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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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20-12-26
這是公共危險罪罰則 酒駕還有一個紅單(最高9萬的那個)
我說的拘留是指 現場抓到直接帶去拘留 不是後面上了法院
才要處理的
Gary avatarGary2020-12-31
致死才關3~10年真的太少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1-04
我的建議 酒駕被抓>警局10天>罰錢>公共危險罪照起訴
Noah avatarNoah2021-01-05
喝酒就不要開車 很難? 我也喝酒我也開車從沒無法判斷自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1-06
己有沒有醉能不能開車的問題
你糾結的點我知道 但是根本解決的問題就是 有駕駛行為就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01-09
不該喝酒 根本不用判斷吧… 我當天要喝酒一定叫車啊
不然就叫工具人載不會喔 !!!!!!!!!!!!!!!!!!
Dora avatarDora2021-01-11
我那天要開車 我也絕對不喝酒啊 這不難吧? 喝酒前還很
清醒就知道自己有沒有開車來了吧?
Freda avatarFreda2021-01-12
有開車或騎車 我喝珍奶胖死也不會喝酒啊
所以你糾結的點 就不是問題的根本啊 是每個人都應該在
喝酒之前判斷自己當日交通問題 而不是喝了再說
Belly avatarBelly2021-01-16
好險我不喝酒的沒這困擾
Dinah avatarDinah2021-01-18
我是比較怕吃薑母鴨被抓XDDD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1-22
還好我不吃薑母鴨~wwwww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1-24
不過吃薑母鴨確實容易有酒駕問題 我都會建議朋友如果當
天要吃薑母鴨 那餐後絕對不能開車 坐車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1-26
燒過不會燒掉酒精啊 魚你可以去GOOGLE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1-30
我不知道 你可以GOOGLE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1-31
羊肉爐沒有吧,最少南部的沒有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2-03
我本身很奉公守法 完全不喝酒+不酒駕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2-04
是超怕吃到奇怪東西 剛好就這麼超標 這應該會很哭XD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2-08
冬天最危險了 藥膳那些都有放酒
然後臨檢就莫名其妙的超標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2-13
就是要人麻煩 一堆都覺得罰錢沒什麼的
Tom avatarTom2021-02-13
法律責任不是覺得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的